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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It
昆明后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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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立风
音乐是我忠贞的妻子,文学是我最大的艳遇,她是我娇奢的情人。两者我都爱,当然爱的方式是不同的——忘记这一切吧,我是个犯了重婚罪的人。 字吸,歌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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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len/秘密行动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谁谁谁能左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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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子大舞台
喷子大舞台,欢乐又开怀。
他的乐评 · · · ( 3篇 )
诗人就应该写诗
我的意思是,您就别糟践我们淳朴乡土青年的耳朵了。 爷作为一个木有文化木有深度装逼也装不像的文艺中年,一贯拥护领导们的方针政策,相信奶粉是可以吃的,医生是救命的,PLC是抓坏蛋的,坏蛋是干坏事的,祖国是要保护我们的,我们是自由的。当然最后我明白我错了,医生是可以杀人的,奶粉是不能随便吃的...(10回应)
我的意思是,您就别糟践我们淳朴乡土青年的耳朵了。 爷作为一个木有文化木有深度装逼也装不像的文艺中年,一贯拥护领导们的方针政策,相信奶粉是可以吃的,医生是救命的,PLC是抓坏蛋的,坏蛋是干坏事的,祖国是要保护我们的,我们是自由的。当然最后我明白我错了,医生是可以杀人的,奶粉是不能随便吃的,坏人是干坏事的没错,可是PLC是跟他们一起干坏事的,祖国有时候是保护我们的,可我们一旦自由,就被和谐了。 但是作为一个小农思想严重,固执而对敏感词抱有最原始信任的文艺中年,我还是相信,文字是用来读的,得好读。新浪潮是用来无聊的,得长镜头。好莱坞是用来发呆的,得蒙太奇。而音乐是用来听的,得好听。 我上高中那会儿不知道谁下了一首“粮食”,我们还讨论会不会吴红巾就是吴虹飞的哥。我们都被那战战兢兢听得人背寒齿冷的声音给震慑住,怀疑是否MP3坏了,得到否定的结果以后我们一致对那样的声音和装逼的歌词表示了嘲笑。后来我们发现,粮食作为一种最单纯最质朴的东西,被唱成那样实在已经是粮食本身的造化。嫁衣这样比较轻佻比较引人幻想的东西,就自求多福吧。 OK,我不想听什么内涵呀本质的,也不想听什么表达了作者的某某忧伤人类的某某情感,又不是上马哲课。我作为一个最单纯的听众,只想听音乐。 我单纯地认为,音乐,是用来听的。你有那么多诗意你能不能去写诗?诗人就应该写诗,为毛非要用恐怖片的音效把你的诗嚎叫出来啊?声音碎片的歌词漂亮得惨绝人寰,但人家是在唱歌。你也能说我不爱听就别听,可我一个堂堂的流氓,我就是要骂你怎么着。 很好,吴小姐她红了,吴小姐高学历高智商高相貌,可那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啊?我一个人的评价当然决定不了一张唱片的好坏,tori amos也曾经挨过她老板的耳光。但一张唱片所受到的追捧也决定不了它的价值——价值是相对的,我非要把音乐最大的价值放在可听性本身上,怎么着?!
那会儿咱们多年轻啊
那会儿咱多年轻啊,《还珠格格》演得欢欣鼓舞,妞儿们一个个成天你是风儿我是沙。那会儿学校门口的麻辣豆干儿一毛钱一条,手枪状的冰棍儿两毛钱一根,还珠格格的贴花五毛钱一张。那会儿特流行抄歌本,一个本子传遍全班,写满了你是风儿我是沙和“一生幸福”,顺便得两个格格们的大头贴花。那会儿我迷上美丽的布...(9回应)
那会儿咱多年轻啊,《还珠格格》演得欢欣鼓舞,妞儿们一个个成天你是风儿我是沙。那会儿学校门口的麻辣豆干儿一毛钱一条,手枪状的冰棍儿两毛钱一根,还珠格格的贴花五毛钱一张。那会儿特流行抄歌本,一个本子传遍全班,写满了你是风儿我是沙和“一生幸福”,顺便得两个格格们的大头贴花。那会儿我迷上美丽的布兰妮,嘛意思不懂还成天哼哼baby one more time,当年的理想是得到布兰妮的大头贴花,真的,特单纯,就想着吧,要是布兰妮跟还珠格格一样红该多好啊,我一定去买下所有的贴花,好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见她。 那年头小学生的装逼造型就这样:刘海一定要碎,微露单纯迷茫的眼睛,眼神一定要冷漠。没事抱着手跟窗户边儿站着,一脚踩墙。我就这么装了大概半年。那会儿刚刚产生点儿个体意识,觉得我喜欢的可是布兰妮啊,可是外国人啊,真是太洋气了,都不屑于跟喜欢还珠格格的妞儿们说话的。所以牛爷拿着张its my life摆出比我还牛的模样的时候,我感到我的人格和智商和品味都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牛爷当年是一个睫毛能当刷子使的美丽小正太,跟他在一起我十分自卑。牛爷身怀一个非常洋气的银色随身听,把一个耳塞以流星的弧度从耳朵里扯出来,像牛仔一样潇洒。他用脊背迎接着无数妞儿爱慕的眼光,用三分之一个眼珠儿看着我:“你,还在,听流行呢?” 丫的,什么叫还在听流行啊,虽然我一直觉得流行是个好词儿,可怎么从牛爷嘴里说出来就那么不对劲。我说:“你才听流行,我听的是布兰妮。” 很好,我马上众望所归被牛爷鄙视了,牛爷像救世主一样从随身听里抽出张its my life递给我,说:“你该听听摇滚,你才知道什么叫做自由。” 我作为一个祖国优秀少先队员,从来就没觉得怎么就不自由了,但牛爷一脸扶贫的表情把我唬住了,牛爷作为一个小学生讨论自由的问题,可见现在的婴儿性发育其实不是什么新鲜事。丫的装逼真是装得出神入化。完了我终于听了传说中的摇滚,见识了嘛叫自由,我作为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得不表示,这次望西洋镜望得我相当郁闷,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难听的音乐。 我后来喜欢上摇滚,its my life 属于我的启蒙教材,估计相当多的中年摇青都跟我一样。这时候还珠格格已经过气,F4正闹得如火如荼。大家凡事都拳头解决问题,动不动弄得血肉横飞的。牛爷致力于当试验品和取款机,献身于我国医疗事业,身上揣着把水果刀。我看谁都不顺眼,看每个老师都水平低,打扫卫生就抱着扫帚大吼 im a dog,放了学不回家到处晃荡,自以为在追求自由。 再后来,布兰妮给大家看了很多笑话,我从不承认我喜欢过她。牛爷死在一场斗殴里,我忙着考大学,听说他就这么喷着血倒在食堂雪白的地砖上,给大家make 了很多memory。bon jovi已经不够重了,不够味了,不够自由了,打扫卫生也不再抱着扫帚乱吼,但是放学路上听见have a nice day会感到高兴。摇滚根本没什么自由可言,它只是容纳你的冲动。 牛爷说咱们年轻人要懂得自己思考,不能被领导骗,不能被随意统治,为此我们得听摇滚。后来我发现虽然我们听摇滚,还是不能自己思考,还是被骗被统治,因为摇滚也成了领导们统治我们的方式。让愤青们都去看演出吧,狂吼乱叫三个钟头,谁都没力气闹事了,领导好高兴。 反正不管怎么说,its my life这歌儿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咱居然有生命。死了的永远年轻永远18岁,活着的继续活着,都是自己选择自己承担,its my life,别人一点发言权都没有,我们本来有发言权的,也都宁可自己哄自己,放弃了。












其实词汇量真的不够
一直都想写点什么关于Elliott的,可一旦开始构想,就觉得词汇量不够,孤独寂寞什么的,怎么这么喜感。也就不写了,然后觉得作为词汇量不够的乡土青年实在是比较悲催。 好吧,如果我是一个画家,如果要我画下他的音乐,我想我会画一条冰封的河流。 中学的时候听他的歌原因是他死了,还死得莫名其妙的。...(1回应)
一直都想写点什么关于Elliott的,可一旦开始构想,就觉得词汇量不够,孤独寂寞什么的,怎么这么喜感。也就不写了,然后觉得作为词汇量不够的乡土青年实在是比较悲催。 好吧,如果我是一个画家,如果要我画下他的音乐,我想我会画一条冰封的河流。 中学的时候听他的歌原因是他死了,还死得莫名其妙的。那时候我对所有死得比较传奇的艺术家都充满了好感。比如Jim Morrison,Janis Jopin,Jimi Hendrex(这些人名怎么全是些J啊J的。。。)就算对Jimi这样被自己呕吐物给噎死的,也觉得充满美感。对Elliott,Curtis这样自杀的人更是神往得要死。kurt说的“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被我们奉为至理名言,恨不得纹在身上,自我感觉某一天不干了就自杀好了。可悲催的是,人家自杀了,然后是传奇,我们自杀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恩,还是不知道说点啥,词汇量不够啊不够。总之就是,我不想死,我也不孤独不寂寞,但我还是喜欢Elliot。不只是寂寞的孩子才喜欢他,涎皮老脸的文艺中年也喜欢。 所以他永恒了。 他的声音单薄,像是河流表面那层薄薄的冰。 下面,是汹涌的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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