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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明
蒋明,西安人氏,喜与三几好友把盏畅饮,愁与身在媒体浪荡无涯。写过一些文章附庸了红尘、跑过几个码头了断了少年。如今归去来兮,只为了哼唱几首简简单单的歌。
他的乐评 · · · ( 10篇 )
只有抢市场才需要过分强调个性
97年,在一只脚踏入摇滚青年的时候,动不动以“够不够真诚”之类的价值观看世界,晓朱评张国荣的《红》的碟评,成功的挽救了我那种青春病,他说“我们只谈音乐,在另类们的种种创意或花招使评论家们津津乐道时,水准往往是被忽视的一个标准”,“我想之所以近年来“主流”一词渐成贬意,应该归咎于相当一部分人的急功近...(40回应)
97年,在一只脚踏入摇滚青年的时候,动不动以“够不够真诚”之类的价值观看世界,晓朱评张国荣的《红》的碟评,成功的挽救了我那种青春病,他说“我们只谈音乐,在另类们的种种创意或花招使评论家们津津乐道时,水准往往是被忽视的一个标准”,“我想之所以近年来“主流”一词渐成贬意,应该归咎于相当一部分人的急功近利,鼠目寸光之徒的大量抄袭仿造败坏了人们的胃口,而主流本身是无罪的,还是那两个字:水准。” 所以回到谭维维这张专辑,首先我假定这张专辑如宣传所言,是一张不关心市场反应如何,只在乎音乐本身的作品。那么我不明白《fight》这样曲目的意义所在,旋律上并不好听,这首的意义只在乎“传达自我的个性”,但艺术要关注的首要问题不是个性(风格和个性的意义并不一样),艺术有生命力的原因从来不是因为作品把作者的个性表达得多么完整多么逼真,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只有市场才会这么重视个性强调个性,因为要抢滩,要细分受众群。 除去《fight》这种态度有问题的,其他的可以谈一下。谭维维的唱功是精确的,感觉高晓松试图把她的声音当作可以圆可以扁可以长可以短的试验品,但高晓松自己状态很老迈了,他要很努力很努力的回想,才能抓住一点自己青春时一点的影子,才能勉强进入那种状态——虽然我从来不是校园民谣的爱好者,但《青春无悔》《白衣飘飘的年代》的时候,我知道那里真的有一个真实的情结在那里,那个时候他歌里用哭这个词,我可以想象他真的距离眼泪很近,他用寂寞这个词,我可以想象那种夜不能寐的时刻就在昨天。但《如果有来生》、《如果.你》等里面的意象太拼凑,太对称——那是属于“对对子”的技巧,朝阳对晚霞,杨柳风对竹林雨似的,调动的是经验和习惯,而并非真实的情感。用上“格子围巾”“雪人”“鸽子”“影子”“屋顶”这么多意象,里面仍然跳不出一个魂来(可以参考对照,无论喜欢与否,曾轶可那张明显就是有魂的)。 再好的技巧,配上失魂的制作人,已经是个注定不可能成功的作品。说实话,我还一直蛮喜欢谭维维在唱一些大众流行歌时,不过分洒狗血的风格,但被制作人当成完美声音机器时,就难免声竭力嘶了,被要求恰好在那个时候哭,恰好在那个时候笑。情感的层次很单薄,虽然唱法很复杂。 汪峰做制作人的几首《石头在歌唱》、《悲哀而真实》、《在离去之前叫醒我》态度就要端正很多,不刻意拔高姿态,不恐吓听众。但问题是……《石头在歌唱》里面最好听的那几句是汪峰自己一个人唱的那几句,有种很合时宜的糙劲。 不否认谭维维真的很想做好一张专辑的认真和努力,并且现在做到这个程度,也的确很不容易了,我会把这张专辑当作进化未完成时一张不太成功的半成品(和大路货相比自然是质量很好,但是和它原本想达到的高度比,就差一大截)。但姿态真的不能当饭吃的,无论是主流的姿态,还是anti主流的姿态。这张专辑的“我不要做什么什么”的意义明显大于“我要做什么什么”的意义,所以刻意做了一些不那么常规的作品,但“我不要做”这种反叛姿态,是不够撑起一张专辑内涵的。蛮希望谭维维再过几年,能找到真正自己要表达的东西,既没有《fight》《谭某某》里面的怨气,也没有《如果有来生》、《如果.你》这样的虚假,《石头在歌唱》里面的格格不入。 (在小组的回复写长了,并且职业病般写得特工整,所以就单独贴出来了。欢迎来我们小组玩:http://www.douban.com/group/showtime/,我们是一群严肃的选秀爱好者!另外我给的评分是“还行”,虽然里面的评语比较不客气,但我其实真的一贯对谭维维算得上小喜欢。)
其实自嘲有捷径的,比如说,你到底整容未?
这首歌谭维维想卖三种姿态: 1.她勇敢的剖析了自己。用了一些具体事例,还有很多形容词。这些形容词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自嘲性质的,一类是抒情性质的。自嘲性质的有“空虚的”“自以为是的”“风光不在的”“恶习难改的”、抒情性质的有“坚强的”“老去的”“讨厌自己的”“十分拧巴的”“十分想家的”“十分努力...(33回应)
这首歌谭维维想卖三种姿态: 1.她勇敢的剖析了自己。用了一些具体事例,还有很多形容词。这些形容词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自嘲性质的,一类是抒情性质的。自嘲性质的有“空虚的”“自以为是的”“风光不在的”“恶习难改的”、抒情性质的有“坚强的”“老去的”“讨厌自己的”“十分拧巴的”“十分想家的”“十分努力的”。其实自嘲的那些形容词也可以归为抒情系列的,但我尽量善意一点,努力看出其的确还是有自嘲的倾向的。 另外,还有一些“无敌的”“十分缓慢”之类,没有什么特别指向,也很难与谭维维本人、歌里的其他句子发生联想,用它大概就是因为这个词儿流行。 2.她勇敢的嘲笑了娱乐圈、选秀、天娱。比如她敢指出尚雯婕样样都不如她,也敢于说天娱签她好多年又不给他出唱片就给她跑商演。等等,不例举,很直白很一目了然的。 3.通过剖析自己和嘲笑他人,她抵达了这首歌最根本的核心,就是:音乐至上。论证方法:她曾经在名利里迷失了自己,但令人难以理解的“被音乐抽了一鞭”,于是便重新意识到了音乐为本的意义,所以她就快乐无边了。 好,我们来说说这三种姿态到底表达得怎样。 先说自嘲。 其实要自嘲真的有捷径的,比如说谭维维你到底整没整过容,虽然你整没整容比不上范冰冰整没整容也比不上尚雯婕整没整容让人关心,但好歹,如果你要自嘲,拿整容出来说事,总比说陪尚雯婕嬉皮笑脸要力度。 不是为了刻薄而做以上言论,是出于认真思考,深深觉得如果歌词里面多一段,“200*年的夏天,我去垫了一个下巴,准备参加超女,以为人生从此不同”,会让这首歌有意思很多。 我知道怎么说我不讨厌谭维维甚至算得上小喜欢谭维维,维生素们都不会相信。我只是觉得如果要做这么一首歌,你总得伤点自己的筋骨吧,你总不会真的认为“我是空虚的谭某某,我是老去的谭某某”是一种自嘲吧?并且“空虚的”“老去的”很豆瓣呢!很90后呢!而“我开了一间酒吧/幻想着靠它赚钱买自由/朋友们白吃白喝/捧得我神魂颠倒/算算账赔了十万”这样的歌词,是在自我表扬既追求理想又为人豪爽吧? 或许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人能做到自我表扬又能让人误以为是在真诚的自我剖析还有无可奈何的自嘲,但谭维维你真的没做到,才华不够还想玩弄听众,真是不好,很不好的。 再说嘲笑他人。 好像这一两年这种抨击娱乐圈生态音乐圈的生态的歌很多,出来也很容易叫好。但自嘲与嘲笑他人这两件事,一首歌里很难兼得,除非拥有卓越的才华。谭维维这首歌里面通过嘲笑他人,达到的效果是把少少那一点点自嘲完全抵消了,因为她都是被逼的。因为都是社会的错。 为此而鼓掌的人,真是假high得要死。 最后说音乐至上。 在一首水准做得很不够的歌里谈音乐至上的理想,本身就是失败的。再者,从论据到这个论点,又到达的这么勉强,“被音乐狠狠抽了一鞭”到底是什么呢,这个表达太偷工减料了。再三流的小说,需要要让主人公抛弃虚荣踏实过日子的时候,都要安排一场车祸呢!“在老去之前,快乐无边”,也让人不解,这种光明的尾巴,既无聊又虚假。 没有颠覆,也没有新生。看到的就是一个惯有体系的既得利益者,争着把其他人踩得脏些,把自己描得干净些,沾沾自喜的,一张极其渴望表扬的脸。 ps:想象把这首歌特别平铺直叙特别松松垮垮的唱下来,或许能有一点点动人的虚无感幻灭感。
第二首歌的意象
极为着迷的一个意象是,风暴中,海上,湿漉漉的小鬼爬上甲板,怯怯的问我,“能不能借你的身体住一晚”。 这个意象着迷了七八年。大二的那天,在潮热里迷迷糊糊的睡去,耳机没有摘下,在听Nova的这utopica musa张专辑,梦里面湿漉漉小鬼的迫切和胆怯,都那么像我自己。迷迷糊糊的时候,还使劲提醒自己,是第二首歌,...(3回应)
极为着迷的一个意象是,风暴中,海上,湿漉漉的小鬼爬上甲板,怯怯的问我,“能不能借你的身体住一晚”。 这个意象着迷了七八年。大二的那天,在潮热里迷迷糊糊的睡去,耳机没有摘下,在听Nova的这utopica musa张专辑,梦里面湿漉漉小鬼的迫切和胆怯,都那么像我自己。迷迷糊糊的时候,还使劲提醒自己,是第二首歌,是第二首歌,醒来的时候要再仔细听一听。 后来清醒的时候反反复复听了很多遍第二首歌,依然觉得那么庄严,那么凄哀。还记得自己当时写了一首诗,发在网易娱乐论坛摇滚阵地版。没有人回复。大概这支乐队实在太冷门了,而我的诗又写得太个人化了。过了这么多年,我已经忘了当时的诗是怎么写的,大约记得的是,这样的空旷,这样的缠绵,连记忆都有叹息,连回声都有尘土落下。 后来我无论再怎样听歌,也没法再得到那样的意象。我已经离开了。那种可以把音乐、光线、气味,都转换成意象的年龄。体内的每个器官仍然是每个器官,只是很少往来了。理智渐长,那种不可说却绵绵不绝的情绪化的东西,渐消。















爱·人
(整理硬盘发现的旧文) 何以证明热爱?热爱是你一次又一次的故地重游,想我何以至此,想接下来的路我该怎么走。如此想来,我用自己人生不同阶段去反反复复理解过的人,只有张国荣了。初中、高中、大学、现在,反反复复对这个人有兴趣,反反复复去探求他,理解他。反反复复的停顿,中止,走远一点,然后再反反复复的...(0回应)
(整理硬盘发现的旧文) 何以证明热爱?热爱是你一次又一次的故地重游,想我何以至此,想接下来的路我该怎么走。如此想来,我用自己人生不同阶段去反反复复理解过的人,只有张国荣了。初中、高中、大学、现在,反反复复对这个人有兴趣,反反复复去探求他,理解他。反反复复的停顿,中止,走远一点,然后再反反复复的走近。一次一次返回到同一个场景,用所有的,每一分见长的理解力,去重新打量。 97年的时候我在读初中,非常不喜欢《红》这张专辑。以一个初中生的心智,大概的确很难捕捉到这张专辑里那些细腻、阴暗的情绪。当然那个时候见识少,对于流行文化可以表达的内容,期待太少是更大一个原因:我从来不知道流行歌曲可以表达自己不爱,表达自己滥情,表达自己如何去伤害别人。因此有心理不适感,乃至最后非常暴力的拆解了那盘磁带。 2001年非常不喜欢《爱慕》,它非常符合我初中时喜欢的那种主题,失爱的痛苦,极为歇斯底里。然而2001年的我喜欢《红》,喜欢《Legend》,喜欢主题和表达方式都独特一点的,喜欢看他颠倒众生草菅人命。而《爱慕》的主题似乎太平庸,为何演唱会上一唱再唱。和《爱慕》达成和解,大约是2004年的事了。看97里他唱“爱慕,是爱慕,爱慕,叫我心痛苦,爱慕,爱慕,达到疯癫程度”,大概突然明白,或许的确一个人需要这么一首歌,是唱着唱着会不由自主跪下去的癫狂与无望,无论是为了表达自己,还是为了扮演自己。总需要,有这样情绪体验的时刻。 2009年我终于认同了《这些年来》的MV。歌是第一次听到就喜欢的,好听深情,但又不是少男少女的深情。但MV,怎么这样出色的一首歌,配这样一首平庸的MV,不仅是平庸,不仅是背景简单,不仅是制作费低廉,而且是莫名其妙的自恋了起来——我从来都喜欢看他自恋的,但是这首歌貌似不应该是自恋主题?要到了2009年陪某位新晋小荣迷温习功课的时候,才突然豁然开朗,背景简单刚好可以表达一个极度封闭的深具排他性的空间,而那些我之前看不顺眼的莫名其妙自恋起来——哪里是自恋,明明是有明确的倾诉对象的。何以要缓缓抬起头,何以要慢慢转过身,何以要目光垂下,何以睫毛扑闪何以背过身,原来并不是自恋,而是被看,而是“我知道这样煞得到你”的知己知彼,还有“你喜欢的,这些你都拿去”的慷慨与张狂。为什么“全因躺于你面前,至幸免”唱完会歪过头去一笑,为什么会在白色布景前凌乱的疾走,为什么只是非常偶然的看一眼镜头。并不是看到了如何的深爱,而是看到了如何的被深爱。“陪着我同样也明白我”。因为甜,所以证明味蕾的存在。顿觉得触目惊心。宛若圆心与圆周。看见了某人的寂与守。看见荒芜。看见时间的走与不走。其寝不梦,其食不甘。 舌尖断了,而甜永在。 照例要追问自己为什么几年前看不到这些。大概是经历吧,没有在一段比较长的关系里浸泡过,另外一个,大概是精神还是不够专注和有力,容易涣散和半途而废。当然此时对自我的理解,也有可能几年后被全部推翻重来。这样来说,张国荣在某个程度上提供给我一个可以参照的客体,见证自己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现在,走到以后的。 爱人从来都是最甜蜜的营养。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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