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二代”问世 第一版红色推土机已经销售一空,...
我一向后知后觉,是被流行远远抛下的人。依稀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个家伙酷爱《龙拳》。那年夏天,“周杰伦”这个名字刚开始在街头巷尾蔓延。不久他来到温州。母亲看着那个耍着双截棍的瘦小身影,因为听不清他在唱些什么而大摇其头。我已记不清那场表演,现在回想起来,只是无端端地觉得那时的周董大概也如同那时的我一样...(7回应)
我一向后知后觉,是被流行远远抛下的人。依稀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个家伙酷爱《龙拳》。那年夏天,“周杰伦”这个名字刚开始在街头巷尾蔓延。不久他来到温州。母亲看着那个耍着双截棍的瘦小身影,因为听不清他在唱些什么而大摇其头。我已记不清那场表演,现在回想起来,只是无端端地觉得那时的周董大概也如同那时的我一样青涩——低眉顺目,貌不惊人,出色得十二分平庸。多年之后,小学同学聚会。当初喜欢周杰伦的那个小子已远走荷兰,不再念书,不久将为人夫。说起往事,他只是淡淡地说:“比不得你们读书好的。” 是在初中的时候开始不同吧。像每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子一样,面色苍白,内心狂热,有喜欢的歌手,有暗恋的女孩,而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可以唱歌给她听。那时候,还没有自己的随身听,所能做的只是关起书房的门,把电脑的音量调到最大。是那样荒腔走板地学唱着孙燕姿的歌,心中有一点惶然,有一点迷醉,说不上期待什么,却似乎有一种憧憬若隐若现,仿佛天可以一直蓝下去,夏天永远不会终结,而我可以一直唱下去,把所有见不得天光的情愫,隐秘地,灼热地,一一烙在那些青春岁月。 后来他们开始对方文山的集体崇拜,而我结识林夕,大略与知道陈奕迅同时。一开始,当然是那首被唱烂了的《十年》。而后有了《爱情转移》,而我并无“流浪几张双人床”之类的体验,更遑论“想开往地老天荒”的奢望。那些情情爱爱,似乎与一个高中生无关。 之后的故事未及等到林夕上场。被一段友谊折磨得精疲力竭,而《最佳损友》是黄伟文的作品。大概我的室友们都还记得那一句“姚木姚卡似丫木姚”,而唱到声嘶力竭的我,最后也不过落得一个“我什么都木姚”的境地——那时还是深夜听着医生那把声,恍如娓娓道来而有落泪的冲动的年纪。那时还没尝过所谓的爱情。那时还听不懂林夕。 林夕和爱情一同来临。 这位大人先生的好处,全在于他不惜把自己的千回百转都鲜血淋淋地掏出来给人看。那些飞蛾扑火的决绝,欲说还休的猜疑,到痛彻心扉,到哀莫大于心死,又忽而释然,却总是强作达观而终不能忘情,他都一一记录在歌里。仿佛一个化学家,在试管里调制了林林总总的悲伤来品尝,而所有的实验材料,都是从自己身上取下来的。明年今日,富士山下,依然人来人往,风景不殊。而二丁目早成永诀,下一站,纵然于天国再会亦难拾回前尘。总有某几行字曲曲折折地绕到你心底,让你禁不住泪水泫然。你以为他是懂你的。而从头到尾,他只不过是在自言自语,自怜自伤。 大概学佛前的林夕自己也不知该拿自己怎么办。他终归没有自杀,“舍不得璀璨俗世”也好,“怪大地众生太美丽”也罢,大概只能,只能在一片苍茫而不见前路而“假如让我说下去”之际,勾惹芸芸俗子们,陪着他同声一哭罢。 “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如此说来,林夕本可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 而艺术家总是活得太过浓烈,鲜血滚烫以至于时有焚身之厄。终于林夕还是选择了自我稀释,去信他的佛,传他的道,救他的世,点他的心灯。他也写出了《北京欢迎你》。我很替他欢喜,却还是忍不住觉得可惜。但这是一个读者的大自私。我没有忘记谁都有好好活下去的权利。而林夕自己又何尝不明白,“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我仍时而关心一下他的新作,仿佛凭吊一片荒芜的古战场,细看来,每一寸土仍都红得惊心动魄。可他已放下了。一步三回头,也终归是渐行渐远。他炮制的开示和慰藉,于我已不足观。 我也知道,我如此荒唐地希望他不曾参透爱欲,究竟是为了什么。因为我也曾顽劣地刺痛过很多人,最后又回归孑然一身。而我也学会了开解旁人,听着他她她他的故事,安抚倔强或委屈的灵魂。我也开始通透世情,变得不懂悲伤,没能力多愁善感。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而终令我看破爱这个字。而这时,我又禁不住一厢情愿地,秘而不宣地希望,希望把林夕留在那里,祭奠那时那地的我和你。 十年了。口齿不清的男孩已贵为周董,叫燕姿的女生已久不唱歌,大陈红遍了大江南北,也永远地失掉了他的小谢。就算,就算我能再回到拥抱的现场,也不过证明—— 就像那个叫林夕的人曾说过的那样,感情总是善良,残忍的是人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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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
我一向后知后觉,是被流行远远抛下的人。依稀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个家伙酷爱《龙拳》。那年夏天,“周杰伦”这个名字刚开始在街头巷尾蔓延。不久他来到温州。母亲看着那个耍着双截棍的瘦小身影,因为听不清他在唱些什么而大摇其头。我已记不清那场表演,现在回想起来,只是无端端地觉得那时的周董大概也如同那时的我一样...(7回应)
我一向后知后觉,是被流行远远抛下的人。依稀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个家伙酷爱《龙拳》。那年夏天,“周杰伦”这个名字刚开始在街头巷尾蔓延。不久他来到温州。母亲看着那个耍着双截棍的瘦小身影,因为听不清他在唱些什么而大摇其头。我已记不清那场表演,现在回想起来,只是无端端地觉得那时的周董大概也如同那时的我一样青涩——低眉顺目,貌不惊人,出色得十二分平庸。多年之后,小学同学聚会。当初喜欢周杰伦的那个小子已远走荷兰,不再念书,不久将为人夫。说起往事,他只是淡淡地说:“比不得你们读书好的。” 是在初中的时候开始不同吧。像每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子一样,面色苍白,内心狂热,有喜欢的歌手,有暗恋的女孩,而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可以唱歌给她听。那时候,还没有自己的随身听,所能做的只是关起书房的门,把电脑的音量调到最大。是那样荒腔走板地学唱着孙燕姿的歌,心中有一点惶然,有一点迷醉,说不上期待什么,却似乎有一种憧憬若隐若现,仿佛天可以一直蓝下去,夏天永远不会终结,而我可以一直唱下去,把所有见不得天光的情愫,隐秘地,灼热地,一一烙在那些青春岁月。 后来他们开始对方文山的集体崇拜,而我结识林夕,大略与知道陈奕迅同时。一开始,当然是那首被唱烂了的《十年》。而后有了《爱情转移》,而我并无“流浪几张双人床”之类的体验,更遑论“想开往地老天荒”的奢望。那些情情爱爱,似乎与一个高中生无关。 之后的故事未及等到林夕上场。被一段友谊折磨得精疲力竭,而《最佳损友》是黄伟文的作品。大概我的室友们都还记得那一句“姚木姚卡似丫木姚”,而唱到声嘶力竭的我,最后也不过落得一个“我什么都木姚”的境地——那时还是深夜听着医生那把声,恍如娓娓道来而有落泪的冲动的年纪。那时还没尝过所谓的爱情。那时还听不懂林夕。 林夕和爱情一同来临。 这位大人先生的好处,全在于他不惜把自己的千回百转都鲜血淋淋地掏出来给人看。那些飞蛾扑火的决绝,欲说还休的猜疑,到痛彻心扉,到哀莫大于心死,又忽而释然,却总是强作达观而终不能忘情,他都一一记录在歌里。仿佛一个化学家,在试管里调制了林林总总的悲伤来品尝,而所有的实验材料,都是从自己身上取下来的。明年今日,富士山下,依然人来人往,风景不殊。而二丁目早成永诀,下一站,纵然于天国再会亦难拾回前尘。总有某几行字曲曲折折地绕到你心底,让你禁不住泪水泫然。你以为他是懂你的。而从头到尾,他只不过是在自言自语,自怜自伤。 大概学佛前的林夕自己也不知该拿自己怎么办。他终归没有自杀,“舍不得璀璨俗世”也好,“怪大地众生太美丽”也罢,大概只能,只能在一片苍茫而不见前路而“假如让我说下去”之际,勾惹芸芸俗子们,陪着他同声一哭罢。 “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如此说来,林夕本可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 而艺术家总是活得太过浓烈,鲜血滚烫以至于时有焚身之厄。终于林夕还是选择了自我稀释,去信他的佛,传他的道,救他的世,点他的心灯。他也写出了《北京欢迎你》。我很替他欢喜,却还是忍不住觉得可惜。但这是一个读者的大自私。我没有忘记谁都有好好活下去的权利。而林夕自己又何尝不明白,“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我仍时而关心一下他的新作,仿佛凭吊一片荒芜的古战场,细看来,每一寸土仍都红得惊心动魄。可他已放下了。一步三回头,也终归是渐行渐远。他炮制的开示和慰藉,于我已不足观。 我也知道,我如此荒唐地希望他不曾参透爱欲,究竟是为了什么。因为我也曾顽劣地刺痛过很多人,最后又回归孑然一身。而我也学会了开解旁人,听着他她她他的故事,安抚倔强或委屈的灵魂。我也开始通透世情,变得不懂悲伤,没能力多愁善感。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而终令我看破爱这个字。而这时,我又禁不住一厢情愿地,秘而不宣地希望,希望把林夕留在那里,祭奠那时那地的我和你。 十年了。口齿不清的男孩已贵为周董,叫燕姿的女生已久不唱歌,大陈红遍了大江南北,也永远地失掉了他的小谢。就算,就算我能再回到拥抱的现场,也不过证明—— 就像那个叫林夕的人曾说过的那样,感情总是善良,残忍的是人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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