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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先生的B-Side生活
我向来不喜欢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掺杂洋文,倒不是仇视崇洋媚外,只是觉得中文能表达,干嘛加一个鸟语词进去。所以,听一些外语学院和白领们说话我都会阵阵蛋疼。当然,我不会像CCAV那样矫枉过正,连约定俗成的英文缩写都不让说。还有,一般不能用中文表达的外来词,那就只能说外语。比如这次的题目,B-Side,我找不到精炼...(2回应)
我向来不喜欢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掺杂洋文,倒不是仇视崇洋媚外,只是觉得中文能表达,干嘛加一个鸟语词进去。所以,听一些外语学院和白领们说话我都会阵阵蛋疼。当然,我不会像CCAV那样矫枉过正,连约定俗成的英文缩写都不让说。还有,一般不能用中文表达的外来词,那就只能说外语。比如这次的题目,B-Side,我找不到精炼的中文代替,只能说成英语。说来说去,“Lucy,帮我把明天要做的三份reports的point再check一遍”这种话我真是听着都直犯恶心。 上述话跟我这周要讲的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题目夹洋文的说明。 (百度百科小贴士: B-Side这一称谓源自胶木唱片时代,当时唱片公司发放给电台的唱片称之为A-Side,A-Side为打榜歌曲。而胶木唱片还有一个面(B-Side),不用白不用,于是就刻上另一首不太重要的作品。进入CD时代后,Single这种唱片模式被保留了下来,CD唱片只有一个面,但在Single唱片之中仍收录了一首至几首不重要的作品,这类作品沿用了旧时代的称谓,称为B-Side。) 前些天晚上,小蝴蝶给我发短信说,突然觉得自己在大学里没有什么朋友,一时半会有点怀疑人生。替人解难,是知心哥哥我的职责。我自然给她吐槽了一下,小蝴蝶的内心是很小强的,一会就自我消化,挥舞翅膀开心飞翔啦。 但是,知心哥哥也是很喜欢怀疑人生的。我就想,其实大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大学里真正的朋友自然有,但是还需要时间来继续加强感情。毕竟,大家在一起也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虽然,一见钟情的人迅速闪婚度过完美一生有可能,交往十年结婚以后又离婚也不在少数。可见,时间其实不是感情的考量标准,但一定是一个重要参考。我怀疑的人生是,如果身边真的没有什么谈不来的朋友,我们应该怎么做。 刘瑜老师有一篇文章叫做《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在客服孤独,克服寂寞这个问题上,留学生们一定比我更有心得。即便如此,作为宇宙数一数二的大闷骚男生,作为20岁了还没有初恋没有牵过女生手的我来说,在克服孤独寂寞上也有所心得。 举个例子,随便说一下我在昨天和今天都干了什么吧。 昨天:早上七点半起床吃饭。 上午计算机网络改成自习,看了两篇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看了两篇村上春树的短篇。 然后是概率统计课。 吃午饭,午饭后看《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的开篇,把那多《过年》剩下的部分看完。 看完小说之后去自习室做一套四级卷子。 然后是晚饭,吃完了在网上逗留一小时,给自己挑选几本书作为新年礼物。 之后是乐队排练。 出来和倪彧“月光长骑”,一起吃宵夜。 回到宿舍,看电影《朗读者》的前一半。最后就寝。 今天:早上九点醒来,听《Kid A》全盘一遍,看《朗读者》后半部分。 吃中饭,然后洗澡。 看那多《纸婴》一小时。 写实验报告一篇。 晚饭,自习,一套四级真题卷。 回来“夜光长骑”,吃宵夜。 现在在电脑前跟大家扯淡。 好了,这就是我生活中很常见的两天,对一些人来说,真是无聊透顶了。我也不知道这种生活能持续多久。但是仔细一样,其实大家都差不多如此无所事事。 很多事情,憧憬的时候是一个样子,等到去做的时候又是一个样子。落差,总是让人失望。让人欢乐的落差是中彩票,不是我等人品之差的人可以享用的。小时候,觉得能好好打通关一次超级玛丽就已经很好了,之后有了游戏机,之后有了VCD,之后有了电脑。可是感觉却不再一样。 得到的越多,占有的越少。这话放在爱情里也适用。当我得到一个女生的时候,我能支配我自己的时间就少了,我能支配自己的理智也变少了,我能独处思考的日子也变少了。但是我并不是一个为了能让自己活的彻底而拒绝爱情的自私者,这个先不谈。 小的时候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在一起很甜蜜的样子,受各种和谐版童话的影响,我一直以为我长大了也能讨个好姑娘,一起去创造一个未来。可是十年过去了,当我变成我曾经希望变成的样子时,却一时不知所措。 又跑题了。说的是我的B-Side生活。按照半年前,我可不是这个样子,可是有时候呢,B-Sides里的歌就能变成主打歌。B-Side的生活没准就会成为我的主要生活。不同的是,商业唱片要根据听众的市场需求来定位主打还是B-Side,而我的生活,却不需要看市场的需求,但是我一样需要他人的生活来定位自己。父母,恋人,朋友。我们的生活不能只有自己,不把重要的人考虑进去。 将来的工作,要考虑到跟父母的距离。我判断我是否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有一条重要的检验标准,那就是,我是否会为了她而改变我的职业和生活规划,如果我愿意为了她放弃曾经的打算而有信心重新打开另一幅生活画卷的时候,我基本上确定我是爱她的。而不论生活多么的不堪,多么的繁琐,多么的密不透风,远方老友来看望自己的时候,能够以最大热情接待。 李志在《梵高先生》里唱到“谁的父亲死了,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谁的爱人走了,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自我与他人的哲学关系体现了不少。 以刘瑜老师的一段话做结尾吧: “如果你还在为自己孤单寂寞怀才不遇举世皆浊我独醒而深深叹息的话,那么让我告诉你,你买不到那个彩票的,别再把你时间的积蓄两块、两块地花出去,回到你的内心,寻找你自己,与心灵深处的他、他们一起出发去旅行。如果你有足够的好奇心,你可以足不出户而周游世界,身无分文而腰缠万贯。人生若有知己相伴固然妙不可言,但那可遇而不可求,真的,也许既不可遇又不可求,可求的只有你自己,你要俯下身去,朝着幽暗深处的自己伸出手去。”
鼓手的辛劳谁人知
鼓手的确很辛劳,你乐队所有人都看下来,就主唱和鼓手两个人最早汗流浃背。主唱要扭动全身来调动气氛,鼓手要四肢并用,还要来回小角度转身。主唱在高音部分唱不上去的时候可以来句“大家噪起来”来过关,而鼓手一错,大家全错。即使这样,整场演出下来,大家也基本上只记住了主唱。对于小部分人来说,他们可能从头到尾...(6回应)
鼓手的确很辛劳,你乐队所有人都看下来,就主唱和鼓手两个人最早汗流浃背。主唱要扭动全身来调动气氛,鼓手要四肢并用,还要来回小角度转身。主唱在高音部分唱不上去的时候可以来句“大家噪起来”来过关,而鼓手一错,大家全错。即使这样,整场演出下来,大家也基本上只记住了主唱。对于小部分人来说,他们可能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过鼓手一眼。所以很多鼓手都落个吭哧吭哧流着大汗,屁股上被磨出茧子,不能被清楚认知身高,灯光灯基本打不到,演出结束默默退场,出门谁都不认识的下场。 著名的鼓手当然有很多很多,但再多也比不过吉他手和主唱。随便举个例子,你能说出你喜欢的五个乐队的鼓手名字吗?除去Metallica、The Eagles等这种鼓手是灵魂的乐队,其他还能记住多少呢?Oasis乐队的历届鼓手的名字恐怕除了骨灰粉和专业乐评人士,基本上没人能脱口而出。除了那俩大嘴兄弟谁还会被记得?鼓手的功劳就这样被掩盖。 但是,我这样说并不是为自己打抱不平。我一直觉得我是乐队最轻松的一人。至少排练的时候,我永远都可以坐着。教师抱怨站着太累,可是司机会羡慕教师不给屁股增加压力。总坐着也不是幸福的。尤其是这样的大热天,基本上排练一会我的裤子上就是臀行的汗印,中途要站起来缓解一下。我之所以觉得不辛苦是因为排练时间不长,坐着远比其他乐手站着舒服多了。 同时,我不用记谱子。不是说鼓手不用记谱子,而是我自己偷懒。我从来没觉得我是一个鼓手,只能说是一个打拍子的。我向来讨厌背东西,小时候学小提琴记旋律谱子差点要了我的命,每首歌不拉个二十遍根本无从记忆。而现在我打鼓基本不练习,直接排练的时候就开始。感觉是什么拍就打什么拍。导致的结果就是,排练和演出几乎没有一次我的鼓加花完全是一样的,至于到底应该打哪一个花我也不知道,都是靠感觉,所幸没怎么出错,没给乐队拖后腿。 我不想把一首歌分解成特别细腻的一块一块,就如把鼓点非常清晰的打一遍。凡事分解的过于厉害就失去了美感。就如现在夏天穿着热裤的美腿姑娘,本来白花花的大腿很漂亮,如果分解成一个个细胞就无从看起了。称职的鼓手自然要把鼓点都把握清楚,但我觉得太拘泥于原作,自己的感情不发挥出来,排练就是一件痛苦的事。 鼓手本来就最辛劳,我自然不能把排练搞的更难过。 至于主唱把目光都抢去这件事我更是毫不介意,因为我在学校演出时还要带面具来遮盖面貌。除非我的鼓技已达到Mike Portnoy的十分之一,我才敢在本土演出时露面并说我是一名鼓手。每次演出完默默回到幕后,收拾东西走人是我一贯的作风。那些玩单反两天就敢自称爱摄影,听首《Creep》 《High And Dry》就敢说是Radiohead歌迷的人,我实在不能理解他们的脸皮怎么能比我还厚。 果然人人都有颗主唱的心,都想夺取灯光的聚焦点。偏偏有如我一般只喜欢在角落自high的人群给鼓手这一领域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Tizzy Bac的鼓手叫什么名字。即使他们有一首歌叫《鼓手的辛劳谁人知》。 熟人不在背后说我的坏话已深感万幸,何必在意陌生人是否注意到我的光芒。 南京的天真是很热,昨晚开始降温。好好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凉爽吧。排练的时候不会出汗到把眼镜都甩掉,我还能看到美丽的姑娘头发迎风吹起的样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我喜欢鲜花,城市里应该有鲜花
听张楚的时间不长,两年。去年暑假看了现场,跟着一起唱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陪着身边不认识的流着泪的哥们合唱《姐姐》。 我向来是一个不为人际关系苦恼的人,想喝酒的时候一定能叫到陪我的人,想去看一个现场也一定能拉个志同道合的一起去,心情不好要诉苦也总是能找到认真聆听的人。一方面得益于性格的不温不...(0回应)
听张楚的时间不长,两年。去年暑假看了现场,跟着一起唱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陪着身边不认识的流着泪的哥们合唱《姐姐》。 我向来是一个不为人际关系苦恼的人,想喝酒的时候一定能叫到陪我的人,想去看一个现场也一定能拉个志同道合的一起去,心情不好要诉苦也总是能找到认真聆听的人。一方面得益于性格的不温不火,不爱得罪谁,说什么都顺着别人,一方面得益于自己日益提高的情商——我早就不是那种心情不好就不学习非吵着要去玩去喝酒的人了。所以即使是我的朋友,也没有太多机会被我叫着去诉苦去看我喝醉后的傻逼姿态。 最近一直在思考如何在与人的交往中保持完全的自我,思考的结果是:这是不可能的。 听《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听了两年也没听明白张楚到底想表达什么,最近这些天我想明白了。作为一个没有女朋友且日渐走向宅男风范的废柴,我自然是孤独的,并且本能的排斥套在自己身上的贬义词。于是我一直觉得孤独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孤独的人不可耻。 然而,这就是我喜欢张楚的原因,他在十七年前就唱出了无数的哲理。酝酿了十七年的力量一巴掌抽在我脸上,让我知道孤独的人是多么的可耻。 当我闻到空气中情侣的味道时,孤身一人的我会为了有一个伴侣而去低声下气的讨好那些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的女生,以至于忘记了恋爱的初衷。分手后就成为了一个满口谎言且背叛爱人的可耻者。 大家应该相互微笑搂搂抱抱,而孤独的人为了能有一个陪着的人,即使面对自己讨厌的人也要满脸堆笑,做出无数违心的行为。更可怕的是,这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和商业合作,只是为了祛除孤独窘境。当一个人的独立性丧失到这种程度,他当然是一个可耻的人。 我始终做不到厚脸皮和装逼,我做不到那种拿着相机到处给美女拍照趁机搭讪的洒脱,也做不到看到一个漂亮姑娘的价值观跟自己无限背违仍然惯着她的那种执着。所以,别人都说我的大学白过了,我的21岁白过了,居然恋爱都没有谈过,只是可耻的大学生活啊。我只能对他们呵呵一笑,再送一句“突森破”。 我庆幸我依然是楚哥唱的那朵“鲜花”,鲜花并不寻找并不依靠非常的骄傲。我看不惯那些经常喊着要做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却每天浑浑噩噩,独自一人的时候便不知所措。内心强大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能克服孤独。这样才能保持生命自由度的完整,确保人格的独立,不谄媚不卑躬屈膝,不为了交几个狐朋狗友就改变自己。 张楚说“鲜花的爱情是随风飘散”,只有在风中的鲜花碰到鲜花才能产生爱情,而非可耻的人一肚子坏水的用甜言蜜语哄姑娘上床。有人说,如果女生能隐身一天待在男生宿舍,就会发现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在你面前表现的有多么不同。 我也明白我终有一天会“一颗骄傲的心风中飞舞跌落人们脚下”,毕竟随风飘荡的鲜花总会落到地上,那请让我多飞一会。 楚哥有一句唱的真棒:“可耻的人,他们反对生命反对无聊,为了美丽在风中在人们眼中变的枯萎。”看看那些耐不住寂寞的人,总是寻求生活的刺激,结果刺激到头得到的是更深刻的无聊。他们反对生命的苦难反对日常的修为,造成的结果就是改变自己顺从他人,变成了被别人鄙视的没有独立人格的枯萎的花朵。 所以我要珍惜现有的朋友,来之不易。人一旦一无所有,就容易变得下贱。朋友和恋人都是一笔财富,他们会让我更有尊严的生活着。 我是一朵鲜花,我要找另一朵鲜花,虽然鲜花都在枯萎,但张楚鼓励我:“即使被人摘掉,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这就是张楚在中国摇滚乐势力演出视频里说他觉得爱情很“荒谬”的原因吧。 这首歌出来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大字不识几个,在幼儿园欺负人和被人欺负的小毛孩。然而现在我面临跟张楚一样的困境,十七年后的张楚依然是孤身一人。 他仍旧是一朵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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