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9篇 )
菜刀恒温暖,拥抱彻骨寒
生活有如一把菜刀,我们只是案板上的一棵菜花或者冬瓜,引颈待命。按说菜刀应该性属冰冷残酷,但当它从我的脖子切下时,我竟感到了一丝温暖。可能是由于刀上有我的热血飞溅吧。 ——郑钧《菜刀温暖》 很多人说他的音乐并不纯粹,四不像。说是流行,中国比不上周杰伦和王力宏,甚至不如他的好朋友老狼...(33回应)
生活有如一把菜刀,我们只是案板上的一棵菜花或者冬瓜,引颈待命。按说菜刀应该性属冰冷残酷,但当它从我的脖子切下时,我竟感到了一丝温暖。可能是由于刀上有我的热血飞溅吧。 ——郑钧《菜刀温暖》 很多人说他的音乐并不纯粹,四不像。说是流行,中国比不上周杰伦和王力宏,甚至不如他的好朋友老狼和高晓松;说是摇滚,比不上本土的唐朝和黑豹,更不用说外国的涅槃和性手枪。但是,为什么喜欢他的人那么多? 朋友说:喜欢一个人,都是因为那个被喜欢的人身上有自己做不到得不到的东西,才喜欢,才有吸引力。生活里总有一些东西是你放不下的,攥在手里,像小孩子不肯放下自己喜欢的玩具。平常大家都装着呢,衣着光鲜人模狗样,自以为笑看风云看破红尘,冷不丁见到一个能豁出去的,就魔怔了。所以,有的时候所谓的流行偶像也好,超级巨星也罢,都是人民大众同一种YY的对象,替他们完成同一种梦想。 郑钧自己说:“我总是相信那些不太可能的事情,相信那些梦想,然后就努力去实现他们,所以有时候他们不仅仅是梦想。”其实,理想主义者往往最容易成为悲观主义者。我们凡事都要求完美,然而生活会狠狠地抽我们的嘴巴子,让我们明白那是不可能的。于是,当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继而失望,最后绝望之后,他们会愤怒,会抱怨,会颓废,他们在画布上涂抹谁也看不懂的线条,他们遍体纹身,他们头发倒立,很黄很暴力的歌词里,他们操你妈操你姥姥操自己操政府操社会。 在中国社会几千年的中庸传统下,有太过宽广的中间地带,极端的艺术总是难以发展。你不要指望中国会成为摇滚强国,也不要指望中国会出现爵士浪潮。任何外国的的好东西,要被中国人接受,总是要接受阉割、整容、掐头去尾之后才会粉墨登场。‘Rock’n‘Roll’、JAZZ、Hip-hop、R&B等等莫不是如此。不信你看看台湾的陶喆和周杰伦,再看看大陆更不堪的零点。 所以,中国大陆出现郑钧这样一个难以定义的歌手,偶然之中,也是必然。但是不可否认,郑钧刚出道的时候还是比其他人要惊艳。你想要自然的,他回到拉萨;你想要温柔的,他有灰姑娘;你想要激进,他赤裸裸他商品社会;你想豪放,他摆上天下那不散的筵席;你想异域情调,他干脆就翻唱了Coldplay的《Yellow》。 他不停地改变,但每一个又都是他自己,别的不说,单大多数词曲自己包办这一点就可以说明问题。他自己说:“我是用颓废来表达愤怒,用伤感来表达爱情。”十几年过去,他已经由一个小青年变成了一个父亲,新专辑《长安 长安》里,他深情地写下对女儿要说的那句话:“也许你永远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但这并不妨碍我永远爱你”。 再后来,他和自己的“灰姑娘”离了婚。这个男子,始终流着桀骜的血液。但毕竟是爱过的人,没那么容易就忘了。他写给前妻孙锋这样的话:我妈妈说我身边有很多天使,我相信,你是其中最善良的一位。感谢过往岁月中你曾为我做过的一切…… 爱情到底是那颗幸福的子弹,还是那束塑料的玫瑰花?这是一个太难回答的问题。我想他宁愿自己好好唱歌,把八卦留给别人。而我也宁愿好好听他唱歌,把不解留给别人。 高中的时候,和华子同桌。我那个时候那么喜欢老狼,他那个时候那么喜欢陈羽凡。我们在语文老师的课上哼唧谢东那首老掉牙的《笑脸》,然后被语文老师提溜到教室前面,嘿嘿傻笑。但郑钧是我们都喜欢的。他说,郑钧的嗓子很特别,慵懒着,随便哼哼着,轻描淡写地就高上去了,四两拨千斤,而我们变声期的歇斯底里则多少有点可笑和滑稽。 暑假的时候,去华子家看郑钧2005北京工体演唱会的现场LIVE演唱会《温暖呐喊》。翻唱Nirvana的《Come As You Are》之前,老郑在台上开玩笑地说:我是一个自学成材的吉他手。整个工体一片笑声,而我和华子也在电脑屏幕前,相视一笑。笑声中,是那懵懂痴傻的青春。 大一的时候,得知郑钧出了本书《菜刀温暖》,买了两本,打华子电话,准备给他邮过去一本。结果他哑然失笑:你娘的,我也买了两本。然后我告诉他,这书就当一人两把菜刀吧,遇鬼杀鬼,遇佛杀佛。他哈哈大笑。 一个人的生命里,太多的过客。更多的时候,我一个人战斗。我眼神空洞,我面颊苍白,你无法走近我,你无法温暖我,与其给我一个冰冷的拥抱,不如递给我一把菜刀。让那利刃把皮肤割破,血液汩汩,盛开成最美丽的花朵。这最纯粹的红,鲜艳甜美,简单粗暴,让我温暖。 郑钧这么说过:“我无力改变这个世界,但也不希望这个世界改变我。”从《赤裸裸》到《长安长安》,我看他一路挥舞菜刀,劈荆斩棘,而我跟在这把老菜刀身后,一样向前,杀红了眼。
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
花开可要欣赏,然后就去远行,唯有不等花谢,才能记得花红; 有酒可要满饮,然后就去远行,唯有不等大醉,才能觉得微酲; 有情可要恋爱,然后就去远行,唯有恋的短暂,才能爱的永恒。 ——李敖《然后就去远行》 那么多人喜欢刘若英,那么少人喜欢陈升。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一边倒地骂陈升。刘若英在...(124回应)
花开可要欣赏,然后就去远行,唯有不等花谢,才能记得花红; 有酒可要满饮,然后就去远行,唯有不等大醉,才能觉得微酲; 有情可要恋爱,然后就去远行,唯有恋的短暂,才能爱的永恒。 ——李敖《然后就去远行》 那么多人喜欢刘若英,那么少人喜欢陈升。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一边倒地骂陈升。刘若英在他们眼中,是一杯芳香的奶茶,可以温暖手掌和心灵;而陈升在他们眼中,永远只是一个被唾骂的死人头,一个放荡不羁嗜酒花心又臭屁的老流氓。 艾律雅的诗句里说: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所以,最让人欲罢不能的男人,也许就是那种明明阅世已深,却还刀锋一样锐利的男人。一眼扫过来,你所有的虚伪与假面都荡然无存。他不是不懂得圆滑,也不是不了解世故,只是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他真的做不来。 我们都喜欢说假话,但是他说真话。内心里永远有那么一个小孩子,他看见的皇帝一丝不挂。足够真诚,足够坦率,很会疼人,给你温暖,如果再有一点才华,那更是要了人命。 陈升,就是这样的男人。 他在自己最春风得意的时候发掘了刘若英,他给她出唱片,他介绍她拍电影,他给了她艺术生命;刘若英的英文名Rene和闽南话“奶”的发音很像,陈升开玩笑说我不能总叫你奶,于是称她为奶茶,久而久之,这个名字就叫开了,他给了她名字;有时候刘若英会很累想偷懒,他告诉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找借口,no excuse,他教给她坚强;有一段时间,刘若英压力太大觉得自己拼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开车去找陈升,陈升摸摸她的头,然后她就好了,他给了她温暖;刚出第一张唱片,他就告诉奶茶:我们是艺人,不是戏子,不可以把自己的专辑贸然送人,这不是名片,也不是你嫁入豪门的跳板,他教给她自尊…… 自幼锦衣玉食,但是父母离异,缺少父亲山峦一般深沉的爱,又养在深闺,接触社会太少。这样一个内心有隐隐恋父情结,有点心理缺陷的奶茶,遇见刚从外面的世界精彩回来的陈升,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一个人前如此衣着光鲜美丽动人同时又不卑不亢的天后,在陈升的面前,却可以把头颅低得很低很低,低到泥土里。但是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泥土里开出花来。就像她喜欢的张爱玲。 一期综艺节目里,奶茶跪着把最新的专辑送给陈升,陈升断然拒绝:“不要把自己的专辑贸然送人,这不是名片,也不是你嫁入豪门的跳板。它是付出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精神在里面的,不可以随便送给别人。”尖刻而毫不留情面的批评,但是那个星光璀璨的天后一句话也不反驳,泪如雨下。小孩子一般嗫嚅着,嘴巴撇着,憋着委屈。 他就是不伸手接过唱片,就那么由着她哭,问他原因,他只是说:我很忙,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你看,男人不讲道理的时候,比女人还要不讲道理。主持人侯佩岑突然问他喜欢不喜欢奶茶,这个老男人有些愠怒:“你是神经病吗?你是白痴啊?如果我不喜欢奶茶,我怎会为她做这么多事?!”事实上,他在节目里和刘若英面对面,已经是向全世界默认他喜欢刘若英了。他之所以不快,是反感侯佩岑的明知故问。因为这句话问出来,奶茶的泪水更加汹涌,他心疼。 拍《少女小渔》的时候,陈升坚持刘若英不可以脱衣服,为此和导演,也是自己的好友张艾嘉闹得很僵。张艾嘉说她不脱是吧那我换演员!陈升无所谓:不拍就不拍,奶茶接着回来做我的助理。那是一个父亲一样的执拗与坚持,关心与爱护。 亚太影展刘若英成为影后之后,看着众星捧月的弟子,他躲在镁光暗处,笑容和善。为她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凶她,骂她,严格要求她,看她哭,看她笑,在她的累的时候摸摸她的头。现在,他终于可以放心离开。他明白,其实你无法阻止任何事,如果这事注定要发生的话。什么痛苦能比得上看着心爱的人越来越远,而自己却无力追赶? 他告诉她:你可以离开了,不要再黏我。你有你的梦,我有我的事情要做。我会是那种永远都让你找不到的爸爸,而不是一个每天问你是否回来吃饭的爸爸。你不会找到我的……你一个女人,永远不要对别人和盘托出。因为你将来是要嫁人的。如果都交出去了,那么等结婚的时候,还拿什么留给你丈夫呢?”他好明智,可是也好残酷。 刘若英成名之后,他不再去她的演唱会做嘉宾,留她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舞台上。看她唱歌、弹琴、起舞,而他自己,转身离开,背影就那么像一朵涟漪一般,一个淡淡的圈圈之后,消失在人群里面。他一遍一遍地说我很忙,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没有时间去做嘉宾。但是侯佩岑放奶茶2005上海演唱会的片段,镜头切换回来的时候,我发现他抬头认真在看,满心欢喜,遮掩不住。 他不是对她不好,《为爱痴狂》这一支单曲,他默默做了大概三四年的样子,耗尽心力,经费大约400万,他笑言,这是他做过的最贵的一首歌。他不是不负责任的离开,也不是辜负奶茶一片深情,他自己说了:I think everything。刘若英遇见陈升的时候,正是花样年华,但是这个男人已经结婚生子。也许曾经漂泊毫无顾忌,也许曾经不羁嬉笑怒骂,但现在他像一片风中漂泊了太久的羽毛,已经落定。如果他和奶茶如人所愿终成眷属,他之前的妻子的苦,谁能看到?他的孩子缺少的父爱,谁能弥补? 有些话,不好说。不好说,那就唱歌。 陈升问她要听什么歌,刘若英想也没想——《风筝》。一曲唱毕,他开口:“你知道那个像小孩子拉风筝,奶茶已经跑了那么远,那么远,那么远……然后那个风筝掉下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办法接到了。我接不到了,我接不到……”奶茶手足无措:“可是那根线…还是没有断啊,它还在…它还在你的手上啊,就算我掉下来了,你还是可以拉着那根线,一直找…找…找…找……就会找到我在哪里啊。”陈升看着这个傻丫头,微笑:“你白痴啊,怎么可能呢?” 于是那边泪水,更加肆无忌惮。人的一辈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你笑得最真,痛的最深,那么你是爱他的。 他接着唱那首《纯情青春梦》给她听,仿佛是愧疚自己的狠心,要让奶茶听个够:不是我不肯等,怕等来是一场空……我想到《东邪西毒》里的欧阳锋的话:从小我就懂得保护自己,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 威廉-布莱克有一首诗叫《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我想陈升一定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混血儿,又残酷,又温柔。刘若英说:“我觉得是这样,你看到他,你就会觉得原形毕露。”他自己的说法是:有一些无声话语,只有寻梦的人彼此听得见。 节目中,他一直在动来动去,眼神一直在躲闪,但是始终有亮晶晶的东西在湿润着。他的不羁,也许就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唯一一次比较激动的是他突然站起来,声音提高八度:一定要有一个啰哩吧嗦的男人,一个随便什么样的人也好,来保护她!他那么不放心她,希望一个随便什么也好的男人来保护奶茶,但是自己却不会去当那个人。 某种程度上说,陈升就是刘若英的爱情符号,而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这个符号。我只是觉得她内心始终还是一个没有父亲疼爱的没有长大的小女孩,哪一天她心里的小女孩真的长大了,她就会很幸福,就会真的我很好。 陈升的音乐,始终让我感动。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听《北京一夜》,前奏摇摇晃晃着响起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王家卫始终不定的镜头。那一瞬间,悲伤像流水般,汹涌。随便一句歌词出来,都可以是魔鬼的情诗。 他最后为刘若英唱一支歌,《然而》: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有个早晨我发现你在我身旁。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么的悲伤,每个夜晚再也不能陪伴你。当头发已斑白的时候,你是否还依然能牢记我?有一句话我一定要对你说:我会在遥远地方等你,知道你已经不再悲伤。i want you freedom like a bird,like a bird…… 中间他不知道哪里摸出来一只口琴,吹起来的时候,刘若英哗哗在流眼泪,而那口琴呜呜地哭,那是替陈升流的眼泪。 饱读诗书的奶茶也许会这样含泪低吟: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而我想起一首《卜算子》,应该可以当作陈升的回答:我断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可。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今天,之所以区别与昨天,恰恰是因为昨天的感受依然在我们心中…… ——《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我相信很多喜欢校园民谣的人一定都有着很多故事和回忆。回忆总是带着给我们欢乐和感伤,让你欢喜让你忧。随着年华似水流逝,多数的我们都会爱上回忆,这种无法治愈的绝...(76回应)
今天,之所以区别与昨天,恰恰是因为昨天的感受依然在我们心中…… ——《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我相信很多喜欢校园民谣的人一定都有着很多故事和回忆。回忆总是带着给我们欢乐和感伤,让你欢喜让你忧。随着年华似水流逝,多数的我们都会爱上回忆,这种无法治愈的绝症。我们都曾经经历过一些事,遇见过一些人,正是这些幸福的碎片,飞舞在我们的脑海。长大以后,我们都知道时光终究不可倒流,所以回到过去,那只能是在歌曲中才会出现的东西。 据说在老狼的演唱会上,有女生听到伤心之处,现场抱住身边的不相识的人就哭。于是你知道,一定又是哪一句歌词,利刃一般,准确地刺入这个姑娘心中最柔软的地方。相信爱的年纪,我们感伤的眼里,都有过旧时的泪滴。我们爱的是那个时候的自己,而泪水为谁而流,我们早已经茫然不晓。 我很喜欢听老狼唱《久违的事》:“那个午后又回到我们的校园,三三两两的女生从阳光中走来……”。我们当时没有那么浪漫,没有那些蓝信箱和粉窗帘。但是高中的时候,全班上课无聊的时候经常背着老师传小纸条倒是很值得回忆的事。那纸条上有诗词、笑话、漫画,甚至未署名的表白。大胆,但是矜持。 在高中毕业的舞会上,清唱《青春无悔》,没有伴奏,没有吉他,也没有双截棍和哼哼哈嘿,甚至,没有找到一个可以一起吟唱的女孩。但是,我的那些伙伴们,他们一直在身边。我们班那些漂亮的女生一直在嘻嘻哈哈地剥着桔子,但是在“最心爱的你,已是梦中的风景,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之后,我怀疑,她们手里一直在剥的,是洋葱;我们人高马大的班长一直在前前后后地分糖果和花生,但是在那句“你走后依旧的街,有着青春依旧的歌,人和人相互在街边,道再见”之后,他蜷缩在舞台的角落里,泪如雨下。 老狼在录音棚唱《青春无悔》的时候,哭了,他说他想起了和女友在北京八中门口的树上刻的字。如果有一天我去北京,我很可能打算不去那熙熙攘攘的八达岭长城,而选择兜转到八中的大门口,看看老狼说的曾经在上面刻字的那棵树,它还在吗? 我的大学,四年也快要过完。这么长时间,没有哪个同桌的姑娘发发善心,借给我过半块橡皮;也没有哪个睡在上铺的兄弟,分给过我烟抽,问过我问题。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上了大学才发现,你已经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妥协。于是男生之间你不鸟我我不鸟你甚至大打出手,于是女生宿舍里剑拔弩张甚至硝烟弥漫。再没有什么兄弟姐妹,人和人的那份温情,早在象牙塔里的时候就已经荡然无存。 甚至那最美好的恋爱,也变了味道,大家都像泡面一样爱着,三分钟热度,最多,煮上五分钟。没有哪个女孩再在晚风里面听她的少年为她唱歌,也没有哪个男孩再在夏日的午后不睡觉绞尽脑汁地写情书。有了动感地带,大家都发短信,恋爱的试探和神秘变了味道。甚至对家的思念,也没有了往日的深沉和刻骨。当父母的声音真切地在你耳边的听筒想起,固然很欣喜,但那种“家书抵万金”的感觉,恐怕再也不会有了吧。这就是现在的大学校园,不再有漂亮的女生,白发的先生。 我的朋友小范问我:你说校园民谣为什么现在就没人听了呢?小范弹得一手的好吉他,长发飘飘,我们都和他开玩笑,叫他亨德里克斯。我很无奈地和他说;我也不知道。我们上大学之后,发现喜欢校园民谣的人真的很少。有人说,校园民谣代表一个时代和那个特定时代的情怀。时代,都是回不来的。现在,校园民谣更可能是70后人们的怀念和一小撮80后的感伤。我们走后依旧的街,早已没有青春依旧的歌,我们的事,也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人来重演。 高晓松在《青春无悔》的文案中这样写到:我无法描述出那个时代的确切模样,只记得那些书包里的诗集,校园里的诗社,还有女生们收集的写满小诗的书签。那时候写一首诗比现在唱红一首歌收到的信还多,那是个白衣胜雪的年代,四周充满才思和风情,骠悍和温暖…… 那个时候的大学生,理性像海水,感性像火焰。读书,喝酒,跳舞,写诗,可以在元旦舞会上扛一台录音机挥汗如雨,然后在宿舍里模仿津津乐道的“燕舞”广告。 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但我想经历过的人一定都十分怀念那份纯真。尽管青春稍纵即逝,抓也抓不住;尽管曾经很多美好的东西都要失去,就像我们唱《青春无悔》,青春不再,只剩下无悔。 那天在图书馆听一个女孩说,唱《心愿》的王泽今年都30岁了,有一点惊讶。不过再算算,老狼今年都40岁了。那么我想,我的30岁和40岁,应该也已经在路上了。但我想那个时候,我依然会听老狼和叶蓓的歌,依然会。 那个时代走了,那些歌曲,也就跟着变了。唯独那些人,那些事,积淀在岁月中,沉甸甸的美丽。 突然想起Nivana的《School》:我们又回到了校园,我们又什么都不是……























一泡尿功夫,青春已经作古
初一的时候,我还是个1米55的小矮人。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憋憋屈屈的,成天吃一肚子粉笔末。班上的女孩子开始发育,上体育课的时候以肚子疼为理由频频请假。男生开始变声,压低哑哑的公鸭嗓,坏笑着,暗暗地宣称自己看上班里的谁谁谁。我没有一个可以谁谁谁的对象。因为我看上去太小,他们都不带我玩。那是1998年,那...(184回应)
初一的时候,我还是个1米55的小矮人。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憋憋屈屈的,成天吃一肚子粉笔末。班上的女孩子开始发育,上体育课的时候以肚子疼为理由频频请假。男生开始变声,压低哑哑的公鸭嗓,坏笑着,暗暗地宣称自己看上班里的谁谁谁。我没有一个可以谁谁谁的对象。因为我看上去太小,他们都不带我玩。那是1998年,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是连青春期也不算吧。 妈妈一直说她年轻时最喜欢的歌曲是《洪湖水浪打浪》,唱了几十年,依然喜欢。我总是笑笑,觉得可以喜欢一辈子的歌曲不可能存在。然后1999年,我在电视上的MTV第一次听到《白桦林》,大吃一惊。从此我知道,它应该是我最喜欢的那首歌了,至少在当时是。然后整张专辑一遍一遍地听。他唱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他唱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他唱妈妈我恶心在他们的世界,他唱我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他唱你的生命它不长不能用它来悲伤…… 然后一个早上,我洗脸的时候,发现额头多了几个小疙瘩,未成年的青春痘,微微凸起,泛着喜色。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我的小身板被莫名的力量疯狂拉扯着,从155公分一路飙到179,现在想来都害怕。那爆炸的青春期,那沸腾的荷尔蒙。元旦舞会上,我手握话筒,手忙脚乱,一句歌词出口,微微颤抖,却也成了公鸭嗓: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调起的太高了,唱不上去,大家吃瓜子,笑。 然后朴树五年没有出新专辑,而我已经上了高中,经历了一次很痛苦的单恋,开始打篮球,开始抽烟,开始留长发。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下午,我和华子刚打完球,在南湖公园的小摊上吃煎饼。然后一个盗版音像摊上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却已是换了一种味道:再没什么能让我下跪,我们笑着灰飞烟灭……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刚开始强烈地拒绝他的转变,然后听的多了,还是喜欢上,觉得极好。电台采访他,让他对等候他唱片多时的歌迷说点什么。他笑着说:我长大了,希望你们也是。 他表示不想对其他的艺人发表看法:我觉得没权利批评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得了。你体验的事越来越多,会喜欢越来越复杂的电影,或者越来越简单的,赤裸裸的东西。 那是2003年,我17岁,开始喜欢一个长发的成绩很好很好的漂亮女生,然后我的成绩变得很坏很坏。我听他的歌曲,我看他的采访,我很想问问他爱情是什么。可是他把头发扎成一个小辫,手指交叉:“爱情,就是觉得每个人生命里都有一个冤家,你经常发现离不开她。”我还想知道,是不是只有很帅的男生才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然而他说:“小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帅,长大以后觉得去你妈的。以后估计越来越每况愈下。我是屎样美男。”那个时候,有点失望,觉得我的偶像不仅不牛掰,没有给我想要的答案,还说自己是屎样美男。 接着是大学,谈了两个女朋友,甩人一次,被甩一次。被甩的一次发生在一年前,纠结得不得了。但我妈仍念念不忘那个被我抛弃的英语系女孩,冲我嚷嚷:“你呀,报应!”。大学四年,他没有再出专辑。我在平淡中过渡,戒了烟,剪了头发,看很多艰涩的书和电影,有人谓之:装逼。大家一致表示同意。 现在的我,似乎也变成了朴树说的那种男人了,是周期型的,有生物高潮,生物低潮。心情像月亮似的,好几天,坏几天。无聊的时候照镜子,发现自己好久没有长青春痘了。笑,老了呢。但是他的歌曲,两张专辑的歌曲,整整齐齐,都在MP3里。 朴树第一张专辑《我去2000年》的唱片文案是这样写的:“不说话,只沉默。这平淡的生活,这不快乐的生活。我的9W台灯。” 第二张专辑,歌词内页,开始的时候写道:“在蓝天下,献给你,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拉开手边抽屉,成叠的CD上,躺着一包没开过包的中南海。 耳机里还是他10年前的歌声:“我们都是这样的匆忙长大,那些问题从来没有人回答,就让它们都去吧,随着风远远去吧,让该来的来,我们在这里等待……”听着听着,兀自一笑。从前总以为,我们拥有最漫长的青春期。可是一泡尿功夫,青春已经作古。
> 184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