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爱很爱,郑秀文。
我爸爸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我站在他旁边,手里拿着麦克风兴高采烈地对着电视唱K,唱的是《值得》。
这是我脑海中幸存的关于我童年画面的其中一幕。
那时是1997年,我9岁。人生中的第一张VCD,属于郑秀文。
就像每个八十年代末出生的孩子,童年总是伴随着磁带,常听辛晓琪的《走过》,常听陈慧娴的《飘雪》,也常听爸爸最喜欢的奥斯卡金曲集,但我最喜欢的只是那盒坐了十多分钟摩托车特意去买回来的,《很爱很爱》。
88年她出道的时候我才刚刚出生。她有婴儿肥,我也有婴儿肥。我无从知晓这个女人如果从一个新秀歌唱比赛的季军,慢慢成长为有着婴儿肥唱情歌的玉女,又如何变作唱《热爱岛》、《chotto等等》的动感歌手。我无从知晓她怎么走起了妖娆路线,头发染得通红。只是她也慢慢有了大群的支持者,有了《舍不得你》、《放不低》,还凭《值得》慢慢打开了华语市场。
于是时间便来到了1997年。
我不会说什么命运让我们相遇之类的废话,不会说我突然爱上了这个声音。9岁的我显然没有足够的智商判断这是不是一个好声音。但是,那一年爸爸给我买了两张VCD,一张是郑秀文,另一张是郑伊健。后者在不知何年何月便给我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而前者,我依然对她满怀期待。
97年的郑秀文,唱我喜爱的《非男非女》,唱《最后一次》,唱《忘记巴黎》,唱《唉声叹气》。97年的郑秀文,和黎明拍《爱你爱到杀死你》。97年的郑秀文,在红馆连开16场演唱会,无人能及。
这便是我开始将她视为“偶像”的那个97年。
9岁的我不了解香港回归,不了解邓爷爷去世,不了解金融危机,只记得我从此有了一个“偶像”。
如果摆到今天,说“偶像”是要惹人发笑的。但是当时我的生活从此就变得有趣起来。收集和她有关的资料,剪报,收藏她的相片,背熟她的歌,把她的电影看了又看。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会做一些现在看着傻得可爱的事情。拉着妈妈去金声电影院看试映版的《孤男寡女》,在每年年末的四大颁奖典礼统计sammi拿了多少奖项,看着《爱你爱到杀死你》sammi唱《最后一次》就痛哭流涕。
而现在,金声电影院已经关门大吉了,MI已经不拿奖很多年,我也不再会为一首歌轻易掉泪。那些曾经让我显得很天真,让我成为一个追星族的事情我已经不会再做。
我以前会说,我很爱很爱郑秀文。
而现在,我可以说我很喜欢陈绮贞,很喜欢五月天,很喜欢大米,很喜欢maximilian hecker,只是,我也说不出爱了。
年纪越来越大,便越来越难说爱。年纪越来越大,便越来越容易把能让我感动的事情说成矫情。年纪越来越大,便越来越容易将曾经也能让年轻的我感动的文字说成造作。
面对“爱”这个字,我也越来越苛刻了。
但是,这个女人是我当作偶像已经11年的人,这是一个已经入行20年的人。
20年,可以让我们经历多少事。今天的我才刚过20不久,却也失去很多,得到很多,忘记很多,经历很多。
20年,她从风头一时无两的天后到现在半退隐,她由一届独获3项金像奖最佳女演员到因为《长恨歌》而深患抑郁。她与许志安由甜蜜合唱,到红馆断电呼救,到厨房宣言,再到现在只会独自一人在演唱会上唱《唯独你是不可取替》。她由人人口中的“臭四”到虔诚的天主教徒,常常轻描淡写。她也由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肥妹变成排骨精,烟酒不离哮喘抑郁。
20年可以改变太多事,20年前她唱歌中气十足,高音上去得如此轻松,16场下来《表演时间》还是跳得起劲。20年后,听着她唱歌我会担心她唱不上去,看见《捉迷藏》的发布我会说,幸好,依然。以前她演傻大姐爱情轻喜剧驾轻就熟深入民心,现在她在因为《长恨歌》饱受炮轰之后终于快要带来《大搜查》……
时间将我们都改变了。
但她依然是郑秀文。
她是07年香港娱乐圈权力榜前50的唯一女艺人,她在香港保持超2亿总票房纪录,她的showmi演唱会门票10分钟售罄,她轻松夺下IFPI最高销量大奖,她今年的《大搜查》是寰亚压轴电影……
这些当然不可与她新千年初的风头相提并论。但眼看陈慧琳杨千嬅梁咏琪一个个逐渐从舞台电视机前消失,我还是很庆幸,我依然能看见她。
因为不管怎么,她依然是香港女歌手最重要的其中一个。
因为不管怎么,她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当太多人喜爱王菲,我唯独只爱这一个。
很高兴,当年不懂事的我选择了你做我偶像。
很高兴,我能爱你11年。
很高兴,至今,将来,我也能说出,
很爱很爱,郑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