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树,我已24岁了
朴树,我开始听你歌的时候,才15岁。 你还好么?现在我已经24岁了。 那时候,我本来只会听任贤齐,听羽泉,还是很傻的年代呵……那时候,你有多大呢?你才刚刚出名,还没有多少人知道你的名字。一开始我是在报纸上看到你的,你令人惊讶的宁静的暴烈引来了一小群人的尖叫——我记得上面就是这么报道的。然而当时我还无处去听你的歌,只是记住了你的名字。我还没有听你的歌,就知道我会喜欢。 听到的第一首是《白桦林》,俄罗斯风情的旋律和你站在白桦前孤单的背影。上大学之后我学吉他,弹的第一首歌就是《白桦林》。其实你就像是一株白桦,干净、笔直、寂寞地站在长满杂草的秋天。 初二那年夏天,躁动的我奔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天气很热,在街边一个小店里,我花了十块钱买了人生中第一盘正版磁带,就是麦田的《我去2000年》。带有麦田图片的封面,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取出里面的白色小本子。上面有你的照片和歌词,你的背影,白色T恤,站在草丛中。还有你的九瓦台灯。 我在小本子的封面空白上写了几个字。 不知道有多少时间,我坐在那城市一个低矮的楼顶,看着楼房和车流,一遍遍听这盘专辑。初二那年夏天就这么慢慢消磨过去。 new boy:那还是windows98的年代,听这首歌适合在阳光下奔跑。 妈妈我:撕心裂肺的呐喊,让我撞得头破血流吧!我已把生命吐得一片狼藉!究竟是他们还是我们全疯了?献给这荒谬的世界。 在希望的田野上:这是在冬天,一个人走在厚厚积雪的野外,你会看见苍白而温暖的阳光。 我去2000年:低低的吟唱是在黎明酒醒的时分,这呼喊的奔跑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再见,我要去2000年。 旅途:旋律和歌词都很美的一个童话、一个梦。路过生命中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独,这时候,小男孩恐怕已经长大了吧…… 别,千万别:千万别做梦!你已24岁了!!24岁,你已24岁了……你,已24岁了。 活着:隔壁老张总是在教诲你,然而他现在却像条狗。 召唤:面对星空,躺在寂静的夜晚,远方有灯火闪动,风吹动草丛,就在这样的夜晚睡去,你的灵魂,慢慢被星空召唤到远方。这首歌本身就具有一种宁静而强大的召唤力量。 从来都不喜欢范玮琪版的那些花儿,甚至不喜欢朴树后来的版本,只喜欢那个原初的,有女孩子笑声的,朴树绵长的呢喃,海潮声弥漫的那些花儿。据说这首歌是朴树哭着录完的。不管流传有多么广,这首歌依然是我的至爱。 初三中考前那个寒意料峭的春天,我每天晚上回到家,打开随身听,让这首歌慢慢充满整间屋子,然后开始学习。孤单而又辛苦的时光,一种气味伴着寒冷停留在记忆中。那时候我正经历着初恋,苦涩、甜蜜与歌声夹杂。 高中,我还是在听,高考前的日子,依然是朴树伴着我走。 大学,再听那些花儿的时候,才猛然发觉很多事情真的已经是那些花儿了,已经在往昔的河边开放或者凋谢。那些人,那些事,都在光速一般远离。 这时候听朴树的歌,尤其是《活着》、《别,千万别》,才更有感觉了。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看到路边豪华的洋房,我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这房子该有上千万了吧?第二个念头是,难道我真的像小王子里讲的那样,变成大人了?我看到房子的第一反应不是有多么漂亮而是值多少钱。 隔壁老张,你是不是要窃喜了?因为我也跟你一样了。 大学毕业后的一天,我重新听那首《别,千万别》,忽然发现,我也已经24岁了。 别做梦,你已24岁了,生活已经严厉得像传达室李老伯。快别迷恋远方,看看你家的米缸,生活不再风花月,而是碗里酱醋盐。去面对那些生存的硝烟,你可知人情冷暖,你可知世事艰险?天真是一种罪,在你成人的世界,生活不再风花月,而是你辛辛苦苦从别人手里赚来的钱。 朴树,你是一个预言家。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我才15岁。 这真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 朴树,我已24岁了。 朴树,你还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