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不成声,姹紫嫣红

2002年。
那年我对杨千桦除了名字没有更多的了解,连那部著名的《新扎师妹》都是上大学才看。奇怪得很,混在香港娱乐圈,她这种样貌歌喉都排不到前面的女人,居然跟极品帅哥吴彦祖看起来相当的配衬。那部电影的一二三我通通看过,因为觉得看吴彦祖和Maggie Q的高高在上的美丽合衬还不如看杨千桦和吴彦祖的平凡搞笑。
因为正如墨息(感谢她的上了首页的评论,得以让我有心去寻找这场演唱会)所说,真正去游了香港,看了香港,近距离的接触了香港,才会发现看到的从来都不是王菲等人的高度,而是浓郁的市井味。浓得化不开的香港气息,像加连威老道和兰桂坊,就如杨千桦。
杨千桦万紫千红演唱会,唱足七场。这是最后一场。
她顶着万紫千红的头饰、穿着万紫千红的服装,连脸上的妆都是万紫千红。感觉走一步都很艰难,她却满脸都在大笑,说鞋带松了,怎么办?
在红馆开演唱会的香港艺人,多到应该数不过来。我极少看演唱会,虽然知道这种场景必是比CD来得更深入人心。但就连十多年前哥哥张国荣的告别歌坛演唱会,我都只是断断续续的看,这一次的杨千桦万紫千红演唱会最后一场,我却1个小时50分钟全数看完,一分钟也没遗漏。
之前对杨千桦的所有歌曲,只有仅仅五首的记忆。《少女的祈祷》《野孩子》《小城大事》《烈女》《假如让我说下去》。
其中《少女的祈祷》,是我最喜欢的她的歌,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愿意天天听很多遍的粤语歌,更是我唯一一首在KTV唱过并且会再唱的粤语歌。
说句题外——对于粤语歌曲,我欣赏远大于演绎。再是怎么被称作K歌之王,我也从没曾在大家面前唱过粤语歌。原因很简单,我的粤语实在烂到极点,也非常不愿意发音不标准的勉强唱出。所以尽量避免。虽然香港音乐曾经的璀璨和现在的繁花似锦让我也迷恋不已,但我还是通通放在心里。
只除了这一首。
我的粤语即便只是唱都那么差的人,居然可以将歌词记到烂熟——不是不能将其它的粤语歌做到这样,只是心里潜意识的并未给它们机会。所以这一首《少女的祈祷》,我完全可以不看字幕甚至不听伴奏,几乎是一字不漏的唱完。
这对于我来说当然并不是件很简单的事。
演唱会一开始,便是最为熟悉的这首歌。我想,我真是看对了。她清唱,没有麦没有庞大的伴奏没有舞台,我仍然看得欢喜。
但她从舞台上出现的那一刹那,我居然流泪了。
任何一首歌,听到哭,抑或唱到哭,必是因为饱含太多的真实情感。
毕业时那首《他不爱我》有多铭心刻骨我还没有忘记。
于是我看到人称大笑姑婆的杨千桦,表情变得好严肃,唱着唱着眼泪就开始落。然后哭到深深地鞠躬。她说这是她第一首唱到会哭的歌。
《假如让我说下去》。
离开不应再打搅爱人,对不对?
因为不太听得懂的关系,我对粤语的歌词从来都不是感受颇深,但仍是感到夕老爷真是疼爱这位小女儿。为她的填词像是首首都只为她所做。
她说,其实,原来过得很快乐,是很不容易的。说着便遮掩,眼泪潸然落下。
突然想到,杨千桦好像也不年轻了。
那最后一首哭到不能言语的《姊妹》,不仅仅是夕老爷,大概都是希望她能嫁得好的。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
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她站在万人聚焦的演唱会舞台,哭了笑,笑了哭,像癫了一样。眼皮上两抹紫色的亮亮的眼影,和眼泪的闪光相辉映。
让人动容。
夕老爷的歌词,以王菲的标准,从来都是空灵天籁难以触及的高度。拿给杨千桦演绎,却是感到她是地地道道的港妹,就在我们旁边。
她笑点很低,就算是哭着也要笑。但我们人人都大爱。
那年我对杨千桦除了名字没有更多的了解,连那部著名的《新扎师妹》都是上大学才看。奇怪得很,混在香港娱乐圈,她这种样貌歌喉都排不到前面的女人,居然跟极品帅哥吴彦祖看起来相当的配衬。那部电影的一二三我通通看过,因为觉得看吴彦祖和Maggie Q的高高在上的美丽合衬还不如看杨千桦和吴彦祖的平凡搞笑。
因为正如墨息(感谢她的上了首页的评论,得以让我有心去寻找这场演唱会)所说,真正去游了香港,看了香港,近距离的接触了香港,才会发现看到的从来都不是王菲等人的高度,而是浓郁的市井味。浓得化不开的香港气息,像加连威老道和兰桂坊,就如杨千桦。
杨千桦万紫千红演唱会,唱足七场。这是最后一场。
她顶着万紫千红的头饰、穿着万紫千红的服装,连脸上的妆都是万紫千红。感觉走一步都很艰难,她却满脸都在大笑,说鞋带松了,怎么办?
在红馆开演唱会的香港艺人,多到应该数不过来。我极少看演唱会,虽然知道这种场景必是比CD来得更深入人心。但就连十多年前哥哥张国荣的告别歌坛演唱会,我都只是断断续续的看,这一次的杨千桦万紫千红演唱会最后一场,我却1个小时50分钟全数看完,一分钟也没遗漏。
之前对杨千桦的所有歌曲,只有仅仅五首的记忆。《少女的祈祷》《野孩子》《小城大事》《烈女》《假如让我说下去》。
其中《少女的祈祷》,是我最喜欢的她的歌,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愿意天天听很多遍的粤语歌,更是我唯一一首在KTV唱过并且会再唱的粤语歌。
说句题外——对于粤语歌曲,我欣赏远大于演绎。再是怎么被称作K歌之王,我也从没曾在大家面前唱过粤语歌。原因很简单,我的粤语实在烂到极点,也非常不愿意发音不标准的勉强唱出。所以尽量避免。虽然香港音乐曾经的璀璨和现在的繁花似锦让我也迷恋不已,但我还是通通放在心里。
只除了这一首。
我的粤语即便只是唱都那么差的人,居然可以将歌词记到烂熟——不是不能将其它的粤语歌做到这样,只是心里潜意识的并未给它们机会。所以这一首《少女的祈祷》,我完全可以不看字幕甚至不听伴奏,几乎是一字不漏的唱完。
这对于我来说当然并不是件很简单的事。
演唱会一开始,便是最为熟悉的这首歌。我想,我真是看对了。她清唱,没有麦没有庞大的伴奏没有舞台,我仍然看得欢喜。
但她从舞台上出现的那一刹那,我居然流泪了。
任何一首歌,听到哭,抑或唱到哭,必是因为饱含太多的真实情感。
毕业时那首《他不爱我》有多铭心刻骨我还没有忘记。
于是我看到人称大笑姑婆的杨千桦,表情变得好严肃,唱着唱着眼泪就开始落。然后哭到深深地鞠躬。她说这是她第一首唱到会哭的歌。
《假如让我说下去》。
离开不应再打搅爱人,对不对?
因为不太听得懂的关系,我对粤语的歌词从来都不是感受颇深,但仍是感到夕老爷真是疼爱这位小女儿。为她的填词像是首首都只为她所做。
她说,其实,原来过得很快乐,是很不容易的。说着便遮掩,眼泪潸然落下。
突然想到,杨千桦好像也不年轻了。
那最后一首哭到不能言语的《姊妹》,不仅仅是夕老爷,大概都是希望她能嫁得好的。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
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她站在万人聚焦的演唱会舞台,哭了笑,笑了哭,像癫了一样。眼皮上两抹紫色的亮亮的眼影,和眼泪的闪光相辉映。
让人动容。
夕老爷的歌词,以王菲的标准,从来都是空灵天籁难以触及的高度。拿给杨千桦演绎,却是感到她是地地道道的港妹,就在我们旁边。
她笑点很低,就算是哭着也要笑。但我们人人都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