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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生
我自己听歌的口味属于比较奇怪、比较杂的,特别容易被一些边缘化的音乐吸引。照这个说法,应当算小众;但另一方面,刀郎的歌小众们多半嗤之以鼻,我却对第一场雪之类照喜欢不误,因此也难分类。第第有人推荐这首万物生,听了听,突然觉得耳熟,后来才想起来,确实听过的,而且是中文版,在高晓松博客上。那时候他好像刚...(35回应)
我自己听歌的口味属于比较奇怪、比较杂的,特别容易被一些边缘化的音乐吸引。照这个说法,应当算小众;但另一方面,刀郎的歌小众们多半嗤之以鼻,我却对第一场雪之类照喜欢不误,因此也难分类。第第有人推荐这首万物生,听了听,突然觉得耳熟,后来才想起来,确实听过的,而且是中文版,在高晓松博客上。那时候他好像刚写了这歌,正得瑟的时候,背景音乐就用的这个。这么算起来也有两年了,不知道是用了两年时间才出版,还是那时就出来了,用了两年时间才被人知道。 仔细想想,那时候好像没觉得好听,也没留下印象。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看了歌词,想起那个有点怪的拖腔。所以歌与词绝对是有关系的,同样的调子,中文和梵文唱出来,就有很大不同。 不同之处在于听不懂;因为听不懂,神秘感觉就出来了;神秘感一出来,歌的气质起码要上两个楼层——以上,纯属瞎掰,信者上当。不过不这样,好像没法解释这个差别。万物生特别之处,是梵文演唱加入了汉族的民乐配器和现代打击乐,而且配得比较流畅自然,不是生搬硬套。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首很好的歌,正相反,在听了几遍之后,突然生出一种别拗的感觉。首先,它似乎被包装成了梵乐,但萨顶顶的歌声并非让人安心宁神,相反,却有一种“淫”的感觉。这个字不雅,也不敬,一时却找不到更好的。不过绝非贬义,而是说,即使参禅,也是参欢喜禅,有一种属于世俗的撩拨,和传统意义上的梵乐绝不是一回事。其次,在听完两遍之后突然发现,这里真正属于藏歌的东西也不多,只在表现手法上使用了藏歌独有的甩腔,气质上,它则是文青的,甚至有些小资,绝非标榜的空灵纯净。 这么一来,便恍然大悟这别扭感觉从何而来了。它来自一种表里不一,一种口不应心,是现代都市人心目中的藏歌,却不是藏歌本身。这就像仓央嘉措最终被包装成小资偶像一样,是一种无厘头的误读。而我的错误就在于,用外在概念去衡量歌的本身,忘了歌是用来听的,不是用来想的。将什么都概念化的结果,是连听歌都能扯出一堆弯弯绕,几乎变成了一种强迫性思维。这毛病,最近一阶段看来是越来越深了。
欢喜
《广陵剑》是很久以前看的,在梁羽生作品中不算好也不算坏。之所以还记得这书,原因在于它是我读过的第一部以悲剧结尾的武侠小说。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所有武侠小说都应当以主人公练出绝世武功、和绝世美女双宿双飞(或多宿多飞)为终结。因此当看到广陵散绝、人琴两杳的时候,心中有一种受了欺骗的愤怒与不甘。 ...(0回应)
《广陵剑》是很久以前看的,在梁羽生作品中不算好也不算坏。之所以还记得这书,原因在于它是我读过的第一部以悲剧结尾的武侠小说。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所有武侠小说都应当以主人公练出绝世武功、和绝世美女双宿双飞(或多宿多飞)为终结。因此当看到广陵散绝、人琴两杳的时候,心中有一种受了欺骗的愤怒与不甘。 后来才发现,悲剧结局大约可以算是梁羽生的恶趣味。《云海玉弓缘》的结局是“只是当时已惘然”,《七剑下天山》最终,凌未风仍是走了。就连最圆满的一对,张丹枫与云蕾,也要在续书《广陵剑》中点出云蕾早逝、张丹枫孤独半生的无奈。这毛病让人很是恼火,却又发作不得。天大地大,作者最大,读者尽可以骂娘,却没办法让阿朱活回来、程灵素别燃起七心海棠,或让罗密欧多点耐性,朱丽叶早一点醒。除非合上书本,铁了心不去翻看,否则的话,你永远无法阻止那些鲜灵灵活生生的人物被他们的创造者毫不留情地一把掐死。 在我而言,中国式大团圆情结不但有,而且根深蒂固。管什么恶俗,怕什么麻醉,说到最后就固执的一句话:“我要我们在一起”。花若开了,无论如何也要叫它开得长一些、久一些。或许这也是我对戏曲感兴趣的原因。戏曲中即使是悲剧,如窦娥冤,也大多会有光明的尾巴,比如沉冤昭雪、恶人被惩之类,总不会叫人过于失望。——话说回头,谁不是指着那些叫希望的东西,没心没肺地活着?但愿长醉不愿醒。 这其中一个例外是梁祝。从南朝乐府到江南戏曲,这故事的流传脉络已有很多版本,不一一转述,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找来看一下。最终传说把根扎在了上虞,本乡本土,用越剧来表现,怎么唱都合适。一生一旦,有足够的场景足够的时间,尽情地在舞台上展现他们的快乐,他们的爱恋。略嫌绵软柔婉的风格用在这剧中,恰恰合了味道。套一句话,越剧天生不是梁祝,但梁祝天生是越剧。 立坟碑、立坟碑,红黑二字立两块。这结局实在没法不悲剧,没法不凄惨。然而故事本身倒是戏剧化的、有趣的,无论是同窗共读还是十八相送,有很多小小的幽默,让人会心微笑觉得可爱的片断。说那句“呆头鹅”的急恼娇嗔,以及“为何将我比女人”的义正词严,层次分明,活灵活现。待到终于得知真相,书呆子山伯兄两只手边转着玉扇坠边忘形大喊,她是个女的,她是个女的!神情态度令人不觉掩口葫芦。恰似梁羽生对广陵散的描述:并非一味悲凉之作,而是分上下两阙,上阙极欢乐,由对过往良辰美景的追思,反衬出下阕的怆然。换句话说,便是从鲜花着锦,到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值得注意的是,这剧中几乎没有反派。这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悲剧的始作俑者祝太公并没有被刻画成顽固、冷酷的典型,而是着力描写他对女儿的慈爱,有时候甚至是纵容。我以前曾经觉得这样弱化了矛盾冲突,不过瘾,但后来想,惟其如此,这悲剧才更纯粹。并非由于某个特定的人,而是那样的环境,让悲剧成了必然。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 山伯上门求亲,两人的恋情终于浮出水面。祝太公责女儿无媒无聘。后者立刻反驳,有师娘为媒、玉扇坠为聘。答得如此顺溜,估计在这姑娘的小心眼里早已盘算了很久。顿时回想起当日草桥许下九妹之后如释重负的神情,恍然悟出那一刻的得意。彼时心中,想必认为两颗相爱的心能够抵挡人世间一切风雨,眉梢眼角、满心满意,都是掩藏不住的欢喜,欢喜,欢喜。
沧海一笑说黄霑
说个段子,关于黄霑的。 黄霑很牛,他的理发师比他更牛,常常臭他。某日他去理发,说道自己应英国女王之邀,去了白金汉宫,理发师便一脸不屑,讲他胡吹。黄霑说是真的,女王因为听了他写的歌,而想见他这个人。理发师半信半疑,就问,那女王见了你,第一句话说什么?黄霑道,女王见我大吃一惊,劈头就问:谁...(27回应)
说个段子,关于黄霑的。 黄霑很牛,他的理发师比他更牛,常常臭他。某日他去理发,说道自己应英国女王之邀,去了白金汉宫,理发师便一脸不屑,讲他胡吹。黄霑说是真的,女王因为听了他写的歌,而想见他这个人。理发师半信半疑,就问,那女王见了你,第一句话说什么?黄霑道,女王见我大吃一惊,劈头就问:谁给你理的发?太难看了! 这个段子类似于古代笑话中的急智,在可信可不信之间。但黄有诸多逸事,这倒是真的。黄霑此人,酒色才气,全的。故意写成这个“才”字,是因为黄本人首先就是个才子。才子多风流,黄霑也不例外,拍三级片、主持咸湿节目、大讲荤笑话、黄段子,留下了“不文霑”的绰号。生活中有三个女人,还差点为林燕妮自杀;六十岁生日,中风之后行动不便,仍于红装翠裹中大吃一班女星的豆腐。其嬉笑怒骂之处,全不避世人耳目。他和金庸两人不对,主要是政见方面的分歧。某次说到金庸小说里,鲜有性描写,黄便说,那是因为他女人太少。金庸后来摇身一变,由大俗的武侠作者一跃成为学者、大家、宗师,得享庙堂,而黄一生,则终老江湖,以才子始,以才子终。 想起了两个人:奉旨填词的柳永、潇湘夜雨的莫大。黄霑与此两人,差堪仿佛。私下里揣测,黄对于柳永,应十分欣赏。一生里诸多头衔,皆如过眼云烟,只有“填词人”,至死不变。他的词古意盎然,却又与人心相契,《沧海一声笑》自不用说,象为无线剧集《天龙八部》所写的《他朝两忘烟水里》,深情中带一丝惆怅;《依稀往梦似曾见》的侠骨柔肠、《上海滩》的逝者如斯、《流光飞舞》的缠绵缱绻、《人间道》的蕴藉感慨、《童年》的飞扬跳脱、《我的中国心》的沉郁激越……宋人笔记道,凡有井水处,辄歌柳词,这句话用在黄霑身上,也无不当之处,而死后香港演艺界的纷纷追悼,与当年柳永坟上络绎不绝的祭拜,有得一拼。青衫红袖,原本就是浪子本色。 至于莫大,金庸曾借刘正风之口评价道,此人一味追求缠绵凄苦之音,终难有大境界。缠绵凄苦并不是黄霑音乐的的评,但难有大境界,确然。倘若说令狐冲是金庸心中潜藏着的对浪子生涯的激赏,则莫大先生又从另一方面否定了这种理想化的形象。这两者是矛盾的,真实的江湖中,令狐冲永远都只能是个神话,今日的莫大先生,正是昨日的令狐大侠。也曾有过少年心事、热血豪情;死生契阔、知己良朋,但江湖毕竟是江湖,谁能当真笑傲?无非是胡琴里一曲潇湘夜雨,于深巷中悄然远去。 也许这正是金庸与黄霑的差别所在。金庸心目中所谓的大境界,正是黄霑所不肯为,也不屑为的——当然,以黄霑的习性,只怕也不能为。大笑拂衣归耳,天下事,公等在。宁江湖逍遥,不埋骨庙堂。说到底,各人自有各人活法,你做你的侠之大者,我做我的开心快活人,如此而已。 好色无胆、好酒无量、好钱无能,这是黄霑对自己的评价,实则不然。90无线颁奖会,他上台第一件事,便当着全场观众的面向林燕妮示爱,称这个情人为一生中至爱的女人。其时已年过50,有色心,也好色胆;烟与酒,两样终生不离,是资深烟鬼酒鬼,有酒瘾,也有酒量;填词千余首,开专栏、写书,到六十岁那年拿了博士学位,经济上也是大起大落,千金散尽还复来。一生如此,活了他人三生不止,六十四岁而终,上天待他也算不薄无憾了。 但黄霑也有自己的郁抑。他为人传颂的作品大多是90年代中期之前的,到了后期,成为词坛教父之后,反而和香港乐坛格格不入。他曾直言香港乐坛已经衰落,目前的词是在糟蹋文字。晚年刻印一方,写的是“不信人间尽耳聋”。话虽清傲自负,却隐隐约约有一种落拓之感。知己难求,当年的黄霑随处皆知己,然而毕竟浪奔浪流,淘尽世间事,属于他的时代也将一去不复返。 黄霑此去,潇洒中带着一丝茫然。倘说成香港词坛一个时代的结束,谅不为过。江山烟雨,一襟晚照,歌尽江湖之时一笑绝尘,再不回顾,可谓死得正好。 ——实在是:正正好好。 沧海笑,滔滔两岸潮, 浮沈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 涛浪涛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清风笑,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歌一曲,为斯人存照。




男孩
我不喜欢迪斯尼。或者也不是不喜欢,只是我已不再是孩子。在一张张兴高采烈的笑脸之中,我显得笨拙、沉默、无所适从,像个突然闯入魔法学校,又找不到站台的麻瓜。 而后巡游的花车过来了,所有人都蜂拥而去,想要看看那些神奇的人物。我被人流裹挟着,一半被迫一半有意地后退,一直退到人群背后,惊奇地发现我已经远...(6回应)
我不喜欢迪斯尼。或者也不是不喜欢,只是我已不再是孩子。在一张张兴高采烈的笑脸之中,我显得笨拙、沉默、无所适从,像个突然闯入魔法学校,又找不到站台的麻瓜。 而后巡游的花车过来了,所有人都蜂拥而去,想要看看那些神奇的人物。我被人流裹挟着,一半被迫一半有意地后退,一直退到人群背后,惊奇地发现我已经远离了他们,并且独自一人。这里是个类似于魔幻小屋的地方,有童话中女巫住处那样的尖顶,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藤蔓植物,从屋顶垂下。它们彼此挨得如此紧密,以至于不得不横着生长,甚至倒过来向上卷起,看起来就像是儿时绘画书中船长那蓬乱上翘的胡子。 有一个人坐在藤蔓上,穿着可笑的绿色衣裳,戴着同样可笑的绿色尖帽子。刚开始我把他误认为了藤蔓的一部分,可是他抬起头来,迅速又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过来。”他开口,极其简洁。 我想说我不认识他,也想说这样和陌生人搭讪很不礼貌,可我还是走过去了,费力而笨拙地拉着藤蔓,爬到高处。这花了我很长时间,长到我都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我的腿部关节咔咔作响,因为长期没有上油的缘故,发出一种不舒服的摩擦声。这是个秘密:尽管外表看起来,我和人类毫无区别,内在的结构仍然还是木头。关节啦齿轮啦,它们总在关键时刻和我作对。 他并没有讥笑我,只是站在高处等着,也没有伸手帮助。这应该不是他的性格,我猜想。但人都是会变的,他呢,也一样。毕竟我所见到的不是孩子,而是一个有着男孩外表,活了千百年的精灵。我又想他会在我到达之前耗光耐性,飞到更高的地方,事实证明,他远比我想象中耐心。 于是我们肩并肩,默默坐在屋顶上。太阳的光圈像是肥皂泡,一个一个套叠着,连接着,在空气中飘啊飘的。他和我,我们也在肥皂泡里,那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和笑声则被隔绝在外。 “原来你住在这里。”是我的声音打破了沉默,因为觉得应该说些什么。 “呣。” “我还以为……你会选择另一些,比如说一个隐秘的山谷,或者大海中心,没有人知道的小岛。” 他耸了耸肩,我于是看到他脸上那些痕迹,尽管隔着肥皂泡,依然可以清楚地被发现。 “只是暂住,”他把“只是”两个字咬得很重,重到超过必要的程度。“我的家不在这里。” “那么说,的确有那个地方啰?”莫名地,我有些兴奋。很早以前,当我还住在木工房的时候,就曾听人说起过他的家。它在海的那一边,太阳落下的地方。我曾坐在窗台上,向窗外的海远眺,想象他和他的朋友住在那里。水下有长长的海草,编织出各式各样的花纹。贝壳和小丑鱼躲在里面,偶尔探出头,向水面张望。 “当然。”他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似乎是责备我为什么问出这样白痴的问题。“我从那里来,也会回到那里。他们都在那儿。” 我没有问“他们”是谁。如果那是一个好地方,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居住。会唱歌的白鸟头上插着紫色牵牛花,月亮在水里打着瞌睡,摇摇晃晃。尽管我看不到,可我知道,从他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他们都在。我开始羡慕起他来。——HE IS NOT ALONE。 “我会回去,”他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手臂在空中划出一个非常完整的圆弧。“那里是我的家。” 然后没有预兆地,他飞起来了。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的姿态远不如记忆中那么优雅娴熟,甚至是极其笨拙的。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摔落,可是他还是很努力地飞着,在我上方打着盘旋。大大小小的光圈围绕着他,自由自在地嬉戏,真好看,真漂亮。 “啊,啊哈,呼——哈——”他笑着,大叫着,毫不迟疑地用力挥动双臂,像唱歌一样高声喊道:“天气真好,风向正确。今天启程,明天到达!” 我站起来看着他,然后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他回不去了。这样拙劣的飞行没法穿过山,越过海,更加没有办法到达海中的岛屿。是的,每个人都知道他回不去了,除了他自己。当然,这只是他的问题,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那么,一路顺风。”我向他挥手致意,装作相信他的话,然后感觉到鼻子有一点儿痒,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光圈消失了,我又能听见来自外界的声音,花车,喧闹的人群,它们越来越近。时间不多了,我得赶紧离开,离开这个地方。 “再见。”他俯视着我,取下他的尖顶帽子,做了一个告别的手势,看上去极其完美,却又极其荒凉。在这一瞬间我看见那下面的头颅,已经是—— 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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