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25篇 )
The Killings(About 晚安)
夏天渐渐来了。 工体北路灯红酒绿危险而诱人,散发着烟酒气与荷尔蒙的男女在夜幕中的街道上挥手,亮着红灯的出租车停成一条蜈蚣。 他是一个夜班出租司机。 他是猎人。 此时他摇下车窗,头倚在安全带上,百无聊赖地看着不知疲倦的霓虹灯。 Today is the day. 现在的时间是午夜12点,散发着酒气的一对男女...(8回应)
夏天渐渐来了。 工体北路灯红酒绿危险而诱人,散发着烟酒气与荷尔蒙的男女在夜幕中的街道上挥手,亮着红灯的出租车停成一条蜈蚣。 他是一个夜班出租司机。 他是猎人。 此时他摇下车窗,头倚在安全带上,百无聊赖地看着不知疲倦的霓虹灯。 Today is the day. 现在的时间是午夜12点,散发着酒气的一对男女坐上他的车。猴急的中年白人和妖娆的年轻中国女人,刚上车就是一记火爆得几乎可以点燃暮春夜里燥热空气的长吻,交换唾液的声音令人生厌。 “小姐,去哪里?”他轻声咳嗽,不耐烦地问。 那女人说了一个很近的快捷酒店的地址,然后继续对男人发嗲,不安分地手往男人裤腰探去。 坐在前排的他不动声色地急刹车,女人差点撞到椅背上。 “开车小心点!”女人悻悻地骂到。喝多了酒的男人醉眼迷离地转动着无名指上年代久远的戒指。 可惜,今晚饶过你们。他想,他甚至没有打开车载音响的开关。 离开酒店的时候他觉得有点渴,去便利店买了饮料回来,看见一个中年男子站在他车窗边张望。 “走吗?”那人高声问他。 “走,走。”他紧跑两步,拉开车门。 “去哪儿?” 男人说了个地名。 他通过后视镜看那男人,后者掏出电话。 “恩,一会儿回家。……应酬,跟你说了多少次了。”那男人平静地和那头通话,然后点燃一支烟。 烟味混杂着酒味,和某些不知名的味道像向前排扑过来,他把四个车窗都降下。 12:30,他打开音响。 “天 空白着夜晚 城市一片灯火扰乱 风 吹过看不见的天堂 是谁还在忙碌地追赶 晚安 让记忆松绑 忘掉所有痛苦悲伤 ……” “麻烦关一下音响。”后排男人的电话突然响起,他接起之前说道。 Pool thing,wrong choice. 前排的他攥了攥方向盘,手心已被兴奋的汗打湿。 后排的客人还在打那通缠绵的、纠结的、甜蜜的、刺激的、偷偷摸摸的电话,却不知道车子早已掉转车头,开向那个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目的地。 永久的坟墓。 3:30,他回到家。 打开音响,低低的音乐塞满小小的单间。 “让 所有听不见的呐喊 随着黑夜一起埋葬 ” 他在梦中微笑。 一周后,黑夜在继续,狩猎也在继续。 12:00,西单民航大厦。 招手的是个手提大包小包的女人,正在路边打电话。 他开车滑向她的时候打开音响。 女人说了一个地址,继续打电话,没有叫他关掉或是调小。 打完电话,车厢内一直沉默。 唱片里的男声沉溺着继续。 “叫什么?”女人开口。 “什么?”他反问。 “这歌,叫什么?” 《晚安》。 这首歌,伴随着19个人,19个他的客人,19个他的猎物,离开这世界。 没有痛苦,没有挣扎地离开。 “哦,很好听。”那女人说,“唱歌的叫什么?” 林宥嘉。 车厢里又是短暂的安静。 又是电话。 “喂?小威,怎么这么晚还不睡?妈妈回家打屁屁哦!好啦好啦,你先去睡,妈妈答应你以后不出差了还不行嘛!” 挂断电话,女人从后视镜对上他的眼睛,笑笑。 “孩子还小吧?” “是啊,才3岁。特别黏人,我都4年没出差了,这次推不掉。结果他每天都闹着不睡,他爸爸和奶奶完全没办法,我拼死拼活把行程缩短了2天,才能今天回来。” 他眨了眨眼,把车开的飞快,只有喇叭里的男声,还是不紧不慢。 “月 亮在你心坎 可曾把你的梦点燃 心 疼你每一步的成长 擦干眼泪变得更勇敢” Today is not the day. 3:30,他洗去满身疲惫,在懒懒的男声中摊开相册。 从小到大,只有他和她。直到5年前,她在白被单下松开握了28年的手。 她的骨灰罐在他床头左手边。 明天,就在明天。 下定决心后他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居然迅速沉入梦乡,醒来后音响居然都还没有关。 “他”,才应该是他的第20个猎物。 出车前,他把自己和母亲最后一张合影挂在后视镜上, 照片下坠着铃铛,在晚风的抚摸中发出令他恍如隔世的声音。 他等在“他”公司门口。 “他”是公司中层,虽然没有配车,但因为可以报销出租车费,所以“他”每晚下班都必以出租代步。 这给了他接近“他”的机会。 他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次,他静静地等在那家公司门口,等着为了避开晚高峰的“他”在公司晚饭、健身、洗澡后回家。 他载过“他”去桑拿,也载过“他”接孩子,接老婆,就是没有载“他”去看过她。 她长眠的地方去年长出一朵红色的花。 他拿走骨灰罐的时候折下那朵花放在墓穴里。 抛弃他们的是“他”,伤他们心的也是“他”。“他”给她一颗精子和半年温情,余下一辈子的思念,“他”给他一半生命,余下一辈子的恨。 他被老师表扬,他被同学欺负,他高考失利,他去做了一名普通的出租车司机,“他”从来没有陪在他身边。 他需要过“他”,但“他”遗弃了他。 现在,是“他”赎罪的时候。 “他”远远地走来,穿着普通的白衣灰裤,他快退休了,脸上身体上都有了老态。 “爱 如果早已经被遗忘 我的歌声不会有伤感 ”…… 这是他第一次在载“他”的时候放这首歌,一时间竟有些唏嘘。 3:30,他在老时间回家,对于猎物,他习惯了什么都不带走。只是这次,他带回了“他”的手表,把它们放在母亲骨灰罐旁边。 “晚安 静静地安躺 躺在可以放心的床 夜 因为有了梦才宽敞 因为有你所以温暖 ” 33岁,他竟哭了起来。 一个月后,肆虐首都长达1年的音乐出租杀手案告破,关于他的传说越来越多愈发深不可测,残忍血腥。 有人说他只杀出轨的男人,有人说他爱在招妓后斩杀妓女,而唯一被警方证实细节的是:他的车里只有一张CD,反复播放已经导致光碟有些磨损。 那首歌,叫做《晚安》。 公审他的时候连央视都现场直播,他没有辩护律师,没有辩词,只求速死。 那个曾经坐过他车的女人,看着电视,抱紧自己怀中的孩子。
来自30年代上海的林宥嘉——《死神的精确度》番外篇
接到任务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 1930年的上海,秋雨连绵的11月,这是我喜欢的天气。 这次的目标名叫林宥嘉,21岁。因为逃家父亲欠下债务,连累得他婚约被毁,还被债主抓到夜总会卖唱。 他不算是特别清秀貌美的男孩,所以卖唱赚钱并不多,小费也很少,除非哪天债主找上门来,让他穿上奇怪的衣服和舞群一起表演大腿...(86回应)
接到任务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 1930年的上海,秋雨连绵的11月,这是我喜欢的天气。 这次的目标名叫林宥嘉,21岁。因为逃家父亲欠下债务,连累得他婚约被毁,还被债主抓到夜总会卖唱。 他不算是特别清秀貌美的男孩,所以卖唱赚钱并不多,小费也很少,除非哪天债主找上门来,让他穿上奇怪的衣服和舞群一起表演大腿舞,才能多赚些。 总而言之,他的生活辛苦、绝望、又悲观。 通常这样的人我甚至不需要观察一周就可以决定他的命运。 他们要解脱,给他们就是了。 我找到林宥嘉的时候是深夜,他撑着伞在黑漆漆的马路上走着,时而三步并作两步地跳过一个一个水坑,时而转着圈哼一两声不成调的曲子。 他的背影在路灯的照射下倒映在雨后的积水中,我脑中“叮!”的一声,这画面,我在哪里看过? 哦,上个月,我刚去了一趟1952年,在电影院里看过Gene Kelly的那部 《Sing’in in the rain》。 很好看呢。 那间电影院的放映员那天死了。 第二天,我和林宥嘉见面的时间早了一点,他还在上班。 这间俱乐部的装修很豪华,猩红色的幕布和金色的灯光看起来好奢靡的样子。 还没有到林宥嘉上场,为了多赚些钱还债,在不表演的时候他负责拉幕布。 我突然出现在他对面的时候他有点吃惊,随即对我点了点头,示意我和他一起拉幕,他的眼睛在后台的黑暗中显得很亮。我原以为,生活如此绝望的人,眼神都该浑浊不堪才对。 那天晚上他唱了两首歌。第一首叫《解HIGH人》,是在人们跳恰恰的时候唱的,舞池里的男女旋转笑闹,我甚至能听到水晶酒杯被狂舞打碎的声音。 “快乐快半拍 悲哀慢半拍 慢吞吞徘徊在民调之外 我也很无奈 身为扫兴的天才” 他站在乐队的旁边唱,跟着轻轻扭动,偶尔唱错的时候遭到乐手的白眼,他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第二首歌叫《看见什么吃什么》,林宥嘉去后台换了一套衣服,和女舞者一起上台跳康康舞。整个晚上的气氛顿时达到了高潮,台下那些抽着雪茄喝着红酒的大上海有钱人们高声喝彩鼓掌,女人们轻摇羽毛扇,旗袍包裹的玲珑曲线在变换的灯光下散发着奇妙诱人的光芒。 林宥嘉气喘吁吁地跳完10个小节,错了2次,在变队形的时候后腰让被他踩了无数脚的女舞者狠狠地掐了一把,他小声地惊呼了一下。 “Hey BOY挑什么 看见什么吃什么 偏食的小孩难进天国”他一边喘气一边唱。 有点意思。 下班了,他穿着自己的衣服站在路口张望,黑色的皮鞋破旧不合脚,呼出口的白汽瞬间被夜晚的寒风吹散。 他借着路灯光看清我,对我笑笑。 “回家了?”我问。 “是啊,今天收工早。”他说,“你呢?新来的?” “唔。”我看了他一眼,“一起走吧。” 他家很远,在棚户区,他一边不断避过下午那场雨留下的积水,一边脖子伸得长长地与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你叫什么?” “千叶。” “为什么来夜总会上班呢?” “为你啊。”我本来想胡编一个理由,看见他的眼睛临时改变了主意。 “啊?我?如果是我那个老爸欠债,我声明我这边没钱还你哦!” “如果你还剩下5天生命,你想做什么?”我问他。 “开什么玩笑。”他说,“才不会呢。老天哪舍得让我那么早去享福啊,我还得受好久的罪才会死呢。” “我说如果。” “你为什么戴着白手套?”他突然问。 “因为我是死神啊。”我说,“如果不戴手套,摸到你,你会死哦。” “无聊哦。”他白了我一眼,丝毫没有发现自己今天回家的路特别长,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样子,“如果还剩5天,我是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你想做什么?” “既然你是死神,那你一定什么都能办到咯。”他口气像应付无聊的玩笑,“那带我去80年后吧。” “为什么是80年后?” “因为那时候我已经100多岁了,大概活不到那个年纪吧。即使活着,可能也看不清听不清了,即使看得到,可能也因为神志不清理解不了,所以我要清醒冷静地去看一下。”他说。 “好。”这个要求我第一次听到,通常他们都会说:“求求你我不想死。”或者,“快点吧我不想再受煎熬了。” 我们又走了一会儿,来到一个电话亭。 “一起进去吧。”我对他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然后我们一起走进去。 打开电话亭的门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80年后的上海。 我又看了一下表,准确时间是2009年10月30号。偶尔空间传送装置会有小失误,回头我应该投诉一下。 “这里是什么地方?”林宥嘉是明显惊呆了。 “80年后。这里是外滩。喏,这里是黄浦江,”我说,“那边就是你上班的地方。” “我……我我我……”他猛地扭头,“你真是死神?” “真的是。” “那我真的只能再活5天?” “你的命运在5天后决定。”我这样回答他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不确定,“走吧,你想去哪里?” “我……”他说,“你常来这里吧?你最喜欢去哪里?” 我来过上海几次,不过对于我来说,上海和其他城市一样,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唱片店就可以消磨掉完成任务后那半日空闲时光。 我们死神也是很忙的! 我带他来到一家名叫YOGA的唱片店。他的样子就像第一次出门的乡巴佬,看看这个摸摸那个,然后在摇滚专区失了神。 “这个……是不是可以听的?”我挑了一张CD在试听,突然感觉林宥嘉在推我,比着嘴型问我,羞涩和些微的恐惧令他憋红了脸。 他拿了张OASIS在2008年发行的专辑,我暗笑,小子还挺会挑的。 我帮他把耳机戴上的一瞬间,他的脸都放光了。 我把音量开得很大,他几乎是在用喊的对我说:“这是什么歌!怎么那么好听啊!?” 我赶紧捂住他的嘴,还好我仍然戴着手套。 “小声点。”我对他说,“这叫摇滚乐,50年代起源于美国……” “50年代是什么时候?” 糟糕,公元纪年要怎么换算成民国纪年? “就……我遇见你那年之后20多年。”我说。 “哦,我40多岁的时候。”他说,“很好听呢。” “要是我也能唱一次就好了。”他又说。 “你想唱?没问题啊。”我想自己是有点疯狂,带他去了上海新开的一间LIVEHOUSE。 周五晚有演出,这时候乐队正在试音。 林宥嘉站在台下看着那些电吉他电贝司,又摸摸调音台。 然后,在试音乐队略有凌乱的音乐中,他跟着大声唱。 这些他第一次接触的音乐,叫摇滚乐。 这些他从来也没有听过的东西,他可以第一次就唱出来。 我想也许他真的是一个音乐天才。 或许他稚嫩,或许他刚起步,但他真的是。 从LIVEHOUSE出来,我们去坐地铁,我觉得这是他在80年前最难以想象的东西,在地下行驶的、四通八达的火车。 地下道有人在卖唱,他站在人家面前好久。 人家在唱一首很简单的民谣。 “这又是什么歌?” “这个叫民谣,在中国,民谣的概念和国外FOLK又有点不一样……”我再一次口拙。 “这个也很好听。”他说,“他们真好,生活在80年后,有那么多先进的东西,还有那么多种类音乐可以拿来听。”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是的,这是我做的最重大的一个决定,非常重大。 在他还在听那个流浪艺人唱歌的时候,我转身走进了汹涌的地铁人潮中。 “再见,林宥嘉。不对,是再也别见了。” 这次之后,我完美的工作记录中出现了一个差评,在死神内部的信用度下降到99.99%,我亲爱的supervisor为此大骂了我好久好久。 不过,无所谓了。 很久之后我因为工作来到2010年的中国,在唱片行听到一张唱片叫《感官/世界》。 封面上的人是林宥嘉。 我听完整张专辑,他很摇滚,他可以唱到你高潮,他也可以唱民谣,唱到你摇晃微笑,他也可以唱情歌,唱到你痛不欲生。 我把CD翻过来,看背面的曲目。 《关於我》 《解high人》 《看见什么吃什么》 《耳朵》 《飘》 《说谎》 《心酸》 《唐人街》 《歇斯底里》 《另一个自己》 《感同身受》 《解high人》和《看见什么吃什么》。其实我放他走那天,就已经在期待有一天会在唱片店看到这两首歌了。 你看,那天我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我想和他同期的歌手一定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竞争不过林宥嘉。 除了他是天才以外,他可是这个时代,这个年纪,最最复古的一个男歌手了。 你懂我意思的,对吧? ------------- 此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是幻觉。
想要你就说啊!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你想要呢?
前情提要: 第一集:http://www.douban.com/review/1710402/ 【你用一张CD骗她上床】 第二集:http://www.douban.com/review/1972574/ 【Will You Marry Me?】 BANG!你们结婚了! 最初的激动兴奋甜蜜过去后,就到了平淡期。 日子一天天过,似乎越来越提不起劲来。 老婆依然美丽温柔善解人意,你的工作依然...(33回应)
前情提要: 第一集:http://www.douban.com/review/1710402/ 【你用一张CD骗她上床】 第二集:http://www.douban.com/review/1972574/ 【Will You Marry Me?】 BANG!你们结婚了! 最初的激动兴奋甜蜜过去后,就到了平淡期。 日子一天天过,似乎越来越提不起劲来。 老婆依然美丽温柔善解人意,你的工作依然忙碌、压力大、加班加得毫无规律。 老婆是大医院的护士,这意味着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必然要进入一个令你觉得极度可怕的工种:夜班。 老婆的医院很远,她体贴你,知道你下班晚,叫你不要去接她,她总是会在宿舍住到天亮后再回家。 刚开始你觉得没什么,可日子久了,你突然发现,怎么好像总也见不到她似的。 你上班虽说是朝九晚六,可加起班来总是没数,等你开着车披着星光回家,老婆已经出发去医院了。 早高峰容易塞车,老婆有时候为了避开高峰9点才出门,等到家的时候,你已经啃完难吃的干面包去公司了。 你原本觉得老婆已经那么体谅自己,自己也要显得大度一点,可是,当她一而再再而三心软答应那些有了孩子或是家有老人的同事的换班请求,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在上夜班的时候,你终于受不了了。 明明结了婚,搬到一起来住,性生活频率居然少了!晚上居然偶尔还要看A片自己打飞机!!这比留守丈夫还难捱的生活让你不爽到极点。靠,我赚钱养家,凭什么啊?! 于是,在好不容易等到老婆开始上白班的第一天,她却又抱歉地对你说,她有个同事孩子生病,要和她换夜班的时候,你勃然大怒,完全不解释原因地摔门而出,留下老婆一个人在客厅里。 吵了一架,你还是一点也不爽,白天上班频频出错,连新来的前台小妹都嘲笑你。 是啊,第一次吵架居然是这样的原因,自己都觉得好笑。 可是,一想到又要熬过长达一周独守空房的夜晚,你就更加怒火中烧。 当晚回家,老婆果然没在。 她居然都不懂得稍微低姿态一下! 你依然生气,冰箱里做好的饭菜也不能令你的怒气停息。 这一周你们都没怎么说话,短信也少得可怜。 第五天凌晨,老婆突然回家了。 你听到脚步声,听到她洗澡,然后睡在你身边。 你想了想,把手伸过去说,老婆。 她肌肉僵硬了一下,她明明没睡着,可她还是装睡,不理你。 对哦,再温柔的人也有脾气,尤其是——她也根本没做错什么。 当晚你回家的时候老婆居然没有走,已经秋天了,她还赤着脚坐在地上,看电视。 电视里播的是一张演唱会的DVD质量很差,看上去似乎是用很多个视频攒的,舞台中间唱歌的人,是林宥嘉。 你听说过他,老婆喜欢的歌手,小男生,选秀出来的。你不以为意,唱流行的都靠包装,有本事你唱歌摇滚试试? 哼。 你走过去和老婆并肩坐下,一起看,没说话。 第一首歌,翻唱的是陈奕迅的《对不起谢谢》。 “纯白无瑕温柔芬芳/你洗的衣服有你的模样、满身是汗脱了又穿/你常笑我脏男人难免啊/那种稀松平常的对白已不再”。 你心下突然有点什么,转头想对老婆说,磨蹭一下,变成一句:“今天怎么还不上班?” “别人还之前欠我的班。”她没看你。 “哦。”你说,“挺好的,今天周末呢。” “恩。” 第二首歌,翻唱的陈绮贞的《躺在你的衣柜》。 哦这首歌,你知道的,陈绮贞说这是她首次尝试描写“性”的作品。 毛衣就像身体,“它就要覆盖我整个冬天/它就要刺痛我最敏锐,爱的幻觉”。 然而同一件毛衣也曾经属于别人——“它曾经陪你走过几条街,它曾经陪你喝过好几杯,冰的咖啡”。这是女人对男人曾经关系执念的在意。 这时候,你感觉到身边老婆的眼光烧到自己脸上。 好吧,有一点点醋意。 这时候,你发现老婆放在地板上的脚已经冻得有点青紫了。 现在是该立即把她扑倒用体温温暖她呢,还是……缓一缓? 毕竟你们还在吵架呢! 你还在迟疑的时候她直接把脚钻进你怀里。 然后你就懂了。 因为林宥嘉都说:《我要我们在一起》。相较范晓萱的原唱,配乐几乎没变,但这歌被男歌手唱起来,自有一种力量和坚持。 郭富城的《对你爱不完》被林宥嘉唱得并不太动感,不过无所谓,这时候你们都顾不上电视里在播什么了。 来自瑞典的The Cardigans是你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乐团之一,Nina Persson曾经是你的梦中情人,这首作为现代版罗密欧与朱丽叶主题曲的《Love Fool》是你对他们一见钟情的开始,即使林宥嘉的声音听起来没那么轻盈动人,甚至有种陈奕迅的copycat在唱The Cardigans的错觉,但你喜欢的歌,以及老婆诱人的躯体还是令你性奋不已。 说实在的,串场略显笨拙青涩和尴尬的talking在你看来真是多此一举,不过还好,接下来他有翻唱了另外一支你很喜欢的乐队OASIS的《Stand by me》,这令他在舞台上不成熟的talking在你看来情有可原起来。过门中的那句几乎破音的Thank you和最后的吼叫也显得原始而可爱。 不错嘛,林宥嘉。 接着翻唱的是陈小霞的《查无此人》,来自陈小霞2005年底发行的专辑《哈雷妈妈》。陈小霞是一个出色的创作人,可她的专辑是无人喝彩的,接受度低的,因为她的唱法并不时髦,她的声音也不算美好。 你觉得自己居然分神听出电视里在播什么显得太不投入了,不过女人享受的是整个过程,而非那几分钟的活塞运动,所以你觉得可以原谅一下自己的开小差。 《Oh My Love》的原唱是Lennon,你对林宥嘉选择这首歌感到不可思议,但你和他一样明白,下面为他尖叫的人,大约有50%以上都是不会明白他选择的这一系列歌单的含义的。 因为,他们都不是摇青啊。 音乐和人生都舒缓而温柔,老婆躺在地板上,长发铺了一地。 和那张Annie Leibovitz为Lennon和Yoko Ono拍的那张合影中的Ono一样,只是在你眼中,还是自己的老婆更美。 在唱陈奕迅原唱的《狂人日记》之前,林宥嘉说:“今天我要唱得一点假音也出不来!”的时候,你笑了。 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看过的每一场演出,乐手都会唱到没有假音,但他们不会说。 只有有着摇滚灵魂的流行歌手才会这样努力地想要把自己的内心表达给台下的人吧,即使他们不会懂。 这首歌的结束,他如愿以偿地破音了,破得很摇滚,很激动人心。 最后他终于得以把王菲原唱的《开到荼靡》唱成了摇彻头彻尾的摇滚,唔,也不难听。 客厅电视孜孜不倦地播完第三轮这张DVD的时候,你气喘吁吁地说了一句:“想要就说啊。” “什么?”老婆红着脸问你。 “没什么。”你说。 想要就说啊,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你想要呢? 林宥嘉,想做ROCKER你就说啊,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想呢? 附: 整理了所有原唱,在这里: 1、对不起谢谢 陈奕迅 http://v.blog.sohu.com/u/vw/90164 2、躺在你的衣柜 陈绮贞 http://hd.tudou.com/program/15867/ 3、我要我们在一起 范晓萱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YSmZFAOuT1A/ 4、对你爱不完 郭富城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IyNjg0ODk2.html 5、Love Fool The Cardigans http://v.youku.com/v_show/id_cf00XMjMwNjY5Mg==.html 6、Stand by me OASIS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aVzQcfc0uhA/isRenhe=1 (找Stand By Me的视频的时候找到这个,也觉得很有意思。唱的是Lennon那首Stand By Me。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MwNjQ1ODA=.html) 7、查无此人 陈小霞 http://you.video.sina.com.cn/b/4038912-1234699195.html 8、Oh My Love John Lennon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2MjUwNjI4.html(这是乐迷自己做的) 9、狂人日记 陈奕迅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2MjUwNjI4.html(只有音频) 10、开到荼靡 王菲 http://you.video.sina.com.cn/b/9891879-1301720662.html























只要音乐不变
日子过得真快,好像昨天还满世界给人推荐《Life Journey》,JOYO当当买热门CD+1元就送哦亲!新出的《Wonderful Day》就已经在愚公移山的演出之后50一张还供不应求。 我清楚地记得,2008年6月13日傍晚北京下了一场大雨,在下午5点多的时候天黑得和半夜差不多。一场暴雨过后,天角上有晚霞的微红。那天MAO的人并不算多...(20回应)
日子过得真快,好像昨天还满世界给人推荐《Life Journey》,JOYO当当买热门CD+1元就送哦亲!新出的《Wonderful Day》就已经在愚公移山的演出之后50一张还供不应求。 我清楚地记得,2008年6月13日傍晚北京下了一场大雨,在下午5点多的时候天黑得和半夜差不多。一场暴雨过后,天角上有晚霞的微红。那天MAO的人并不算多,无论前排后排,无论男女老少,都有舒适站位。那天晚上嘉宾是彭坦,特邀打击乐手祖力卡尔。那场其实没有太多话,主唱同学不太会说话,互动比在网上还少,爱碎嘴的那位队长下场后还要问歌迷:“我们今天是不是又演的太快了?” 三年后的2011年6月24日,北京在前一天下了几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雨,愚公移山的前排几乎挤不下,没有嘉宾,前后左右都是狂热兴奋幸福得脸颊微红的姑娘们,用最甜美最性感的声音喊着:“旅行团!”主唱已经可以不太羞涩地说很多话,队长习惯了一边演出一边抽烟不多话,但脖子上暧昧的红色胎记依然性感撩人。小P的脸又圆了,香蕉哥哥已经懂得看清场下妹子们单臂托举的实力,不再盲目跳水。彪子依然是现场最骚最放的开的,他之前那个乐队午夜飞行,还存在么? 三年,1000多个日日夜夜。为了看旅行团冒着倾盆大雨去尚都创意市集,大冬天里去微薄之盐,星光现场的不插电,每一年的专场、拼盘,从MAO、到愚公到麻雀;看他们从下午2点钟的草莓舞台、摩登天空主舞台挪到最受欢迎的5点钟,曾经拖在小火车队尾在烈日下没太多人的舞台前兀自兴奋,现在傍晚爬上运河公园的山坡才发现居然已经没有办法挤到舞台前面。冬天的时候他们在南锣鼓巷小酒吧的演出,我们到了才发现观众已经挤到门口,压根看不到里面的人。 原来他们已经那么红了啊。 从略显拘谨羞涩的当初,走到挥洒自如的现在,当发现自己喜欢的乐队一日日被越来越多的人热爱,可真是件得意的事情。以后,即便以后每次演出我都没法挤到前排,或是在音乐节上要靠着望远镜才能看清主舞台上的他们,甚至哪天他们的头像作为代言人出现在什么茶叶饮料瓶身或是方便螺蛳粉的碗盖上,我都不会觉得遗憾。 《Wonderful Day》首发的时候发现现场演的每一首歌居然都听过。厦门之下是当年在厦门巡演时的创作,Liverpool卖给谭维维后又买回来并且在演出时常和Our Monday Is Free搭配出现,Marry第一次出现似乎是在某年圣诞,行人要走斑马线上过摩登主舞台。哦,还有在演看他们演出的时候认识的贤仔和天后……这么多旅行团创造的回忆,和他们亲手煮的螺蛳粉的香气一样不可复制。它们被浓缩、压制在这张薄薄的CD上,连同柳江的水汽、来福胶泥的青草味、侦探加吉特和歌唱祖国的俏皮,轻飘飘,却又沉甸甸。 今年夏天最好的事情之一,就是什么都在变,可旅行团的音乐依然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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