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3篇 )
幻灭啊,幻灭这个关键词
写乐评很容易落得吃力不讨好的下场,因为对于音乐的欣赏实在是太过私密的个人体会。哪怕一人听左耳耳机一人听右耳耳机,再把手儿紧紧牵,结果恐怕都是“同床异梦”。要从音乐中找到共鸣,最明智的方法莫过于闭上嘴去听,而不是拐个弯,绕道文字曲线救国。如果有些玄妙的东西能够通过文字传达,那么也就不再有对旋律、节...(1回应)
写乐评很容易落得吃力不讨好的下场,因为对于音乐的欣赏实在是太过私密的个人体会。哪怕一人听左耳耳机一人听右耳耳机,再把手儿紧紧牵,结果恐怕都是“同床异梦”。要从音乐中找到共鸣,最明智的方法莫过于闭上嘴去听,而不是拐个弯,绕道文字曲线救国。如果有些玄妙的东西能够通过文字传达,那么也就不再有对旋律、节奏、演绎的需要——说到这里,我要更不讨好地插一句提外话——这也就是我始终对陈奕迅喜欢不起来的原因。陈奕迅的歌所能打动人的那部分,不是音乐,而是文字,而文字那部分,无法归功于他。 我不想再说Thom Yorke的病态敏感纤细神经质,这种表述无论对词语本身还是对他本身,都是侮辱。双重侮辱。我也不想谈什么音乐史,像个淑女那样一本正经地谈一谈英伦摇滚是如何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达到鼎盛,继而步步走向迷幻和实验的沼泽……我谈不好,你也听不懂,双重折磨。 我只知道,电子乐兴盛起来了,满世界都开始R&B了。正当我们被方大同的夏威夷soul弄得五迷三道以为生活就是“你想开宝马,我和我的TOYOTA”、以为百分之九十的吃饱饭的人民已经受了上帝保佑朝着灯红酒绿摩登都市大跃进之时,偏偏南非世界杯的那首不入流的WakaWaka又让人有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景观幻灭之感。 幻灭啊,幻灭这个关键词。所有的东西都在消解,规则,秩序,伦理,信仰。在你眼前,它们垮掉,你没有哭。1999年,王菲唱着“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王菲唱的是末世纪的焦躁与空虚——但1999年安然无恙地过去了,澳门还顺利回归中国。2000年若无其事地过去了,接下来的2001年,哪怕发生了所谓震惊全球的911事件也丝毫不妨碍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的接踵而至。心是一个垃圾场……坐下,起立,坐下,起立,在分分秒秒的啃噬之中迎来2011年2012年直至2046年,也无意外,亦无惊喜。 (2009年的夏天,我常常在夜晚听着这14首歌,骑车在长安街上狂飙。也是在差不多相同的时候,我开始自己学吉他,写歌。这多多少少给了我一点写这篇东西的勇气。这还让我相信,在某个时间遇见某样东西,都有它的意义)
不知为何,脑海中总走着一个穿黑色漆皮靴的女人
每次听《Que N'ai-Je?》,我的脑海里就会走出来一个穿黑色漆皮靴的女人。具体来说,女人披一件深色大衣,腰部被同样是黑色漆皮的皮带束起。靴子跟高约7厘米,锥形跟。从衣着推测,四周温度该在摄氏5度以下,哈口气能看到白雾那种。女人匆匆在夜色里走着,我甚至能听到她的鞋跟在敲击寂静的街道,心慌,仿佛身后有影...(3回应)
他的音乐动态 · · · ( 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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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zzamor / 专辑 / 2008-12-16 / Blue Flame / High Note Records / CD
俏皮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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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atles / Limited Edition / 1968 / Capitol / Audio CD
这张CD和披头士其他的所有CD都不一样。
5月23日

















光凭这短短26秒的钢琴intro
因为音乐上的关系,跟旅行团的韦伟打过好几次交道。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特不正经”的主儿,每次出现必然戴一顶不同的帽子,还是那种艳丽得连我都不敢尝试的前卫款式。你说,这样一个人,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么?太好了,不是。 我是先认识韦伟然后才听旅行团的歌的。年初去首都机场坐飞机,一路上耳机里就两首歌...(0回应)
因为音乐上的关系,跟旅行团的韦伟打过好几次交道。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特不正经”的主儿,每次出现必然戴一顶不同的帽子,还是那种艳丽得连我都不敢尝试的前卫款式。你说,这样一个人,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么?太好了,不是。 我是先认识韦伟然后才听旅行团的歌的。年初去首都机场坐飞机,一路上耳机里就两首歌倒来倒去地来回播放,一首是《Take Me Away》,一首是《Oh My Story》。两首都是旅行团的。这两首歌太适合在旅途中听了。那鼓点,那贝司,那繁复的编曲结构,那稍嫌纤弱的男声。你眼看着车窗外的高楼大厦渐次消失,代之以一片片广袤的田野,你终于逃离了丑陋的城市。随后,飞机起飞瞬间施予你肉体之上的加速度,一阵强烈的噪音把你的心拽到了嗓子眼儿。我们,飞起来了! 《OH MY STORY》这首歌,开头有一段相当销魂的钢琴intro,就是韦伟的杰作。光凭这短短26秒钟的钢琴,就已经足够让我对韦伟表示崇拜了。结果后来我竟然得知,韦伟的键盘都是自学的。我一直觉得,音乐这东西跟语言、文学、绘画、电影一样,天赋在其中都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也就是说,大学院校可以培养出科学家,但你要说艺术家,恐怕就很难从学院里学出来。艺术,一定得靠天赋。弹钢琴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叫“演绎”——我想演奏任何乐器都应该有这个——也就是说,你准确无误地把五线谱上的所有标记内容弹出来是一回事儿,那是“准确地演奏”,但你在准确地演奏之上再做到“演绎”,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我自己的体会是,演绎是难以言传的,要做到“演绎”,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你对于音乐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就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天赋了。韦伟应该就是属于那种极其有天赋的人。 直到今天还记得跟韦伟一起听demo的那个场面:我们在工作间里,有人盘腿坐在地上,有人靠在墙上,为了达到某种气氛我们还特意关了灯。听到某处,他抬起双臂,作出一个缓慢的环抱的姿势,“太棒了,这段solo太棒了,”他说,他转过身去,又再哼了一遍那段solo,然后再说了一遍“太棒了”。那是北京冬夜的凌晨四点,电脑屏幕的光线映着他激动的脸,映着每个人的脸,我知道这是音乐能够带给我们的无法取代的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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