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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o My Arms
一直在想是要用"into my arms"还是用"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 作题目的好。 还是选了into my arms, 因为这是我听到的Nick Cave的第一首歌。 9月22日,Nick Cave 50岁了,介于处女座与天平座之间的日子,从星座的理论上,他有着多重的性格。想想Nick Cave也只50岁而已,1960年,Beatles那四个小子在台上又唱...(2回应)
一直在想是要用"into my arms"还是用"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 作题目的好。 还是选了into my arms, 因为这是我听到的Nick Cave的第一首歌。 9月22日,Nick Cave 50岁了,介于处女座与天平座之间的日子,从星座的理论上,他有着多重的性格。想想Nick Cave也只50岁而已,1960年,Beatles那四个小子在台上又唱又跳,卖力地吸引女孩子注意力时,Cave不过呀呀学语,真是个后生,后生。在我19岁某个平淡无聊,充满无因的忧思的深夜,我听到了这首 into my arms。 不是你们想像的那样,不是你们想像的那首 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不是那首甜美的死亡情歌,而是一遍又一遍地吟唱 into my arms, into my arms into my arms 到我怀里来 到我怀里来 那是全黑色的网站,sickbaby,病孩子,而我对音乐一无所知,我轻轻点击了那个链接。那是2001年某个冬天的夜里,由于当时的网络上多是RM格式音乐。 点击了那个链接之后,跳出异常粗糙的音乐,Nick Cave,一个低沉的声音,瞬间,我与屏幕上那个黑底溶为一色。 我并不喜欢那首where wild roses grow,太甜美,太虚假,连血流出来都失去腥味。 我的最爱在最后第三首-- 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 又是一个倒回的动作,倒着走路,倒着歌唱,时间倒回50年代,费雯丽和马龙白兰度复活。费雯丽是个衰老,一无所有的女人,她从不在晚上六点前出门,她躲在昏暗的灯光,她极度的惊恐,拉着陌生男人的袖子说: I always depend on 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 后来,这句话出现在阿莫多瓦的《关于我母亲的一切》里,阿莫多瓦笑嘻嘻地跑到好莱坞中国剧院,拿下了2000年度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可,谁都知道,电影里那个坐在咖啡馆里,在笔记本上写下 I always depend on 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的小男孩,那个在雨夜里被车撞死的小男孩,就是阿莫多瓦本人。 阿莫多瓦不死,阿莫多瓦又拍了《对她说》,拍了《回归》,他甚至2005年夏天还跑到上海来,又歌又舞。而我不行,那个夏天我丢了我喜欢的男生,也总错将黄昏当清晨,不醒人世。 错过,又是错过。 I always depend on 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 大学毕业前最后一个冬天,又是一个冬天。我从一个叫乌鸦的人的手里,买下了这张碟--《Murder Ballads》,为此我转了两趟公车,从南京的东郊赶到新街口,像特务接头那般,从一个陌生人那里买下了这张碟。 kindness of strangers在这张CD的最后第三首,讲一个女孩,在阿肯色贫穷且饥饿地长大,她想看海,她搭上陌生人的车就出发了。当她第一眼看到蓝色的深海时,她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第二天,警察在小旅馆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她被人用破布绑在床上,子弹留在了她脑袋里,透过房间的窗户,外面是一片蓝色大海。 歌的最后这么唱的: So mothers keep your girls at home, don't let them journey alone, tell them this world is full of dangerous, and to shun the company of strangers. 我想,我以后会有个女儿,我必要好好爱她,好好保护她,使她远离陌生人。 是的,爱她。 好了,我不谈音乐,也不谈电影了,因为你们不会相信,音乐和电影总是教人去爱的。 你们总是觉得音乐里就有毒品和发泄,电影里就有色情和晦涩,我在讲述死亡,可我也在讲述爱和希望,以一种最简单直接的方式讲述。 九月,这样一个阴雨天气,我坐的出租车路过龙柏时,雨大了,我将脸贴上车窗去,看不清路边墙上的青藤,却像是自己在流泪。 “老天都哭了” 我想起赤名莉香的台词,她手指划过咖啡店的玻璃窗。 她在咖啡店里等完治,可完治不会来了。 这里是上海,我失神地贴着玻璃窗,却要猜度东京涉谷的雨水和温度。非要用上十六年时光,经历几番跌荡才能明白不成? 完治不会来了。 车到家了,司机回头问我:小姐,刷卡还是现金? 原来,这是个陌生人的城市。

















你快乐,我也快乐
这是06年的开始。 我坐在回家的的士上,延安西路的起伏明灭在车窗边划过。不快,也不慢。电台里开始放王菲的《香奈尔》:诡异的前奏,大提琴的琴弦,弧形的曲线,王子挑选宠儿,外套选择它的模特儿。① 有些窗口的灯亮了。昏暗的光线中,街上的人和车都多了起来。 嘴角...(5回应)
这是06年的开始。 我坐在回家的的士上,延安西路的起伏明灭在车窗边划过。不快,也不慢。电台里开始放王菲的《香奈尔》:诡异的前奏,大提琴的琴弦,弧形的曲线,王子挑选宠儿,外套选择它的模特儿。① 有些窗口的灯亮了。昏暗的光线中,街上的人和车都多了起来。 嘴角要咧起大提琴的微笑:亲爱的,我知道。 夜要来了。 最近我的记忆总是出现问题。 自从我邮箱里的邮件都丢失后,我有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 当时口口声声地说着: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着笑着离开的神态。事到如今,长街还在,街灯还在, 城市轻快还在,伸手可触的为什么只是上海湿漉漉的混浊空气。 所以,歌词是不对的,什么忘掉天地,什么想不起自己,什么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刚走出两步,回过头来就什么都记不起。 Hi,你还记得那天旅馆的门牌吗? <一>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自从我邮箱里的邮件都丢失后,我的记忆频频出现问题。 我试图回忆2004年的最后一天,但回忆的结果却是疑点重重。 我想,我们一定在孝陵卫吃了晚饭,然后去赌徒家杀人。中途我向七月借了手机,跑到阳台上给Z打电话。 可是 我的邮箱里明明有一封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十一点发给W的邮件。 那我到底在哪里? 我在赌徒家里,还是在仙林的网吧? 我是在阳台上给Z打电话,还是在网吧的天台上看到前天残留下来的雪? 我记得我在仙林的房子在21号就到期了,为什么31号的时候还会回仙林呢? 我当时应该住在七月那间漏着风的小屋子里,过着像猪一般的生活。用她的手提看碟,用她的手提写简历,在她去上班的时候,依然倒在她的床上蒙头大睡。赌徒会带着小菜来吃晚饭,七月就下厨去乱炖一窝汤,三个人,没有米饭,就着一块钱七只的馒头。 这应该就是2004年的结尾吧。 我在电话里对我妈说,我刚刚把接下来三个月的房租给交了,两千块钱。 春天,在去上海的火车上,我妈险些掉眼泪,她说,你有事为什么从不对我说? 幸而她及时地用手帕抹过眼睛,为这一事件作了最后的总结。 做我的妈妈一定很难。她明知道我将要做什么,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她明知道我将闯出无法收拾的祸,同时又知道她是无力阻止的。 生活并不是不好,南京并不是不好,孝陵卫并不是不好。 你知道的,我只是怕自己烂掉。 妈妈,生命必然是这样子的。 总有一天,我会做得比你好。 总有一天,我的女儿也将以这种方式挥刀与我割裂。 <二> 搬出仙林后,有那么段时间我找不到廉价且干净的房子。我没钱,七月也没钱,两个人窝在她两百块一个月的小房间里,日子过得也算不错。 每天上网找房子,发简历,等七月下班,好有钥匙开房门。每两三天就在赌徒家开伙,打牌,杀人,或者在紫金山下扮游魂,半夜跑到无名去吃酸菜鱼。日子过得也算不错。 如此这般颓靡的生活,过得也还不错。 但很快,我就绝望了。 绝望得要死。 十七岁的冬天,每天温书到很晚睡,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想,我是不是失眠啦。我想,要再过五分钟还没睡着的话,我就起来背英文单词表。 我以为我会神经衰弱。 结果,我没有。 我常常疑心自己走在路上,会被高空坠物给砸死。 结果,也没有。 有时也会隐约感觉到,在下一个情人节会有男生送我巧克力。 结果,还是没有。 可在2004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我都预感到,我是不是要失业啦? 结果,我就真的失业了。 亲爱的,关于我邮箱里的邮件被删除的事,那是个意外。 而到现在,我的记忆还是模糊不清,我的思路还经常跳格。 2004年最后一个晚上,我在哪里? 我没有在赌徒家吗?我没有给Z打电话吗?你们有没有人记得我? 我是不是在十二点到来之前走进了网吧?那里黑暗,空气混浊,但总会有人在,总是温暖的。 我给W发了邮件。在他生日那天,他告诉我,他女朋友正陪在他身边。之后,我再也没和他说过话。我在邮件里写:本来想送你作生日礼物的,现在只好作新年礼物了。 他后来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捏了下我的鼻子,笑容极暧昧,但声音却温暖。 他说:笨蛋。 他后来说:我当时只是想握你的手的,只是想握你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想我哭了,或没有。或记忆又出错了,那只是我写的小说,而且只是我又一个夭折的小说。这一年我一直在写,却没有一篇可以走到收尾。我把文档发给草鞋看,草鞋说,你写的是言情小说。 于是关闭文档,再开一个新的文档,起头:我想我是不愿你看到这些的,我也不愿其他相关的或不相关的人看到这些……;沉默,关掉,再新建文档:我将用光阴书写,我将用岁月书写,我将用我自己书写;再关掉,新建:我想我得了臆语症。 草鞋忍无可忍了:请不要发没有结尾的小说给别人看。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写的故事都无法结尾,甚至有好几次,女主角都还没有遇见男主角,我的脑子就卡在那里了。女的已经来到长街的一端,男的站在另一端,他们就这么站着,遥望着,就是永远没法遇见。 因为我脑子———卡壳了。 于是,索性把故事跳到结尾:男的死了,或者女的死了。要不然,两个人都死翘翘了。 接着就开始痛恨自己。 海子说,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为什么下笔千回百转,所说却全是男欢女爱?? 海子,这样不好。 我要老不死的地球,我要荷月远去的女主人,我要醒在明天的眼睛里。② 我是那个穿夹脚凉拖,破牛仔裤,短发凌乱,骑单车,去买中南海,或520的女孩子。我会倚在沙发里,单手夹支烟,任它慢慢燃,只为细数升起的烟圈。 每一道烟圈都是一次轮回。 经上说,十法界众生,六道轮回;三恶道,有一道叫地狱道;三善道,有一道叫阿修罗道。 佛说:贪瞋痴都是业因。 所以,我想,那天晚上,我没有去网吧,没有给W发过邮件,事实上,根本没有W这个人存在。我们在赌徒家里通宵杀人。 在十一点多的时候,我起身,问七月借了手机,跑到阳台上,给Z打了电话。 Z总是嘿嘿傻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面对我时总是过于紧张。 我想,我是个尖刻的人。我总是得罪别人,所以他们面对我时就会咬牙切齿,或紧张兮兮。 而Z最终成了送我巧克力的男生。 ……………………………… 好了,到此为止吧。事实上,那个冬天是没有亮色的,那个冬天也没有人恋爱。所以我不能再写风花雪月。 那个冬天,小云采为东东介绍女朋友。东东私底下问我们如何把她单独约出去。 七月在张弦的生日聚会上喝醉了,她抱着每个人哭,一躺到床上就不停地吐;张弦也喝醉了,马老师不得不握着他的脚吹灭生日蜡烛。 在那次聚会的第二天,我就把我的手机弄丢了。四天后,印度洋发生了大海啸,媒体上随处可见浮肿的尸体,以及恐惧与悲伤的脸。 这个冬天一点暧色都没有。 而我们并不是唯一悲伤的人。 <三> 2005年1月 我搬回了孝陵卫。 挨着老成都,挨着酸菜鱼们,游手好闲成了心安理得。 罗汉巷旧公寓的六楼,朝北的房间,一扇窗,风大,能看到阴沉的紫金山,墙壁掉石灰,大棕绷的床,斑驳的大写字桌,寒流就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肆无忌惮地穿来穿去。 我把Johnny Depp的黑白海报贴在移动门上。这个世上,只有他洞察我不堪。 白天睡觉。 夜里开着暖炉,捧读朱天文: 这是颓废的年代,这是预言的年代。 本本里反复只放一首歌: It’s night or the morning? ……………… He is my friend I know. ……………… There’s one smile on his face ……………… Go away ……………… 七月说这是冯卓麟给她的CD。 No name song. 我和她从不谈及各自感情,已有两年多了。 晚上,我们俩蹲在一起吃她娘寄来的东西。她戳我一下,坏笑地说:听! 对门房间的那对情侣将床弄得嘎嘎响,叫声恍若在拍A片。 我们只是痴痴笑成一团。端来热腾腾的水来泡脚,然后假声尖叫:哇~~好爽啊~~好爽啊~~~~~~ 我们也拿捏周星星的腔调,怪气地说:踢BALL咩? 不同的是,她用自己的本本看盗版的《功夫》,一遍,两遍,三遍。 在冬天的早晨,我一个人坐车去电影院,用学生证买打折票,看一场早场的电影。 十二月底,在我丢失手机的那天晚上,我和七月挤在一把伞下回家。一号门外菜场的那条巷子,一脚深一脚浅,没有路灯,没有路人。 雨夹雪,风寒,七月说:只要有我吃的,就会有你吃的。 煽情得要命。 不知道吧,七月其实是个煸情的人。 那年的正月十五,我和她在去夫子庙的车上吵了一架。 那时,大概我已下决心要来上海了。 不,时间不应跳得这么快。 这是05年的开始 阴天,下午,潮湿的水泥地,从嘴里呼出的白气。 在三号门买的小桌子。一号门遇见赌徒。 赌徒帮我把桌子提上六楼,四下环顾,推开窗子,点了支烟。 他把烟头弹出了窗外。 窗外还是阴沉的紫金山,正是黄昏,没有夕阳,屋里坐着两个无聊的人,对街的乐器行传出枯燥的鼓点: BengBengBeng……DownDownDown…… 我知道: 夜要来了。 亲爱的,我把邮箱里的邮件都删了。整整六年,它们一直代我留存记忆。 现在我遗失驱动程序,每运行三时片刻,就会引起非法操作,关机重启。 我反复默读“荒人”的开头:我以我赤裸之身作为人界所可接受最败伦德行的底线。 我以我赤裸之身。 这部小说的名字来源于艾略特的“荒原”,一首晦涩难懂的长诗。 我想我真的要写小说,背离荒凉,里面有友情,有爱情,有青春,充满朝气,简洁易懂,没有死亡。 大年三十的晚上,窗外爆竹如雷,烟花满天;我在QQ上对七月说:我在哭。 为什么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要对着电脑,流眼泪呢? 绝望来得很快。 一望无底。 所以,抱歉,我不喜欢伯格曼。 因为我不会追问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上帝在哪里;在我的世界里,没有上帝,没有天使,没有天堂和地狱。 在我之下的,那不是魔界。那只是,只是永远永远无法测试的,深渊。 <四> 写到这里,没得办法,我只得停一停了。 停一停,整个2005年我都没有写出完整的东西;早在我写出第一篇小说的片段时,我就拉着齐欢问:意识流到底是什么?你为什么说我意识流? 时间呼啸着从我身上行径而过,所以我现在只能沉默。 在第二个本命年到来之前,我不再尖锐了,想象力缺失,找不到可以针对的假想敌。 年初的时候,还和七月争论:想像力和个人风格哪个更重要? 年末的时候,我坐在马桶上,憋得脸通红,连个屁都放不出来。 点开一个网上的戏剧论坛,有人在推荐我三年前的剧本;西祠上流行星座算命和版上杀人;晃膀子终于荒芜了,不再是BBS的年代,孩子们都去听周杰伦了,BLOG一统天下;唯一不变的是,写手们的自恋仍呈Z字形上升,而我,写了又停,写了又停。 七月毫不犹豫地转向了朱文,转向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而我留在原地,空空见底。 七月知道我只是傻瓜笨蛋式的文青,持字,只是为了自伤。 因此我不卖字。 没得办法了,让我停一停,你们都走。 一部《晃晃悠悠》跨度八年,我的小说已经六年了,现在我头发白了,笔头也颓了,莫非真要看我年老色衰嫁作商人妇吗? 亲爱的, 所以这部小说的结局应该是这样的: 张弦在一个冬天去了云南,他后来开着车,带着他的女人从遥远的南方来看我; ……… 赌徒比我还要行踪飘渺,他留下的最后一个手机号码的归属地是烟台; ……… 小卡和小被被结婚了,两个人从此可以合法地在床上讨论博尔赫斯了; ……… 猫和苏杭守着无锡,无聊时两人斗斗地主,念念赌徒; ……… 苏杭和妖怪的店生意越来越好,他们很快就腰缠万贯,钱多得足够买下十座无锡城; ……… 扎扎和蒋天民结婚生子,和气美满,长命百岁; ……… 在某一个冬天,七月急匆匆地跳上火车,看都不再看一眼身后的NJ城,就这么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京城里多了个叫ZQ的女人,她走路永远不会走直线。 结局的注脚是:你快乐,我快乐,大家都快乐。 只是 只是 只是,玛丽小姐要小心夜高风寒啊。 <五> 我给新浪的客服发mail,我说,我不小心把邮箱里的邮件都删除了,能不能从你们的服务器上把这些邮件都找回来? 结果他们说不。 于是我就系统崩溃了J 我记得我在给Elaine的邮件里写: I felt very strange. I traveled a lot this year, 写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刚刚结束浙江的旅行。而Elaine在两个月前回国了,从此再也没人这般心甘情愿地听我说滑稽的中式英语,纠正我错误百出的语法;再也没有人提出晚餐去吃Pizza Hut。 第一次和Elaine去吃Pizza Hut时,我们在饭桌上侃了两个小时的“老友记”;第二天,W告诉我他新找了女朋友。 和Elaine的关系热络起来,大概也就是在那时候。她说她认识的中国人里我的英语说的最好;我想原因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她认识的有限的中国人里只有我看“老友记”。 Elaine经常纠正我:“老友记”是comedy,不是soap opera。然后我会接着问:那什么是soap opera? 后来我知道了,“老友记”是comedy,我的生活就是soap opera。 在我决定了搬去上海的具体时间时,南京下了一夜异常罕见的急雪。 当时我在上海到南京的火车上,晚上十一点,收到姐姐的短信:南京大雪,勿归。凌晨三点半,我失魂落魄地下了火车。 接着,在上海的生活便是一系列缠绵的感冒。 开春三月从头到尾都在感冒。 五月………… 八月………… 十一月………… 一个月可以感冒两次。Z就一直对我说:你要记得吃药; 于是 头痛,就把扎起的马尾放下来,去吃头痛药; 扁桃体发炎,就去吃消炎药,或是拿把刀,把它割掉; 胃痛,就弯下腰来压住胃,然后再考虑是吃胃药,还是把它揪出来烧掉; 半夜惊醒,没有安眠药,那就弹吉他,吃伤风感冒药; 星期六,就一个人坐车去古北,买份周末,吃麦当劳;难过的时候,就出一趟远门,回来后对同事说:我失恋了。然后哈哈大笑;想念的时候,就跳上火车,去南京,和朋友吃饭,拥抱;流泪的时候,就收拾衣服,洗个热水澡;台风来了,就不坐大巴改坐火车,缩短行程;天冷了,就穿老妈寄来的棉袄;唱K太贵,就把自己锁在洗手间,一遍一遍地唱“让这口烟跳升”。 ESSE太细了,那就换薄荷520,他们说很多年轻女孩会坚信这种烟草里有爱情的味道。那就把烟头掐掉,改吃巧克力冰淇淋。(我真他妈有毛病,写出来的文章都压韵)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不是生活在平平仄仄的迷宫里,寻找韵脚;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节奏与韵脚就无意识地跳了进来。就像我并不是身处在戏剧性的生活之中,而是戏剧性的情节总是很自然地跳进了我的生活。 我决定放弃压韵。 B写邮件来问:久不联系,最近可好? 心头一惊,久不联系?那是四年音信全无。我选择不回复邮件,退出系统。 龙说:请不要把我写进你的文章里去。③ 我和他都知道这很困难;我和他都知道这是没有假设的;最终我还是写了: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公主,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看见一件非常漂亮的裙子;嗯~~~,怎么向你形容呢?就是那种非常非常漂亮的裙子,漂亮极了的裙子;公主很是喜欢,她会每天默默地跑去看那条裙子,直到有一天这条裙子不见了;后来这个公主长大了,继承了王位;她发现她得了一种怪病,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让她感到开心;于是她找了一个女巫来治她的病;女巫问她:你已经拥有整座王国了,还有什么能让你不开心的呢?公主沉默了一下,想起了那条漂亮的裙子。女巫感到非常奇怪:当时你为什么不向你的父亲索要这件裙子呢?公主说:他们从小教我成为一个淑女的所有品质,可却没有教过我应该怎样索要一条漂亮的裙子。 我是生来就没有天赋的人。 你看,我又把文章写跑题了。 我很讨厌我自己,总是不会好好地讲故事,总是不能平白直叙地讲完一个故事,总是要搞出飞机一大堆,总是讲着讲着就跑了题。 我到过龙泉,一个以铸剑闻名的小城,一座建在群山顶上的孤城。 我在四壁悬古剑的展览馆里游荡,闻见空气里血的味道,和千年不散的腾腾杀气;于是我揭开了多年的迷底:千年前,我是仗剑天涯的女子: 江湖上的男人刀头舔血为的是地位,为的是名利,为的是快意恩仇,为的是义博云天,为的是江山多娇,为的是春秋家国,为的是引美人一笑。而我不是,漂泊江湖只为寻一把剑。 有了目的就会有原则。 我的原则就是:剑。 所以体制永远是别人的体制,我不在体制之内,也不在体制之外,于我而言,只有剑,没有体制。 淡看风云,淡看际会,淡看兴衰成败,谁说那个隔江唱败后庭花的女子不是我? 多年后,我终于寻着那把剑了。 我踏月千里来捧剑与你。你是这世上唯一配得上这把剑的男人。 你的窗口亮着温馨的灯光,我用剑指向你的喉咙,问道:她有哪点比我好?! 月光散我一脸寒。 你不假思索,说:她很善良。 顿时我溃不成军。 这世界上最厉害的剑又如何?!还是要从我的手里跌落。 剑跌落地面的那一瞬间,我就成了千年前那个仗剑天涯的女子。手里握的剑不再叫霜峰,而叫无情。后人却不识我手中的剑,只知我嗜血杀戮。 昨夜,我又梦见我自己是阿修罗,侍奉佛的左右,修五戒十善,修四无量心;可修罗心起,挥舞着九百余手脚,要灭帝释。帝释节节败退,最后一刻,帝释念起般若波罗蜜咒,于是我七魂六魄散。 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爱我,不能伤害我。否则我会七魂六魄散,直堕地狱道的。 ………………………… ……………… ……… THE END 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 抱歉,我无法讲喜剧(comedy),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我知道,沦陷一个香港,可成全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可就算倾覆百座,千座上海城,也不能成全一个你和一个我。 对于喜剧,我缺乏生活体验,注定我只得肤浅于一段又一段互不相关的恶俗透顶的悲情肥皂剧。 我对七月说:越快乐越堕落。 七月对我说:你老实找个好男人嫁了吧。 我选择黄昏来临时,蹲在角落里一遍一遍地唱:让这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 那是关锦鹏电影里我最喜欢的一部。 上海的夜里,我只听黄耀明的这一首“暗涌”。 七月,你知道的,幸福是一件很玄妙的事。 还是先想办法治好我绵长的感冒再说吧。 Z说要我吃药,我要去吃感冒药了; 七月,能不能再颂读一次: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高楼和街道也变幻了通常的形状,你就站在楼梯的拐角,带着某种清香的味道,有点湿乎乎的,奇怪的气息,擦身而过的时候,才知道你在哭。擦身而过时,才知道你在哭。 <六> 这是第六章了。 这一章,我只想引用王小波的一段话: 弗先生有个说法,假如人生活在一种不能抗拒的痛苦中,就会把这种痛苦看作幸福。假如你是一只猪,生活在暗无天日的猪圈里,就会把在吃猪食看作极大的幸福,因此忘掉早晚要挨一刀。所以猪的记性是被逼成这样子的,不能说是天生的不好。 生活就像一场强奸。 W反复对我说过几遍。 是不是强奸,我不知道。我说过了:我的原则只有剑。体制是别人的体制,被强奸了,那也是别人。 王小波的揶揄再明显不过了。除非是心存作贱姿态,才会把强奸当享受。 临别时,W几多嘱咐,啰嗦如同老妇。 唉,你可知, 一个年少读过张爱玲的人,岂肯为脸上长了颗青春痘而去跳楼呢? <七> 我决定要结束了。 到此为止,到我为止。 我一直迷信“七”这个数字,认为它是一个轮回的结束,另一个轮回的开始。它是一个比“13”更邪恶的数字。 “13”仅仅讲述的是背叛;而“7”讲述的是贪婪,懒惰,暴食,淫欲,骄傲,嫉妒,愤怒以及撒旦的头颅,亚当的肋骨;多年前的一个黄昏,优等生86089同学在放学路上,用七刀捅死了他的马子④;多年后,某个冬日的凌晨,一个混乱了自己身份的女人,用七章文字了断自己前世今生种种。我不是那个女人,我只是这篇小说的始作者。 亲爱的,这是2006年的开始。 邮箱里的邮件是找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在此无端猜测自己的过往。 我在的士上,我想到了这个女人,她和我一样遗失记忆,一样来路不明。我低下头来,她伸起手,指向城市的天际线。 为此,书写七章,剑峰直抵咽喉,颓然转身,青丝空寂落满地。 算是终结。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向暮沉的都市边际,那里是起伏的楼群,霓虹初上,以繁华应对长夜,一幅巨型的电影海报半悬空中,海报中的女人有着两副面孔。 双生的美莲达,将脸半藏,一半是喜一半是悲,究竟哪个更为慑人心魄? 一条延安西路,两辆车,七个路人,三个蓝月亮,亲爱的,你是哪个故事里的过客? 她面无表情,她匆匆而来,她语无轮次,她是这篇小说的主角,我是造她的人。 她有前世今生,她不知道,我知道。 她生命里的男人叫:B,L,W,Z……… 我在回家的的士上。花三十秒构思,一秒犹豫,最后一秒写下结局: 她终于获得幸福。 可幸福是什么? 长久以来,我以为我是程素灵,有人告诉我,我不是,我应是黄蓉。一个有小聪明,却没有大智慧的女人, 我原是这么笨的人。 佛家讲出世,儒家讲入世,道家讲无为,我不会;又有人说,养心如槁木死灰,又使槁木如萌芽。我亦不会;弘一法师圆寂之时,匆匆写下“悲喜交集”交于妙莲,又说:如在助念时,见我流泪,并非留恋世间,而是悲喜交集之情境所感也。其实答案早早地写于纸上,我对着那“悲喜交集”四字端详半天,亦是看不懂。 所以到今天,我给这篇小说的结尾,只能执执地写下:她终于获得了幸福。 我是个笨人……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 我的朋友牙刷要我相信,我只是处于发情期,就像图拉在非洲草原那样。 可你是不同的。 这是2006年的开始。科比抽筋似地全场投出81分,缺失姚明麦蒂的火箭一路走低,上海的天气很暧和,有人推算出无极=无聊×2,美国东部大风雪,李安傻呵呵地四处领奖,本命年,要记得去龙华寺上柱香,用红绳缠绕我手腕,断我命数,刻我姓名。 草鞋,我终于可以写出完结的文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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