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23篇 )
谢谢你,Michael Jackson
2009年6月25日,Michael Jackson(迈克尔杰克逊)因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于洛杉矶。 这是我两个小时以前知道的,当时这条新闻还没有被正式的媒介宣布。我坐在客户的办公间里猛往脸上扇风,可我平静不下来。我跟同事说对不起我回去了,再也忍耐不住,眼泪唰唰的掉下来。 他改变了我的一生。 ...(236回应)
2009年6月25日,Michael Jackson(迈克尔杰克逊)因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死于洛杉矶。 这是我两个小时以前知道的,当时这条新闻还没有被正式的媒介宣布。我坐在客户的办公间里猛往脸上扇风,可我平静不下来。我跟同事说对不起我回去了,再也忍耐不住,眼泪唰唰的掉下来。 他改变了我的一生。 虽然我有时说话很扯淡,但这句话绝对没有半点夸张。豆瓣上总有人发起什么“对你影响最大的专辑”之类的帖子,我想许多人的回答或许只是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最钟爱或最有感触的一些音乐一些人。但我只会毫不犹豫的贴一张花里胡哨露出两只眼睛的封面,那就是Michael Jackson 1991年的专辑《Dangerous》。 我对英语的狂热和努力,是源于我想要唱他的歌。 我对欧美音乐的热爱,是源于我热爱他的歌。 我对留学美国的疯狂追求与拼搏,是源于他在美国。我说,我想要见他一面。 甚至连我用了十余年的英文名字Becky,也是初二的时候为了发表一篇写他的文章(也是我今生发表的第一篇文章),而当时为自己取的笔名。 可以说,没有Michael,我根本不会对英语有如此大的兴趣,更不会留学美国。我的人格与命运将与现在完全不同。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Michael对于我早已超越了歌手,舞者,和艺人的身份。他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成为了我的偶像,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偶像。我的年幼与空白让这一位万里以外的明星能够把我的人生带上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我的父母总是不明白成长在一个家境俭省,蹈规循矩的环境中的我,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不切实际的狂热念头。俗话说,timing is everything。在我张开眼的那一刻,我看到的东西必将超越它本身的意义,而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说命运是很搞笑的。成年后的一万分努力比不上孩童时期的一扭头。而让一个孩子扭头的东西可以如此微不足道,比如父亲的一个拥抱,比如同学的一句话。即便我在美国打混多年,到今天已经奔三了,我还是会很诚恳的跟别人承认,让我十四岁自杀未遂的人是雨果,让我不顾一切来美国的人是Michael。 雨果早已先去,更何况他引诱我自杀失败后,此事也就作了一个了结,之后再想起他,我无非只是会很感慨的说一句这人对我的影响之庞大。但是Michael把我引诱到了美国的这件事情,一直到现在都没还解决。他给我开了一扇门却又不带我走回去。我都不知道我是应该感谢他还是骂他不负责任。 是对是错,是好是坏,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的。站在山的这头必将会错过山那头能带给我的所有可能性,反之亦然。因此,对于贪婪的人类来讲,我想有一件科学研究是迫在眉睫的,那就是大力发扬量子物理能带给我们的分身术。薛定谔的猫咪在开盒以前同时生存与死亡着。而Michael,你打开了这个盒子,我一扭头,扭向了美国。 我想起在初一进校以前,为了学唱《Heal the World》这首歌,完全不懂英语的我一句一句的把影碟暂停,然后把发音用拼音写出来,不知所云的背到滚瓜烂熟。这项工作对我的影响就是,《Heal the World》是我今天唯一一首会唱,但却无法用英文唱的英文歌。我经常觉得我把《Heal the World》记得这么铭心刻骨实在是可惜了,我当初为什么不迷恋少林寺去背《易筋经》呢? 后来的Michael变得越来越怪,在他给我开门以后我也大踏步的走向了林荫最深处。只是在大家对他的蜂拥批判中,我却永远是站在理解他的那一面。一个从六岁就开始在明星的光环与孤独中长大的孩子,这一种舞台是连成年人都无法经受的,阮玲玉还为此自杀了的,你能指望他心理有多健康?我想李世民与玄烨的私生活也必定混乱不堪,但对一个人的评价不应该只被他的污点所掩盖。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是辩证性的,阶段性的,功过性的。一看你们这群骂他的人就知道是没读过文科的。 我曾经在豆瓣的音乐推荐列表上,把他的那张《Dangerous》放在第一位。我的注明是,这不是我对这张专辑好坏的评价,而是我对Michael永远的脱帽致敬。当然,后来我发觉把这些个人情结的东西放上去有损于客观性,我就把第一位换成了披头士。当然,你们也可以说是我装逼。我不想再重复他拥有怎样的成就,又代表了怎样的一个时代。他对我而言是完全私人的一件事情。他的去世对我而言不是感慨,不是缅怀,而是我收拾包包连班都不上了。在那一刻,我突然理解了John Lennon去世的那一天,世界各地泣不成声的五零六零后们。从此以往,还有哪一个公众人物,能够如此的住在人的心里面?Michael或许是这世上的最后一个传奇。对于文艺界来讲,不朽必须是用死亡或消失来完成的。在这一点上,Michael又做到了。我为他感到高兴。 (原文出自本人博客《不思量》http://seonlady.tianyablog.com)
3月27日Primal Scream华盛顿现场纪录
(摘自本人博客《不思量》: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62846&PostID=17034388&idWriter=0&Key=0) 对于热爱英伦摇滚的人来说,Primal Scream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他们沉浮乐坛二十余年,就像一条变色龙一样在不同的厂牌和风格中晃荡。当然,你们也可以说他们墙头草。但谁他妈说玩摇滚也...(4回应)
(摘自本人博客《不思量》: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62846&PostID=17034388&idWriter=0&Key=0) 对于热爱英伦摇滚的人来说,Primal Scream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他们沉浮乐坛二十余年,就像一条变色龙一样在不同的厂牌和风格中晃荡。当然,你们也可以说他们墙头草。但谁他妈说玩摇滚也一定要恪守贞洁?要人人都像Ramones那样几十年如一日的穿黑夹克玩朋克,人家不烦我都烦死了。当然,我没有任何贬低Ramones的意思。我热爱朋克,我向他们致敬。 最先接触Primal Scream应该是他们91年那张举世闻名的《Screamadelica》专辑。此专辑将迷幻电子舞曲带入了英伦独立摇滚的主干道,被众多权威杂志评为九十年代最优秀的专辑之一,并一举夺得92年的英国水星奖。在这里我想很多事的组织摇滚乐迷们鄙视鄙视大洋对岸铜臭不堪,徒有虚名的格兰美奖。来,来,过路的都来踩一下。 不过我这篇文字不是介绍Primal Scream的,我想尽力做一名忠实的带着深深偏见的记录者,记录我为何在3月27日的Primal Scream现场以后百感交集,大发雷霆。 这一个现场的发生地是美国华盛顿九点半酒吧。Primal Scream久不上美洲大陆,我身后的一个大叔说他等Primal Scream的这一场演出等了二十年。在进入正题之前我觉得我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九点半酒吧。九点半酒吧是一个两层楼的小堂子,看上去像一个十足的废弃车间。在我心目中Primal Scream是一个很大牌的乐队,人家在欧洲动不动就是玩体育场的那种。所以当我数月前听说他们要到九点半来演出时马上慌得屁滚尿流,我风风火火的赶去拍高价买了预购票,还暗暗为自己在票卖光之前抢到票而得意非凡。没想到3月27日当晚我朋友甩手来到九点半时,人家居然说票卖不出去要买一送一! 你有没有听到Bobby Gillespie在台上忧伤的歌唱?他唱What can a poor boy do? You better go back to your mama. She’ll take care of you. 我去过那么多个现场,除了本地无名乐队的演出以外,就几乎没有见过如此空旷的现场。九点半的场子里面几乎有一半都是空的,对于这个经常把一些新奇古怪的乐队票一伙抢光的城市来说,这种反应让我羞愧得几乎无地自容。 Primal Scream在一片漆黑中出场,然后这个灯光几乎就没开过,我觉得市长应该给他们颁发一个环保节能鼓励奖。Bobby一头中长直发,瘦削的身子架起一套黑色西装。他腰肢笔挺,纤细的手臂招出来,兰花指一摆——我大叹一声:哇,东方不败! 后来我发现观众里面还很有一些人是穿西装来的,也不知道是刚下班还是为了配合Bobby。不过Primal Scream里面的其他成员可是一点都没有配合Bobby的形象。吉他手Andrew Innes就跟在海边度假的老人一样,穿了一件碎花衬衣,白裤子,还戴一顶草帽。贝司手Mani是一身老顽童的打扮,横杠T恤,天蓝色裤子。如果不是因为他跟了The Stone Roses若干年跟得脸上皱纹斑斑,我还真以为他是某幼儿园逃出来的小男孩,说不一定还要顺便夸他一句你妈妈牛逼,这种颜色的裤子都给你找的出来。新晋的吉他手Barry Cadogan还比较靠谱,他是一身八十年代初期的朋克青年打扮。就是这样的一个组合,他们在绿色激光灯的扫射下,创造出一道又一道轰隆隆的巨大音墙。 轰隆隆的巨大音墙。没错。Primal Scream标志式的Acid House反倒在这个现场里没有太多痕迹可循。不过迷幻倒是有的。在演出后面的时候白炽灯在黑暗中狂乱的闪烁,Barry挎着马步举起吉他像一把机关枪一样的对准我们遍地扫射。在这种音乐和灯光下我刹时拥有了一种强烈的嗑药感受。亲爱的MDMA,我来了…… 现场表演了16首歌曲,大部分都是他们近两张专辑里面的作品。Bobby一直像一个冷美人一样,很敬业的施展他的兰花拂穴手,不唱的时候就背对身去静静站着当衣架。吉他手们明显有点意兴萧索,Mani一直很低调的霸占舞台的后方,Barry还时不时跨过去跟他耳语,然后他们两个就咧嘴笑。朋友给我说玩摇滚的人上了一定年纪确实也就跳不起来了,但是我想这个晚上,至少前半部分,他们这样的心不在焉或多或少也是因为美国首府歌迷的到场率给了他们一个小打击。但是到后半部分Bobby越来越忘情,吉他手们也跳起来了。对此我的唯一解释是:他们终于睡醒了。 鉴于本人身材矮小,看现场从来都必须得挤第一排的,所以我对观众席的观察非常具有局限性。这种观察局限到,除了我知道头一两排的观众随歌击掌和有两三个男士在中间狂魔乱舞之外,我什么都没观察到。 连尖叫都没有几个人。我跟我背后的那个女生把嗓子都要喊哑了,还是没有几个人配合。 那是在最后一支曲子”Accelerator”结束的时候,Bobby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二话不说的走下了台,然后是鼓手,贝司。Barry和Andrew两个吉他手占地为王,一次又一次的拨弄电吉他以制造比shoegaze还要汹涌的音墙。我闭上眼睛,被这种纯噪音深深的陶醉了。Barry轻轻的放下吉他,又轻轻的走了。最后是Andrew。 人去了,音墙还久久不息。我们几个前排的就尖叫啊,鼓掌啊。但是附和的人太少了,我们只有跺地板。大势已去,观众冷淡,这几个英伦独立摇滚的老炮终于没有再来看望我们一眼。这也是我看了那么多次现场以来的第一次,一个乐队没有为歌迷们加演。我怀着悲愤的心情从工作人员那里抢来一张他们踩在地下的歌单,回去用黑胶贴在了墙上。Primal Scream,也许你们下一次来美国演出又是一个十年后。壮士一去不复还,虞姬虞姬奈若何。
我眼中的《铃鼓先生》
对于这首歌曲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与解释。在听了一万次以后,我把我自己的看法写出来,整理如下: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4回应)
对于这首歌曲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与解释。在听了一万次以后,我把我自己的看法写出来,整理如下: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这是歌曲的高潮部分,简简单单,却对我来说无比的迷离。铃鼓先生究竟是指的什么?迪伦自己说过,这首歌曲跟毒品毫不相关——虽然我能够理解为什么有很多人以为这首歌是讲的吸毒体验。我自己的理解是,铃鼓先生是他心目中,一个自由与理想的幻象。第二句话“我不想睡,但是我也无处可去”寥寥两笔便勾画出了一个不愿同世人沉醉,却不知道何去何从的迷惘与无奈。第四句话的“jingle jangle”两字让我感触万千。这两个字直接表明了这不是任意一个早晨,而是圣诞节的那个早晨,我将要跟随铃鼓先生而离去。迪伦在做这首歌曲的时候已经功成名就,他想在一年里最丰盛,最荣耀的那个时刻,选择与自由离去。这需要多大的决心与勇气! Though I know that evenin's empire has returned into sand, Vanished from my hand, Left me blindly here to stand but still not sleeping. My weariness amazes me, I'm branded on my feet, I have no one to meet And the ancient empty street's too dead for dreaming. 没有任何一个荣耀与狂欢是永存的,它们就像平安夜一样转瞬即逝。喧闹后的人们可以回去安睡,可我不能。我还被那荣耀刺痛了眼睛而不能入睡。我是如此的疲惫,可又是如此的孤独。在我需要陪伴的时候我一个人都找不到。整个世界都睡了,它安静得让我连幻想的余地都没有。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Take me on a trip upon your magic swirlin' ship, My senses have been stripped, my hands can't feel to grip, My toes too numb to step, wait only for my boot heels To be wanderin'. I'm ready to go anywhere, I'm ready for to fade Into my own parade, cast your dancing spell my way, I promise to go under it. 这一段大概是引发大家对毒品的猜测的地方之一。但是明显,迪伦描绘的自己无法动弹只是一个比喻。我的理解更多的倾向于他的无法动弹是被成长与世俗的玷污。没有知觉,没有力气,没有自己走路的能力,只能任凭靴子带着自己不知道走到何方去。Metallica的《Unforgiven》里面不是也有类似的想法? “to fade into my own parade",这句话太妙了,怪不得有许多人认为这一首歌词无比的哲学。大道无形,离开与逃避从来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当水溶于水中,那才是真正的自由。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Though you might hear laughin', spinnin', swingin' madly across the sun, It's not aimed at anyone, it's just escapin' on the run And but for the sky there are no fences facin'. And if you hear vague traces of skippin' reels of rhyme To your tambourine in time, it's just a ragged clown behind, I wouldn't pay it any mind, it's just a shadow you're Seein' that he's chasing. 这一段话其实是让我非常迷惑的。他说如果你听到欢笑与嬉闹,你要知道这些并不是冲着你来的——其实说到这里我心里感觉极其真实,也极其悲凉。人们的欢笑与嬉闹是因为他们正在逃离,而你,你通向明镜自由的天空之路,是没有围栏阻碍的。为什么他认为步向自由的道路上是不会有欢笑与嬉闹的?对此我只有一个理解,那就是铃鼓先生的心境无比佛家禅意,无痴亦无嗔,无喜亦无怖。自由应该是宁静的。 第二句话很多人认为那个小丑是迪伦自己。其实我持保留意见。我觉得歌词的重点在于最后一句话,“你不要放在心上,他追逐的只是一个影子”。我认为歌词的意思是说无论怎样的模仿与追随,其实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影子。铃鼓先生本人是不能被模仿与追随的。要自由,你必须变成铃鼓先生自己。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Then take me disappearin' through the smoke rings of my mind, Down the foggy ruins of time, far past the frozen leaves, The haunted, frightened trees, out to the windy beach, Far from the twisted reach of crazy sorrow. Yes, to dance beneath the diamond sky with one hand waving free, Silhouetted by the sea, circled by the circus sands, With all memory and fate driven deep beneath the waves, Let me forget about today until tomorrow. 这一段话肯定又是被毒品爱好者们拿来杯弓蛇影的典型。它明显是比喻在经过千辛万苦后达到自由的彼岸。但是从“远离疯狂忧伤的扭曲的触摸”开始却是他终于回归现实的深深的悲叹。“疯狂的忧伤”这句话我实在不好翻,不过言简意赅又是多么的形象。我认为疯狂并不是指忧伤太甚,而是指忧伤可以歪歪扭扭,莫名其妙的触碰你,牵引你这件事情很疯狂。 它的最后一句话是当初引发我热爱这首歌曲的导火线——主要是我一边开车一边听歌,什么歌词都没听明白,但是最后一句话却是听懂了的。他说让我站在沙滩上跳舞,一只手高举着自由的挥舞。让我把所有的回忆与命运都埋葬在浪涛下,让我在明天之前,忘了今日。亲爱的铃鼓先生啊,你的自由与旅程只是一场梦。最终我们还是回到原点,我们还是被所有的回忆与命运所摆弄。也许自由是不存在的,我们最多能做到的,只是此时此刻的释然。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m not sleepy and there is no place I'm going to. Hey! Mr. Tambourine Man, play a song for me, In the jingle jangle morning I'll come followin' you. (摘自我的博客《不思量》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3133624&Key=834884412&BlogID=162846&PostID=1722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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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accines / Import / 2011-03-14 / Columbia / Audio CD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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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其门:音乐专辑推荐 6人推荐
介绍: 我是乡巴佬,我不懂传承和突破,我对音乐的理解和欣赏跟我的心情好坏息息相关。 不包括任何合集和精选集。 排名不分前后。








2009年Green Day华盛顿现场实录
2009年7月29日深夜11:10,从华盛顿市区到弗吉尼亚北郊的橙列地铁上空空荡荡。整列地铁上就只有一个乘客,他举着报纸打着呵欠,在半梦半醒中等待礼拜三的又一晚安眠。五秒钟以后,成千上万的人蜂拥进来,在汗臭与喧哗中把他挤了个水泄不通。老兄吓了一大跳:What the fuck? 这是2009年Green Day阔别四年...(6回应)
2009年7月29日深夜11:10,从华盛顿市区到弗吉尼亚北郊的橙列地铁上空空荡荡。整列地铁上就只有一个乘客,他举着报纸打着呵欠,在半梦半醒中等待礼拜三的又一晚安眠。五秒钟以后,成千上万的人蜂拥进来,在汗臭与喧哗中把他挤了个水泄不通。老兄吓了一大跳:What the fuck? 这是2009年Green Day阔别四年后的第一场全球巡演,"21st Century Breakdown",华盛顿站。 我已经在博客上说过一万次,这张票是我大清早调闹钟爬起来,从售票前十分钟就开始刷屏刷出来的。因而,我的票好到是在Floor Level的站票。如果不是因为当天上班,我多半会提前三个多小时去抢第一排的。可惜我只提前了一个小时到,我好不容易只挤在了大约前五排。由于本人侏儒一般的身高,我踩着三寸高跟鞋还要垫脚仰望才不至于被前面的人挡到。尽管这样,我还是把Billie Joe Armstrong和Mike Dirnt脸上的汗都看了个清清楚楚。 Floor Level的站票是从专门的入口进场的,门口就是Green Day的巡演大巴,我差点冲过去摸一把。保安一把拉过我,唰唰把我的相机没收了。因而,整场演唱会,我都只是拿我的iphone在照相。拥有iphone的朋友们应该知道,这个相机zoom out得很厉害而且没有放大功能。虽然人家就在我面前,我照出来也跟千里迢迢一样。 当我狂爱多年的Green Day就在我五米之外蹦跳时,这是我不可思议的万幸,也是我无可奈何的不幸。前排这一堆歌迷们的疯狂与精力让我叹为观止。他们拥挤,pogo,stage dive并放声尖叫。在拥挤得完全没有空气的人群里,他们的每一次跳动更是掀起一阵阵充满汗臭的热浪,他们的尖叫摧毁着我耳朵里面的平衡膜而让我眼前一阵阵发黑。我作为一个年逾三旬的老人家,并在经历了大量的睡眠不足,工作压力,劳累,饥饿,与缺水后,在很长时间里只有猛掐自己,才不至于立马昏死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看一场Green Day的现场居然是一场对本人生命力的严峻考验。最后我终于活着爬回家的时候,我有一种余后劫生的大彻大悟。我终于懂了,我再也不能这么看现场了。看现场是要死人的。 暖场乐队是英国的Kaiser Chiefs,他们表演的时候人群还有一丝间隙,我感觉愉悦得多。我一直认为Green Day选Kaiser Chiefs来暖场确实品味和搭配都非常好。Kaiser Chiefs是近年来我听过的为数不多的有特色又旋律动听的独立摇滚乐队——从这个角度来说挺像Green Day本身。很明显我周围的那些歌迷们是没有听说过这个乐队的,但我跟这些歌迷们相比真的没有什么好装逼的。他们对Green Day有史以来每一首歌的痴迷与熟练(包括吉他弹奏)都是我望尘莫及的。他们才是铁杆粉丝,我不是。 在新歌《Song of the Century》中,Green Day出场了。 他们的出场虽然不像Oasis的白昼闪电那样爆破惊人,但他们的整个演出比Oasis要让我感动多了。比起Liam戴着墨镜背着双手一动不动的舞台艺术,我更爱Billie Joe跑来跑去鼓动歌迷的平易近人,我更爱他扯起嗓子狂吼的歇斯底里,还有Mike的笑容。诚然,Mike弹贝司的某些姿势借鉴了The Who的Pete Townshend,但这位满身刺青的大叔会动不动对我们和善的微笑,然后把吉他上面的什么东西甩给我们。他耸耸肩,就像一个小孩子。Green Day的现场让我找到了在他们的后期商业专辑里很难听到的朋克真谛:草根与真诚。而这一些,在越来越装逼的文艺界却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忽视。这世上太多的明星和粉丝们为了艺术而艺术,他们或许是太忙了,他们的表演仅仅是表演。而Green Day不是,Billie Joe一出场就举麦大喝:“你们都他妈的给我站起来!你们现在可不是在看电视!!” 是这样一个贴近歌迷的明星乐队,无怪乎Green Day的演唱会是我看过的所有现场里面最棒的。在《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间中,Billie Joe将话筒举向我们,全场万人齐声高唱。那一刻连他自己都感动了,他喃喃的说:“哇,整个体育馆一起唱,这,这让一切都值得了。” 当然,后来我发现全场能够一齐高唱的不仅仅是大红大紫的《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包括他们前期的许多不是很流行的歌。他故意挑一些比较冷僻的歌然后问有没有人会唱。他每问一次我就要被人群掀晕一次。幸运的歌迷会被他拉上台,在万人瞩目中被Green Day现场伴奏唱最牛逼的卡拉OK。而这些美国人确实脸皮不薄,张牙舞爪的颇具摇滚风范。还有一次他问的是有没有人会弹吉他,无数人爬到别人肩膀上要让他选自己。他说这首歌叫《Jesus of Suburbia》,我需要的不仅仅是三和弦,而是要比较会弹的哟。最后的幸运观众大概是一个中学生,这小孩一上台兴奋惨了,马山倾尽全部造型把吉他弹得又酷又溜,最后他还趁Billie Joe不备强吻了他一下。这些歌迷在结束的时候,纷纷被Billie Joe要求以stage dive的方式出场。他们全部眼睛都不眨一下,从T型台上飞速奔跑然后纵身往下跳——当朋克歌迷确实都需要脸皮与胆量具备的丫。我一直想,这些被他偶然选中上台表演的歌迷们,今后会不会因而也发展出一个个成功的乐队?朋克的生命历程似乎一直就是这样一个pay it forward的过程,当年的朋克鼻祖Ramones在台上厚着脸皮弹三个和弦并大红,无数的歌迷们因而大受鼓舞,他们想,这个我也能弹。Ramones对几个歌迷说,不用管自己做得好不好,只要去做就好。这几个歌迷因此成立了一个乐队叫The Clash,并成为了朋克历程上最优秀的乐队之一。在The Clash的强烈影响下,另外一个乐队也诞生了,他们叫Green Day。 在这场演唱会中Green Day做得最有创意,也是最大逆不道的一件事情是拉了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上台。小女孩面对万人观众脸都吓白了。Billie Joe躲在她背后,拉着她的胳膊说,给你看一件好玩的事情—— 他举起小女孩的手臂左右挥动。全场的每一个人马上也举起手臂跟她挥动。小女孩的手臂往左我们就左,她的手臂往右我们就右。我想那一刻在小女孩的心中,可能这确实是一件童话般的事情。也许她今后的若干年都会以为自己拥有超能力而困惑的长大。Billie Joe问,你叫什么名字。她怯怯的说,Ellie。不等Bille Joe动员,全场就齐声高喊"Ellie! Ellie!"。Billie Joe说,你他妈快下去吧,再这么下去你要患心理障碍了。 Green Day对歌迷的平易近人还包括他居然能顾及我们可能会被热昏闷死,他专门拉了一个女歌迷上来,教她如何给大家喷洒水枪。在我濒临灭绝的边缘,撒到我身上的那些水滴简直跟救命稻草一样。他还把免费T恤安在气枪里发射给四处的歌迷。当然,他最出格的举动是脱下裤子给我们看他肥肉滚滚的大屁股。Billie Joe真的是发福比较严重,在他的整个演出里面,裤子就基本上是要掉了的,露出一大截黑色内裤,而黑色内裤上是他的肥肉。我在整场演出中花了很长时间研究他白花花的肥肉,并在心里比较我跟他的轮胎谁严重。还有一个场景是他解开上衣企图舔自己的乳头。舔不到,他就一边摸自己的乳头一边叫床。我一边叫绝一边想,不知Ellie的父母此时此刻感想如何。 他们唱了两个半小时,整整两个半小时,包括无数的跳跃和歇斯底里的嘶吼,这比他们的商业专辑要激情疯狂得多。我不知道三十七岁的Billie Joe如果不服药,是怎样才能撑下来的。单凭这一份敬业精神,我就要对Billie Joe刮目相看,怪不得许多人拿他与在演唱会中表演昏倒的Bruce Springsteen相比。他的休息时刻或许仅仅是在他轻声唱一些插曲小调的时候,比如Michael Jackson的《I'll Be There》。在这个时节,人人都在向Michael Jackson致敬,这让我十分感动。 两度谢幕,两度加演。最后他真的手抱木吉他,自弹自唱那几首脍炙人口的accoustic,包括我唯一会弹的那首《Good Riddance》。我望着他近在咫尺的侧影,仔细琢磨他拨弄和弦的指法。我得出一个一万年前就明白的结论:我是永远不可能弹得那么好的。 最后说一句,Billie Joe唱功也很到位。他的唱腔在现场上居然跟录音室里差不多,这即便对于美国的乐队来说,也是颇为难得的了。 我在博客上放过太多他们的歌了,因此这次只听一首新专辑里面的吧,名叫《21 Guns》。当时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全场自动的打燃打火机,或者照亮手机,哀悼战争中逝去的灵魂们。 (原文出自我的博客《不思量》 http://seonlady.tianyablo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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