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惯了EASON的“富士山下”,好长一段时间都听不进其他旋律的歌。今天突然看到他这张album的introduction,入面除了“富士山下”以外,还有一首推荐named“不如不见”。说什么势必成为继“十年”之后又一经典。一般很少会受这种影响而去听一首新歌,这个也是我总是在听旧歌的原因,而且听了哪首好听就会整天听直到feel tired.但好奇怪,看到这个歌名,有某种触动,于是就down了下来。听第一次,心里面就有好strong的sad feeling. lyrics好简单,melody好静,整首歌讲的依然是分别多年的恋人重聚的old story, 依然是express那种对无法追回的感觉,无法追回的love的无奈,依然full of一种物是人非的愁绪。听了一遍又一遍,越听越有feel. 虽然是旧瓶新酒,但这种感觉,我想无论以什么形式表达,在什么时候表达,都可以引起很强共鸣。
“头沾湿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乘早机忍耐着呵欠,完全为见你一面。”歌一开始以很低缓的melody带出story的开端和基调。男主角乘早机去某个地方(同女主角约好的occasion),赶赴同旧情人再见面的meeting. “沾湿”,“依恋雨点”这些 clue已经为后来的悲伤plot埋下伏笔。“忍耐”,“完全”,简单几个字,express男主角对这个约会的重视和迫切,在这里,没有明说他是否还爱着女主角,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和女主角曾经有过一段很刻骨铭心的感情(perhaps even first love),所以事隔多年可以重聚,他依然如年少时渴望见到lover 那么激动,那么紧张。
“寻得到尘封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他们相约见面的地方,是他们从前in love的时候很中意光顾的一家小店,时至今日,这家店已经appear to be颇老旧,一如他们的感情一样,过了这么多年,已经好像尘封的礼物一样,不会再激起内心一丝丝的涟漪或惊喜,一切的一切已经可一不可再了。大家相对而坐,却相对无言,发现其实事情已经回不到过去,他们已经“回不到相恋那天”了。“尘封”除了表示店已经很老旧,更多的在suggest他们之间那种过期的爱,旧得覆盖了厚厚的尘埃,压得内心再不会因为兴奋而狂跳不止,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谁为了生活不变。”这句歌词与其说是男女主角的thoughts,不如说是song writer发出的感慨。“灵气”偏向于指他们曾经有过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你侬我侬,那份无怨无悔,那片痴心不变,到今天回望却竟如此可笑,原来也并非大家曾经想得那么恒久不变,因为没有人可以“为了生活不变”。正因为大家都have to改变,当天的一切也显得薄如蝉翼般易碎。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虽然男主角如此渴望如此重视这次重聚,但见了以后才发现,everything is not as unchanged as he expected. 因为中间隔了整整十年,在这十年里面,大家在时间和生活既磨损下,早已变得和当年相恋的时候很不一样,或成熟了,或世俗了,或冷漠了,总之变得有如stranger一样无法再靠近。而男主角一直念念不忘的女主角的笑——相爱时曾经让他神魂颠倒的笑,让他心醉过也让他心碎过的笑,到今天才发现原来只可以放在记忆里怀念。因为眼前人已非当年人。大家经历过不同的事,见过不同的人,身处不同位置,过着不同的生活,大家早就失去了当天曾有的默契,曾有的亲密无间,曾有的相知相识。即使聊天,感觉也好生疏,好生硬。“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此处点出男主角自嘲,当年不抽烟的纯情小男孩,今天已变得可以很老练地拿出打火机,点起烟,在烟雾萦绕中,看着这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心里暗自想“不知道你又经历过什么,你为何变成这样?”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两个人在很生疏地谈了几句之后,陷入了令人无奈的沉默。这个silence让人坐立不安,让人无限唏嘘,让人如坐针毡,好像等了一百年那么久。然后男主角渐渐明白,大家再重新见面,根本就无所谓爱过或没爱过,是否“才敢与君绝”过,其实大家已经和stragers差不多,一丝丝曾经的曾经,再怎么故作默契,故作怀旧,其实都是在演戏。与其这样,不如不见。
无论怎么爱过,怎么甜如蜜糖过,撕心裂肺过,当已成过去,其实就会变得无比残酷。曾经挽着手漫步落日的沙滩,曾经冰天雪地共饮一杯ice coke,曾经在贴纸相机前相拥而笑,曾经……所有相爱的痕迹,都只因为那时那刻,才会鲜活得令人觉得理所当然,觉得沉溺幸福。一旦被生活,被时间所改变,感觉不再,相爱不再,那么所谓的默契,所谓的难忘,都会变得毫无意义。你可以回忆那些相爱的时光回忆得痛哭流涕,你可以每当看到那些相爱的证据就心如刀割,你甚至可以永远永远在心里面为这段情这个人留一个conner,一个无论谁都不可以take up的conner.但,怀念不等于感觉就会常新。就如一个湖,里面的水在某时某刻停止左流动之后,不会因为你有多么preserve它,而可以在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依然清澈见底。爱更是如此。所以尽管让自己去怀念,去珍藏,可以。但不要幻想在某年某月某日和旧情人相见,两人说不上恩爱如旧,也仍可默契如旧,因为大家有着相同的一段难忘的恋爱回忆,继而可以旧情复炽,然后两人重新谱写恋爱新篇章。感情,不是放在冰箱的蛋糕,可以雪藏,可以保鲜一段时间再拿出来重新品尝。爱过就已足够。若无结果,请不要再回头。
你那些在无数长夜流过的泪,你那颗在无尽岁月揪过的心,你那些无数次反反复复的痛苦挣扎,你那些珍藏如童年陪伴你长大的玩具的爱情证据,只能记载着你曾如何用心爱过并且如何甜蜜地被爱过,同时在你以后的岁月里成为你更聪明地去爱的或教诲,或提醒,并不能换回某天某君一丝一毫的感情回馈甚至感情重播。
既然已物是人非,与其相对无言,欲语泪先流,倒不如一辈子不要再见。
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
听惯了EASON的“富士山下”,好长一段时间都听不进其他旋律的歌。今天突然看到他这张album的introduction,入面除了“富士山下”以外,还有一首推荐named“不如不见”。说什么势必成为继“十年”之后又一经典。一般很少会受这种影响而去听一首新歌,这个也是我总是在听旧歌的原因,而且听了哪首好听就会整天听直到feel...(2回应)
听惯了EASON的“富士山下”,好长一段时间都听不进其他旋律的歌。今天突然看到他这张album的introduction,入面除了“富士山下”以外,还有一首推荐named“不如不见”。说什么势必成为继“十年”之后又一经典。一般很少会受这种影响而去听一首新歌,这个也是我总是在听旧歌的原因,而且听了哪首好听就会整天听直到feel tired.但好奇怪,看到这个歌名,有某种触动,于是就down了下来。听第一次,心里面就有好strong的sad feeling. lyrics好简单,melody好静,整首歌讲的依然是分别多年的恋人重聚的old story, 依然是express那种对无法追回的感觉,无法追回的love的无奈,依然full of一种物是人非的愁绪。听了一遍又一遍,越听越有feel. 虽然是旧瓶新酒,但这种感觉,我想无论以什么形式表达,在什么时候表达,都可以引起很强共鸣。 “头沾湿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乘早机忍耐着呵欠,完全为见你一面。”歌一开始以很低缓的melody带出story的开端和基调。男主角乘早机去某个地方(同女主角约好的occasion),赶赴同旧情人再见面的meeting. “沾湿”,“依恋雨点”这些 clue已经为后来的悲伤plot埋下伏笔。“忍耐”,“完全”,简单几个字,express男主角对这个约会的重视和迫切,在这里,没有明说他是否还爱着女主角,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和女主角曾经有过一段很刻骨铭心的感情(perhaps even first love),所以事隔多年可以重聚,他依然如年少时渴望见到lover 那么激动,那么紧张。 “寻得到尘封小店,回不到相恋那天。”他们相约见面的地方,是他们从前in love的时候很中意光顾的一家小店,时至今日,这家店已经appear to be颇老旧,一如他们的感情一样,过了这么多年,已经好像尘封的礼物一样,不会再激起内心一丝丝的涟漪或惊喜,一切的一切已经可一不可再了。大家相对而坐,却相对无言,发现其实事情已经回不到过去,他们已经“回不到相恋那天”了。“尘封”除了表示店已经很老旧,更多的在suggest他们之间那种过期的爱,旧得覆盖了厚厚的尘埃,压得内心再不会因为兴奋而狂跳不止,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谁为了生活不变。”这句歌词与其说是男女主角的thoughts,不如说是song writer发出的感慨。“灵气”偏向于指他们曾经有过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你侬我侬,那份无怨无悔,那片痴心不变,到今天回望却竟如此可笑,原来也并非大家曾经想得那么恒久不变,因为没有人可以“为了生活不变”。正因为大家都have to改变,当天的一切也显得薄如蝉翼般易碎。 “越渴望见面然后发现,中间隔着那十年。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不懂怎去再聊天”虽然男主角如此渴望如此重视这次重聚,但见了以后才发现,everything is not as unchanged as he expected. 因为中间隔了整整十年,在这十年里面,大家在时间和生活既磨损下,早已变得和当年相恋的时候很不一样,或成熟了,或世俗了,或冷漠了,总之变得有如stranger一样无法再靠近。而男主角一直念念不忘的女主角的笑——相爱时曾经让他神魂颠倒的笑,让他心醉过也让他心碎过的笑,到今天才发现原来只可以放在记忆里怀念。因为眼前人已非当年人。大家经历过不同的事,见过不同的人,身处不同位置,过着不同的生活,大家早就失去了当天曾有的默契,曾有的亲密无间,曾有的相知相识。即使聊天,感觉也好生疏,好生硬。“像我在往日还未抽烟,不知你怎么变迁。”此处点出男主角自嘲,当年不抽烟的纯情小男孩,今天已变得可以很老练地拿出打火机,点起烟,在烟雾萦绕中,看着这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心里暗自想“不知道你又经历过什么,你为何变成这样?”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两个人在很生疏地谈了几句之后,陷入了令人无奈的沉默。这个silence让人坐立不安,让人无限唏嘘,让人如坐针毡,好像等了一百年那么久。然后男主角渐渐明白,大家再重新见面,根本就无所谓爱过或没爱过,是否“才敢与君绝”过,其实大家已经和stragers差不多,一丝丝曾经的曾经,再怎么故作默契,故作怀旧,其实都是在演戏。与其这样,不如不见。 无论怎么爱过,怎么甜如蜜糖过,撕心裂肺过,当已成过去,其实就会变得无比残酷。曾经挽着手漫步落日的沙滩,曾经冰天雪地共饮一杯ice coke,曾经在贴纸相机前相拥而笑,曾经……所有相爱的痕迹,都只因为那时那刻,才会鲜活得令人觉得理所当然,觉得沉溺幸福。一旦被生活,被时间所改变,感觉不再,相爱不再,那么所谓的默契,所谓的难忘,都会变得毫无意义。你可以回忆那些相爱的时光回忆得痛哭流涕,你可以每当看到那些相爱的证据就心如刀割,你甚至可以永远永远在心里面为这段情这个人留一个conner,一个无论谁都不可以take up的conner.但,怀念不等于感觉就会常新。就如一个湖,里面的水在某时某刻停止左流动之后,不会因为你有多么preserve它,而可以在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依然清澈见底。爱更是如此。所以尽管让自己去怀念,去珍藏,可以。但不要幻想在某年某月某日和旧情人相见,两人说不上恩爱如旧,也仍可默契如旧,因为大家有着相同的一段难忘的恋爱回忆,继而可以旧情复炽,然后两人重新谱写恋爱新篇章。感情,不是放在冰箱的蛋糕,可以雪藏,可以保鲜一段时间再拿出来重新品尝。爱过就已足够。若无结果,请不要再回头。 你那些在无数长夜流过的泪,你那颗在无尽岁月揪过的心,你那些无数次反反复复的痛苦挣扎,你那些珍藏如童年陪伴你长大的玩具的爱情证据,只能记载着你曾如何用心爱过并且如何甜蜜地被爱过,同时在你以后的岁月里成为你更聪明地去爱的或教诲,或提醒,并不能换回某天某君一丝一毫的感情回馈甚至感情重播。 既然已物是人非,与其相对无言,欲语泪先流,倒不如一辈子不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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