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14篇 )
忽然之间,张莫之间
说实话我很囧迫,这篇乐评憋了这么久竟只憋出一个八辈子以前的老旧绯闻:对八卦不够敏感的我,因了这张专辑里满溢双耳的浓情爱意和四溅火星才意识到应当把这两个人的名字做为关键词,谷歌一下。 不谷不知道,一谷吓一跳:我真奥特曼啊: 第一条:莫文蔚高調唱《寶貝》緋聞男友張亞東曖昧跨刀 第二条:莫文蔚不避嫌與...(1回应)
说实话我很囧迫,这篇乐评憋了这么久竟只憋出一个八辈子以前的老旧绯闻:对八卦不够敏感的我,因了这张专辑里满溢双耳的浓情爱意和四溅火星才意识到应当把这两个人的名字做为关键词,谷歌一下。 不谷不知道,一谷吓一跳:我真奥特曼啊: 第一条:莫文蔚高調唱《寶貝》緋聞男友張亞東曖昧跨刀 第二条:莫文蔚不避嫌與張亞東再合作贊其填詞感情真摯 第三条:張亞東變心瞿穎否認莫文蔚插足 第四条:張亞東力挺緋聞女友莫文蔚:落敗金曲獎不需遺憾 第五条:張亞東莫文蔚戀情升溫酒足飯飽同返公寓 第六条:独家:知情人证实张亚东脚踩两船曝莫文蔚倒追 以下新闻大同小异。 虽说当事人选择极力否认这段男才女貌的绯闻,但叫人怎么相信这两人之间完全没有一腿?在《回蔚》的时候我尚认为他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但这张专辑之后,我想他们之间就是怎么纯洁都有限度。 “宝贝”,张亚东将首次作词献给了莫小姐,但说实话吧光看这词是全然想象不到它有负担主打的把握,而就莫小姐却能偏偏看中,这明明就是给张亚东面子嘛。 听过“完美孤独”,张亚东手里的莫文蔚充满了感性的性感。不过说实话原本莫小姐还真就是穿着羽绒服,也能让人浮想联翩;就算唱儿歌也轻易让人血脉喷张。从内到外的性感一向无敌天下,更可以一世无忧。 “洗澡时唱的歌”后我开始想象,张先生会不会其实窥探过莫小姐洗澡。怎么莫小姐对着他唱歌时那情感就这么投入呢。好吧这个想象真龌龊…… 我真喜欢暧昧的人唱暧昧的歌,所以在不知制作人、作曲作词的情况下我只靠听觉把歌分出来: 一、暧昧 01宝贝 作曲: 莫文蔚/张亚东 作词: 莫文蔚 02Good Bye 作词:王海涛作曲:莫文蔚 04执子之手 作词∶崔恕作曲∶莫文蔚 05洗澡时唱的歌 作词:林夕作曲:莫文蔚 07完美孤独 作词:林夕作曲:莫文蔚 二、过渡 06饮食男女 作詞:王海濤作曲:莫文蔚 10没有围墙的世界 作詞:李焯雄作曲:莫文蔚 三、流行 09耳朵要解渴 作詞:李焯雄作曲:莫文蔚 03独一无二 作詞:李焯雄作曲:莫文蔚 08艾美丽爱美丽 作詞:李焯雄作曲:莫文蔚 每首歌后面的资料是事后补充,其中的规律很明显: 1,原来全张专辑都由莫小姐作曲啊。我无知,我认错。 2,瞧李焯雄的词风有多么统一。 3,我还真开始有一点点音乐分辨力了。 个人主推第一part的5首歌,均属唱得轻巧却感情浓郁,是我喜欢和习惯的莫小姐。 不知不觉就离题了,我要再次强调,张莫之间肯定有一腿,就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制作专辑的时候肯定也有的。
最惨烈的浮夸
k房里当人们感觉前几首都是些软趴趴的情歌弄得氛围挺没劲儿的时候,通常有个人会挺身而出,如果此人是女性,邓丽欣的《电灯胆》、飞儿的《我们的爱》或者《Lydia》开始发挥作用,而如果是男性,《浮夸》则是此时的不二选择。皆因只要提起这首歌的名字,首先绝对能迎来万众质疑的瞩目——哇,你掂不掂哒,浮夸不容易的啵...(20回应)
k房里当人们感觉前几首都是些软趴趴的情歌弄得氛围挺没劲儿的时候,通常有个人会挺身而出,如果此人是女性,邓丽欣的《电灯胆》、飞儿的《我们的爱》或者《Lydia》开始发挥作用,而如果是男性,《浮夸》则是此时的不二选择。皆因只要提起这首歌的名字,首先绝对能迎来万众质疑的瞩目——哇,你掂不掂哒,浮夸不容易的啵! 正因为此歌对于一般人来说的难以驾驭性,只要把它唱好八成,歌者的虚荣心就会被听众们毫不吝啬地大大填满,故它在k房已经暗地里超越了《十年》对内地的影响,并且毫无障碍地突破了国语和粤语的界限,受到众多不分内陆沿海有一定k歌水平的k迷的大力追捧。 作为一个被歌迷们默认为“陈奕迅味道”的有形标杆,又同时能够恰到好处地显示出自己的音域比一般人要高一些稳一些的歌,《浮夸》亦是很多模仿陈奕迅的歌者录歌时的不二选择。 在K房唱此歌的,翻唱此歌的歌手何其多,但《浮夸》永远只属于陈奕迅一人。虽据传此歌开始时是写给郑中基的,但谢天谢地最后由陈奕迅来演绎,它就像是为其度身而定:无论从词、曲、编任何一方面去谈论,它都非常的适合陈奕迅,并顺带成为了最能够代表陈奕迅本人特质的歌。想想张学友的《吻别》,王菲的《给自己的情书》,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统统可以随意就换个人唱,并唱出不同味道,但当有人翻唱《浮夸》时,“不同味道”从来就不能是借口。 此歌虽然特殊,但众所周知它对陈奕迅来说绝不是难度最大的歌曲,飙高音其实《烂》、Third Encounter Live的《黑夜不再来》更容易让人惊叹,讲曲调怪异其实《三个人的探戈》更怪异,讲节奏其实陈奕迅跟叶倩文一起演绎的《冲口而出》的版本才叫做真的变态。 这个“不难”不仅仅体现在他能够在以往所有的现场里任意操纵任何一首比《浮夸》要难得多的歌,更加直接地体现在以往每一回他现场演绎的《浮夸》时显而易见的随意。 其实最后那个高音算什么,只不过是show-off,作用就犹如京剧里的转音,一起音便能赢得满堂喝彩;要知道听起来他其实有多随便就上去了啊。 所以最后这句歌词从来都显得挺无谓的:我非你杯茶 也可尽情地喝吧 别遗忘有人在为你声沙 声沙?开玩笑,陈奕迅你抽烟嘛,你再抽烟嘛,只有抽烟才可能让你那完美的不可摧毁的声音沙哑。是的,多年来听惯了你那些除了忘得一塌糊涂的歌词外从来发挥稳定而出色的现场,我一度以为你是金刚之声呢。 不料在duo,你的声音真的垮掉了。《浮夸》唱到那句“声沙”你已经沙得全胜阿杜。此时我眯着眼睛,屏气皱眉。真不想听下去了。太惨烈了。这毫无疑问是你混乐坛以来最惨烈的一次现场。 不是不敢听下去,我是不想听下去。对陈,我从未如此苛刻。但这场演唱会从第一首歌就开始对不住我的耳朵。无论过去有多喜欢他我竟再不能轻易原谅他这样恐怖的失误——这个失误充斥了整场演唱会啊,充斥了一共18场演唱会啊。 我忍不住假设,换一个人,就换个王菲吧,遇到这情况她会不会改期?嗓子是一个歌者的全部,粉丝们买票入场难道专门为了听到你把嗓子彻底毁掉的? 陈奕迅你怎么就这么硬颈呢!如果以后你都不能唱歌了是不是你也就认了? 陈奕迅你这个神经病! Ps:唉。我嘴硬罢了。这几天仍忍不住反复听。虽然真的真的很难听。
谁没有一个混蛋的初恋故事
关于爱情最大的俗套是,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不堪回首的初恋,故事的主角常常由一个傻妞和一个天杀的混蛋或一个傻小子和一个天杀的贱人构成。但凡有贱人和混蛋的戏份,试问散伙的时候能有几对伉俪能只抹两滴香泪,再道一声珍重,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好好看看地分手?在亲身验证琼瑶那狗血的《一帘幽梦》其实不完全...(7回应)
关于爱情最大的俗套是,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不堪回首的初恋,故事的主角常常由一个傻妞和一个天杀的混蛋或一个傻小子和一个天杀的贱人构成。但凡有贱人和混蛋的戏份,试问散伙的时候能有几对伉俪能只抹两滴香泪,再道一声珍重,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好好看看地分手?在亲身验证琼瑶那狗血的《一帘幽梦》其实不完全在唬人的时刻,我们一瞬间苍老了好几岁。 待与初恋分手后,下一个俗套出现了,大多数俗人都有一段自以为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夜街得面对。这是一段两旁街灯一溜儿坏全了的街道,它黑得让人无法想象,身在此处的每一秒钟都是折磨。 独斟酒,举杯向明月,对影成三人等等苦痛的情景其实更常出现在苦痛的恋爱当中。有你却不得不思念你的时候我寂寞苦痛,失去你之后最大不了我一个人过,好歹情绪不由人了。所以只要加把劲儿把那个坎儿给过了,生活和心情是能够像北京近几年的交通,渐渐通顺起来,好受起来的。 值得庆幸的是,即使一下子想不明白以上道理,多数人也能靠着天生的自我修复能力以及百试百灵的时间医疗作用进行不知不觉的伤口愈合过程:吃个雪糕下个海,有些人就忘记了头顶的夏日有多烈;开个暖气喝碗汤,有些人就想不起5分钟前亲历的纷飞大雪。所以一旦不知不觉把夜给走完,至阳光底下,再回首,当初所有的无措都迷失在已逝的黑暗里。无论上一分钟有多痛苦,下一秒它都将成为过去。 怪异的是,我为什么会时不时想起那个混蛋?亲爱的,你没必要为此感到羞耻,这是大脑那些密布的沟回在作祟,作为生理缺陷,它难以避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尚年轻,待老年性脑萎缩,你就是想回忆也都扑不住这些长了翅膀的记忆了。 想起就想起吧,想起不是罪,但有些人想着想着走火入魔了,在一个冲动的教唆下做出了日后,也许就是明天,即让自己无比无比唾弃的行为——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今天突然发神经想起你了给你打个电话哈哈哈哈你在干嘛呢跟新女友相处得还不错吧工作顺心吗爸妈身体还行吧,嘴上硬朗,眼里却早已嚼满泪水,电话怎么这么短,电话怎么这么长,电话怎么断了,我还要不要回拨,最后照例对着镜子无比沮丧地发现自己第十万零一次为了这个混蛋红了鼻子,开始再一个质疑自己是否仍没有放下他的恶性循环。往后的一段日子你过得不再如前段时间那么爽脆,面对现有的追求者你又缺了一份好奇的心。 为了避免以上一系列的麻烦事,一旦你想起那个混蛋,你首先必须要搞清楚一些事情。要搞清楚什么事情呢?你头痛欲裂,家里办公室朋友家地铁站小公园无论是哪里你突然小宇宙爆发发挥无限记忆力,想起跟他一块儿做过的所有事情,于是你没办法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呆下去。那就出去走走吧,散散心。 没想到谜底揭开得这样快。就在街角拐弯口的服装店里,周笔畅和着钢琴刚阳地唱道:有人告诉我你有新人了,我真的真的,为你开心。毕竟我们的时代已经过去,并且我们都知道,我们再也都回不去。我们真的结束了。 但有时候有时候,我想念你想念我,我想念你晚上给我打的电话,我想念你问我在做什么,问我现在是不是一个人。 我想念你想念我。 我想念你想念我。 我想念你想念我。 所以原来那个问题的谜面是——你是【想起他】还是【想念他】?是【想念他】还是【想念他当初那么想念你】? 那个问题的谜底是,我想念的不是你,我想念的是,你想念我。我想念的是,你想念我的时候,我能清清楚楚地能感受到,你在想念我。 以上两段像不像绕口令。 搞清楚这个问题后面的路就好走了。要知道在恋爱中凡蠢洁的一方总以为自己是爬藤植物,他们需要一再确定别人对自己的想念,再顺着这种确信往上爬,才能开出欢欣的花朵;但相信我,只要你把自己彻底空余一天,放到恋爱外,你会明白,把自己的存在感建立在别人飘渺的情绪上,有多么不靠谱。 周笔畅在与《I miss u missing me》同旋律的《一滴泪的距离》中唱道:有的地名走过了之后,它远得让你再也回不去。我知道那儿很好,因为那地方住着你,可是你要知道,那眼泪的距离,是多长的世纪,它是永远的阴影。 数数身边多少带着初恋的阴影就不敢豁出去爱人的傻瓜。因此,任是被初恋这两个字所体现的现实拳打脚踢得鼻青脸肿,多数人仍向往着“初恋一步到位结婚论”。故我亦无法昧着良心硬着头皮说自己其实一点儿不羡慕以连岳为代表的一小帮绝对走了类似童话中公主第一次见到王子便一见钟情的狗屎运的人——他们竟从初恋的起跑线开始,执子之手,与子一同在鼓浪屿的温煦阳光下散步至今。










多希望你就是我不怕的原因
其实,万事都有原因,尤其关乎自己,心里全都有数,只是不愿回首,或尚未敢面对。 比如近年隔段时间就拉个肚子,原因是曾因护拼命三娘之风而不规律饮食,也曾为滥情而绝食,之余,还不自量力为维持旺盛精力而狂灌斋咖损胃害脾;比如痛经,原因是每个经期都不顾劝阻更多时候是无人劝阻地照喝冷饮照吃辣货;比如遇事前止...(0回应)
其实,万事都有原因,尤其关乎自己,心里全都有数,只是不愿回首,或尚未敢面对。 比如近年隔段时间就拉个肚子,原因是曾因护拼命三娘之风而不规律饮食,也曾为滥情而绝食,之余,还不自量力为维持旺盛精力而狂灌斋咖损胃害脾;比如痛经,原因是每个经期都不顾劝阻更多时候是无人劝阻地照喝冷饮照吃辣货;比如遇事前止不住靠不牢的大把大把的忧虑满脑子堵得慌,原因是平日里不重视不在乎不规划不绸缪等等等等。 这都都都是些不自爱不自量受了伤白活该的行为,就像把一个摔了跤的人的脸,用力掰向他脚下自己刚丢下的香蕉皮。这要怎么面对事实怎么承认错误怎么解决问题怎么接受自己。多不堪多耻辱啊。 听了《惧高症》之后,我想,如果我惧高,我是不会去深究原因的。已能想象到我将怎样反复质问和折磨自己:你怕的是什么?怕的是高,还是爱;怕的是跌下去,还是飞起来看到星星喜欢得以为上了天堂下一秒却跌得更狠;怕的究竟是你,还是我自己。这样一遍一遍地问,像用一把小刀子一道一道地划自己,然后坚定地一小步一小步,以迟疑为中心不住地绕圈。 我想知道啊,我怎么会不想知道。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真的邀我去蹦极呢。你若知道我有多惧高,你还会邀我去蹦极么。你若是真开口了,你的语气会让我安心么。你若是当时让我安心了,那么我真的要答应你再蹦一次么。再蹦一次,会死么。 “半空中我忘了恐惧,当你亲吻我,分散了注意力,怕高的我看见星星。你让天空失去距离我让我离开了迟疑,往上攀登爱情,告别回忆我在爱着你。” 要真的做成像徐佳莹歌里唱得这般单纯,也是不简单。道连葛雷从美好少年稳稳当当地变成了画像里的丑陋模样,冰清玉洁的小龙女终究会被杨过唤醒了欲望最后糊里糊涂被破了身子,相信余秋雨初始不见得是个坏人,郭敬明年轻时不可能就天生不要脸。任什么人都有单纯的时候,只是还想不想单纯,想的话,还回不回得去呢。不好说。也不能担保。 我想换了是当年,我就不会有那么多迟疑和游移了。只要在你怀里瞪大眼睛痴心妄想即可。 只不过换了是当年,你也不会如此认真地问我是不是要去蹦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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