林忆莲:《本色》归来,魔咒消失
一直在听《本色》。据说是九年来第一张粤语专辑。对我而言,如果从《关于她的爱情故事》算起,已经十一年过去了。十一年后,林忆莲终于回来了。
这样看来,离开一个并不配她的男人并不是什么坏事。这个“配”不是谁配得上配不上谁的问题。爱人之间本无所谓配与不配,即便有,至少从外在来说,他们看上去很般配。问题在于这个男人显然并不具备将她的最深处的潜能,她的独一无二的美发掘出来的能力。他只是个二流的匠人,再超一流的材料到了他的手中也只能被雕出二流的成色来。
她自己其实并不缺乏这种能力,她也并不真地需要人来挖掘才能显现出这种能力。但她偏偏是这样一种女子--对她来说,她从不在意自己拥有怎样的能力,如果没有她所期待的眼睛来将她发现,有没有这种能力对她来说根本没什么分别。有分别的只是他在不在。而一旦当她面对那双眼睛,一旦她以为这就是她期待之中的眼睛时,她愿意放弃并且忘记自己所有的能力。自动缴械,坐以待毙。不需要别人,是她自己对自己念了“除你武器”的无声咒。她愿意做一个白痴,又聋又哑又瞎,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如果可能,她甚至愿意做一个婴儿,一个处女--不是身体意义上而是灵魂意义上的处女。始终在沉睡之中,从未被发现、被打开,连包装纸都是新的。只要他的一句话、一个字,就可以把所有的魔咒(她忘了,或者说假装忘了这原本是她自己给自己的魔咒)解开。只要一个字,就可以令她从蚌壳中苏醒,象婴孩一样站在他的面前,把一切交给他,任他打扮,由他引领。做一张白纸,回应他的画笔。她从不去思考他的画技究竟如何,哪怕他只是信手一抹,也足以教她心花怒放。是啊,怒放,唯有在这种时候,她才会彻底绽放,才会意识到自己的独一无二--作为他独一无二的另一半,作为他的爱人,而从来不是作为她自己。
没错,象她这样的女人,永远不可能成为女权主义者。她们甚至只会被女权主义者们当作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反面教材来看待。而事实上,她们远比那些在姿态上咄咄逼人的所谓女权主义者女权多了。她们对自我的遗忘从来是一种自主的、主动的、有意识的选择的结果--是我愿意。不是懵懂无知者的愿意,而是一切了然于胸之后的愿意。在她和他之间,她愿意处于这种状态,她就是喜欢这种状态。她天生不是藤蔓,非得攀缘于他的枝干才能扶摇直上。她原本就是一棵树,并且知道自己是一棵树,所以不怕被看作藤蔓,不再需要象女权主义者那样为了证明自己不会借别人的高枝炫耀自己,不管是不是树,都要挣命一样的扮成树。她知道自己是一棵树,甚至可以是比他更高的树,但她觉得,如果没有他,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她有多高,她是不是树,统统都没有意义。她不会期待,也不会拒斥。她只是无所谓。这一切只有在因他而生时才对她具有意义。她愿意永远变成一株藤蔓,如果他的花盆只能装得下一株藤蔓的话,她愿意让所有的枝叶都枯萎。谁能知道,她的全部快乐都来源于她的枯萎呢?
如此说来,她的依附,被动、没有自我,只是二人关系的一个表面。事实上,在她和他的关系中。她才是真正占主导地位的一方。是她,主动选择了这样一种关系模式。主动成为被动的一方。他的确拥有对她生杀予夺的权力,但这权力恰是她主动交赋于他的。
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在他们还在一起时,在眼睁睁地看着她,为了配合他,应合他,而让自己从一株树变成一株藤蔓,至多也不过只是一株低矮的灌木,变成一个泯然众人的只会唱隔靴骚痒永远浮在灵魂表面,离心十万八千里的怨妇情歌的小女人时,我也仍然为她感到快乐。不是没有惋惜,只是不肯说出口--因为爱她,我愿意接受她的一切选择。更重要的是,在这一点上,我和她原本就是一路人,我和她一样认为:做树,还是做藤蔓,说到底只对外人,对我这样的看客有意义,对她本人来说,与一枝被爱涨满匍伏于地的藤蔓的快乐相比,能不能成为一棵树太无足轻重了。重要的只有一点:在那一刻,在她愿意的那一刻,她是快乐的,自足的。别说只是扮小女人,为了他,扮什么她都愿意。
她愿意,我就愿意,在这点上,我可能永远也成不了主流粉丝,我始终缺乏丈母娘挑女婿,小姨子看姐夫怎么看都怎么配不上自己姐姐的偏见。我爱我爱的人所爱的人。直到她不再爱。
现在她不爱了。我仍然执拗地以为这绝非因为他的移情,象坊间所流传的那样,或者任何可以说得出来的原因。即使有一点关联也微乎其微,连矮子鼻儿的茴香都算不上,也不是麦芒划过绷得太紧的汽球表面,绷得太紧的是汽球本身,不是麦芒,何况连麦芒都不是,只是一粒灰尘。它本身无足轻重,根本划不破汽球,只是偶然落于其上,偶然间让她忘记了她为什么要绷得如此之紧。一旦对这个问题的答案的确定不移性产生了怀疑,她就会终于记起来--对,又是她自己记起来,不需要任何标志性的事件、事物,她自己就会记起来,这个魔咒是她自己给自己下的。一旦记起这一点,所有的魔法就统统消失了。
现在她回来了。不是现在,其实两年前他们似乎就已经分开了。只不过在《本色》之前,那种分开,对我而言,不过是万千八卦消息中的一条,我知道发生过这回事,仅此而已。对我而言,直到这张专辑,才真正宣告他们的分开和她的回归。我其实几乎完全听不懂歌词。这样更好,摆脱了文字的纷扰,也得以避免了因一句两句歌词感同身受,尽而借题发挥,以致揽镜自怜,将种种属于不属于她的东西都附会于她的误区。只剩下音乐,人声,气场。是啊,气场,这才是属于她的气场。就象主打歌的名字,简直恰如其分到别有用心的地步--《本色》,这才是属于她的本色,这才是那个在少女时代就频频出现在我的梦里的女子的本色。在那些梦里,她的曳地红裙,如波长发,高脚杯里殷红如血的酒,神经质的朗声大笑,背景总是暗夜里熊熊的火,有时候也是井底绵绵密密的水草,竹帘后闷热漫长的午后,月光下喷泉的影子。野火和水草,这些最世俗不过的意象,不是小女生,也不是怨妇,也不是仙女,就只是“女人”--千真万确,触手可及,有血有肉、灵肉合一的女人,“我只是要做你的女人”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既不香浓甜软,也不戚切哀怨,而且绝不“空灵”,对她从来用不上“天籁”这个词,那样的空灵,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是抽离的结果,她不要抽离,她就要紧紧贴住,恨不得生出壁虎一样长满吸盘的脚,紧紧抓住。抓住,最能体现她的本色的动词莫过于此了。抓住、攥紧、撕裂、挣扎、纠缠、紧绷、涨满、咬牙切齿,“迸到临界点”。而最相配的副词没有别的,就是“紧紧地”。
她终于找回了本色,终于做回了树。对听者而言是有福了,可是她快乐吗?在一个刚从魔咒中醒来的人看来,究竟是被魔咒击中快乐呢还是醒来更快乐?她会不会因此再不相信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绵绵无绝期”?宣传文案有意暗示道,她遇到了初恋情人,也许这不过是商家的炒作策略。但如果是真的,作为一个才从前一个魔咒中醒来的人,她还能够又对自己下一个新的魔咒吗?如果连曾经如此深地沦陷的人都不再相信魔咒,就是下再多的魔咒还会有效力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还相信,至少此刻。我相信,在魔咒下发生过的一切都是真实的,相信梦--不是人生如梦,而是梦就是人生。相信只要梦见过,就真地发生过,就有永远也抹不去的痕迹。连一夜情的花妖狐仙也会留下带不走的衣带呢,何况中过魔咒的人。就象喜儿,就算所有的魔咒终有失效的一天,喜儿也是一个见证,见证着魔咒下的快乐喜悦真真切切地存在过。
哪怕从今往后只能使用过去时。
200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