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3篇 )
我沉醉在你的目光里独舞
看到“北京迷笛音乐学校”的匾额,我猜想这该不会是官方创办的吧,对它的期望已经在心里小小地打了折。 然后我看到抖动的画面:喧腾的舞步,欢跃的人群,激沸的尖叫。 我忽然间,就那么悲伤。 悲伤的是这些未经雕琢的美好,我竟一次也没有经历过。 以前那些循规蹈矩的生活,我已经回忆不起了。而那些被一遍一遍描...(4回应)
看到“北京迷笛音乐学校”的匾额,我猜想这该不会是官方创办的吧,对它的期望已经在心里小小地打了折。 然后我看到抖动的画面:喧腾的舞步,欢跃的人群,激沸的尖叫。 我忽然间,就那么悲伤。 悲伤的是这些未经雕琢的美好,我竟一次也没有经历过。 以前那些循规蹈矩的生活,我已经回忆不起了。而那些被一遍一遍描述过的梦想蓝图,我踮起脚来都难以触碰。越明晰,越伤痛。 今天和朋友谈起以前的偶像,那些被残忍地称作“过气明星”的人,我们争着用最刻薄的语言来诋毁他们,好像以此方能显示我们今日的脱俗。殊不知,这只是在对活在过去的那个自我的可笑的否定。 我总是笑说内地人民被压迫得长久,所以也爆发得格外激烈。相比台湾的清风和弦的草地音乐节,我们的迷笛显得真实而粗糙。 也许是收音设备效果不佳,我听不清任何一句完整的歌词。除了嘶吼。如果可以,我尽可能地把它理解得粗俗又直接,这种绝无贬低意味的放任想象让我得到挥洒的快感。 想想以前听台湾MC DOG的部分唱词都令我面臊,可能开放的环境让我勇于直面真实。 还有被戏称为“伪摇滚”的五月天,也仅仅是在温柔地歌颂而非愤怒地表达。 在和朋友聊到某一部热播电视剧的时候,她用到了一个词:疼。 我忽然笑得梨花带雨,我说你又不是十六岁,纯情的戏码这时候上演早已经不合时宜了! 然后我就想哭。 什么时候,我们能温和地回忆起过往平静而不带有一丝波澜呢?
是他们老了,还是我老了
我给四颗星,是为了凭吊自己在他们身上积淀的岁月,那些我自以为永远都不会停止的羁绊。 长假。我好久没有激动过了,看见他们《在这里等你》的庆功演唱会。为了让这颗日渐麻木的心再次鲜活,我点了进去。 我记得一个人躲在房间里里偷偷看《流星花园》的深夜,攒了厚厚四大本的照片和海报,参与同学间的争吵,为他们...(7回应)
我给四颗星,是为了凭吊自己在他们身上积淀的岁月,那些我自以为永远都不会停止的羁绊。 长假。我好久没有激动过了,看见他们《在这里等你》的庆功演唱会。为了让这颗日渐麻木的心再次鲜活,我点了进去。 我记得一个人躲在房间里里偷偷看《流星花园》的深夜,攒了厚厚四大本的照片和海报,参与同学间的争吵,为他们写过的日记,流过的泪。 我暗恋过仔仔柔软的侧脸,类在天台上受伤的样子,我迷恋过孝天醇厚的嗓音,他在每个句子的结尾向上扬的高音,我惊叹过V春风般的笑,他眯起眼睛像个孩子,我喜欢过旭坚毅的眼神,一次又一次画过他明朗的线条…… 这张唱片出了有些日子了,我第一时间下来,一直存在E盘里,某一天,犹豫再犹豫,还是不情不愿地把文件夹Delete了。他们,对于我,曾经那么无可取代,却终于沦为鸡肋。 如今再听,感觉不到一丝丝熟悉的温暖。《这里发现爱》我没有看,《白色巨塔》是我和他们最后的交集。 七年前,他们带我认识这个全新敞开的世界; 七年后,我看见他们长成我不熟悉的样子。 七年前的《第一时间》让我为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七年后的《体验》,当他们唱出"Goodbye,My friends~So long,My friends~"的时候,我还是会感觉心酸^ 仔仔剪短了头发,线条硬朗了很多,V开始用韩语和歌迷打招呼,旭把眼睛藏在帽子里面,而孝天,体态开始像中年发福的商人…… 请原谅我那么沉重。 没有预想的尖叫,没有期待的泪盈,我平静地看完了整场演唱会。 没有安可曲,他们也没有说下次再聚首的约定。 退场时V捅了一下仔仔的腰,仔仔笑嘻嘻地抱住他,这个动作让我忽然想起《流星雨》演唱会上他们的嬉笑打闹,那个时候真心羡慕他们之间的情谊。而现在,兄弟间互动的气场完全看不见,过了这么多年,他们现在只是工作上的合作伙伴而已了吧~ 想起仔仔先前的那张专辑《我不是F4》,是要和从前告别了么? 当年的他们渐行渐远,死守着承诺的只有我们。 几年前V在接受采访时说,“当F4老得走不动时,我会在身边放三把椅子。”言语犹在耳畔,现实却无力回天。 我早该明白,台词只是台词,剧情再美好,幕布落下,人走茶也凉。 若干年后,我想我会给我的孩子讲,当年你的妈妈是多么迷恋一个叫F4的组合,那个组合曾经是多么多么地红,那个组合让我曾经一度相信永远。 那时候,我会释然吧。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我认识她是在初二的严冬,朋友在自习课把头探过来问我看没看过《美味情缘》。为了不辜负她的热情,我回家后利用晚餐时间恶补了半集,当时却只记住了陈慧珊和马德钟。 后来在音像店看到她的唱片,封面很像郑秀文。不只是长相,在她出道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一直被拿来和风头无两的Sammi作比较。 曾经,Sammi是流行天...(16回应)
我认识她是在初二的严冬,朋友在自习课把头探过来问我看没看过《美味情缘》。为了不辜负她的热情,我回家后利用晚餐时间恶补了半集,当时却只记住了陈慧珊和马德钟。 后来在音像店看到她的唱片,封面很像郑秀文。不只是长相,在她出道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一直被拿来和风头无两的Sammi作比较。 曾经,Sammi是流行天后,她是大笑姑婆。 后来,Sammi变成败犬女王,她还是大笑姑婆。 现在,Sammi已然明日黄花,而她也嫁作他人妇。 认识她八年,不会唱她的任何一首歌,对她饰演的每个角色印象总是相似,在香港的各种公益活动和颁奖礼上几乎都能看到她,表现尚可,大笑频频。 在百科输入她的名字,其下的词条足有二十米很长。逐一看下来,她1995年出道,发过四十几张唱片,开过二十几场个唱,拍过十二部电视剧和二十二部电影,主持过八档节目,出版了十六本书,参与过五十余支广告的拍摄,曾五十余次被委任为形象大使,并获得百余奖项。 在家庭成员处,除一父、一母、一弟、一妹之外,还另起一行: 丈夫:丁子高。 原来入行十四年,她已经这样丰富。 是从《少女的祈祷》的初恋情怀始,到《可惜我是水瓶座》的盲目决绝,经过《扬眉》的重新出发,直到《小城大事》的奋不顾身,才有了现在《我在桥上看风景》的纯净通透。 我们看到岁月留在她脸上的痕迹,涤荡在眼角眉梢,终于让她洗净铅华,回归平和。 虽然现在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可我总觉得,她是爱过吴彦祖的。 那个在《新扎师妹》里亲手做一只小木马给她的男人,在《美丽任务》里面对枪口毫不犹豫挡在她身前的男人,在《千杯不醉》里陪她一夜饮尽千杯的男人。 于是,那个总是跌跟头砸摊子不计后果的菜鸟刑警,那个动辄豪饮斗酒十千不倒的啤酒女郎,就那么情深难自拔了。 可惜地利人和算不过天时,彼时男方已有知己。 后来吴彦祖和Maggie Q分开,辗转换过几个女友,然后有了Lisa S,直到现在。自始至终,他的身边都没有她。 和朋友在一起时常感慨:为什么像她这样的女生得不到幸福呢? 不只是在替旁人担忧,在我们心里,她就是我们自己。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矜持,有点小性子,不会耍心机,却心地善良,开朗大方,始终乐观向上,任人打压千遍也不妥协。 所以今天我们看到她,看到笑意盈盈歌唱着美好的她,看到曾经沧海今方出嫁的她,看到唱着“路过遇上,都不过路过遇上,曾相识便够。云雾每次散落我衣袖,转眼春风一吹,望见尘埃都没有”的她,我们知道,总有一天。 是的,总有一天,苦尽甘来的一天,童话实现的一天,灰姑娘踏上水晶鞋的一天,杨千嬅披上嫁衣的一天。 祝福你,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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