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7篇 )
给我一辈子 送你离开
也许你想像不到 我有多渴望做到在我的怀抱 听你的心跳 从来没有对你说 我不说你都知道我对你的好 你都不需要 有一天 我怕你会说请别再自寻烦恼 我笑我哭我等待 你不明白 你爱你恨你感慨 我都不在 ...(0回应)
也许你想像不到 我有多渴望做到在我的怀抱 听你的心跳 从来没有对你说 我不说你都知道我对你的好 你都不需要 有一天 我怕你会说请别再自寻烦恼 我笑我哭我等待 你不明白 你爱你恨你感慨 我都不在 不痛不痒不在乎 怎样去爱 不言不语离不开 互相伤害 30度,笔直而漫长的街被台风塞满了雨水,8月的台风刚刚光临Z城,雨水随之而来,洗劫了酷热的夏天。 在去S城之前,他觉得应该再去一下城,就当是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光临一座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城市,而后去一座陌生的可以想见到寂寞的城市,一份青春24岁的礼物,也许呀也应当品味青春的沧桑和心痛了,——如果青春也有沧桑的话。 那时他们第一次的离开,他回到了A城,还没有一个星期他就回到了Z城,同样的刚刚台风过境,他悄悄的来到她的楼下酒吧,打电话给她说,我回来了。他也还记得她那时的笑容,卷卷的头发,湿湿的滴下水滴,杯中的冰块,还没有融化。 他一天给她写一封信,每一封信都有一篇童话。 每篇童话后面都写着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晚。 他们每一年都有两次 的离开,曾经。以后,他在离开的第2天早上,都不敢见她,因为她会哭着拉住她。 但是,现在,4月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他依然在写一些关于她的东西,告诉他的寂寞,告诉他已经很久没有走过那条漆黑的小巷。 有时她问他,他为什么不离开Z城,他没有回答,她说是不是因为她,他说,他也不知道。 她也说 她很害怕,害怕自己嫁不出去,他说,那就等你嫁不出去了再来嫁他。 而今,他 说他要去S城了,她说你应该去,她也可以真正的哭个痛快了。 到底我已经不是 想哭就哭的小孩 一点点伤害 应该躲得开 也许我放弃忍耐 时间会过得更快 一个人不快 还不算最坏 我今天承受的悲哀 你可以置身事外 多少情话说不来 多少爱情爱不来 多少情人真的离不开 曾经爱过,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第一次的,永远。相同的人,已不相同的心动。 给我一双手 对你倚赖 给我一双眼 看你离开 给我一刹那 对你宠爱 给我一辈子 送你离开
我的远离已经与你无关
昨天的晚上,跟大嘴两点多了,百无聊奈,拿起床头的一个收音机,这年头还有这种东西,调了个台跑到走廊对着小巷和黛色天空的围墙边,耳机送来的一首歌是小刚的《孤单的习惯》。 说好了不流泪地分开,到此为止的孤单,被你弃绝的爱,窗外的阳光,心满室的慌乱,没有人看得出来,偶而开车到你住的地方,你未熄灭的灯光陪我整夜...(0回应)
昨天的晚上,跟大嘴两点多了,百无聊奈,拿起床头的一个收音机,这年头还有这种东西,调了个台跑到走廊对着小巷和黛色天空的围墙边,耳机送来的一首歌是小刚的《孤单的习惯》。 说好了不流泪地分开,到此为止的孤单,被你弃绝的爱,窗外的阳光,心满室的慌乱,没有人看得出来,偶而开车到你住的地方,你未熄灭的灯光陪我整夜发呆,现在是否你也会有些伤感,突然地涌上了莫名的心酸. 小刚有很多都是这样的,淡的,像纤夫一般沉重的拉回没有颜色的爱恋. 与其说我不孤单,不如说我习惯了孤单. 我喝酒敏感,对你的悲伤也敏感. 看着你孩子一样的眼睛,浓烈的,如果伤害你,并非出于我的本意.只是希望你能学会孤单,在我远离的时候. 尽管我的远离已经与你无关.
听七的人
有时候,我觉得粤语真的是一种很羞涩的语言,尤其在Eason和王菲有如此多的国语和粤语版本可以比较的时候,譬如粤语版的《红豆》婉约的“从未与你饮过冰,零度温度看风景。”或是明明要说“I will always love you”,出口就变成了“从来未爱你,绵绵”。这种羞涩与自己的脾性不远,故而深自喜欢。粤语里的林夕总是更细腻...(0回应)
有时候,我觉得粤语真的是一种很羞涩的语言,尤其在Eason和王菲有如此多的国语和粤语版本可以比较的时候,譬如粤语版的《红豆》婉约的“从未与你饮过冰,零度温度看风景。”或是明明要说“I will always love you”,出口就变成了“从来未爱你,绵绵”。这种羞涩与自己的脾性不远,故而深自喜欢。粤语里的林夕总是更细腻更敏感更暗沉。也许那些无法出口的感情会够决绝够悲凉够无奈,就如会羞涩的人往往愈浓情吧。 当我预测不到我再老一点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的时候,能够给我概念的,陈奕迅声音里,林夕墨水下的那个人大概就是。最多我只能在醉生梦死,白纸黑字里当一个忍者或者伯夷,然后在现实里普普通通地当一个有点颓废的城市男人。有时候,颓废反而是种超脱,因为人们都虚荣惯了。每一件能够令你无法忘怀的事,都不会是无意义的。





刚开始听李志的时候我挺烦的
刚开始听李志的时候我挺烦的,觉得装逼,而我也很装逼。一个装逼的人听另外一个装逼的人的歌,自然不自在。即使是现在余华,残雪什么的在我面前谈梵高卡夫卡我都觉得烦,都什么年头,还在呻吟梵高卡夫卡?“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再絮絮叨叨的实在扯淡。 刚开始听李志的时候,苟且在津泰路边的小...(0回应)
刚开始听李志的时候我挺烦的,觉得装逼,而我也很装逼。一个装逼的人听另外一个装逼的人的歌,自然不自在。即使是现在余华,残雪什么的在我面前谈梵高卡夫卡我都觉得烦,都什么年头,还在呻吟梵高卡夫卡?“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再絮絮叨叨的实在扯淡。 刚开始听李志的时候,苟且在津泰路边的小楼边,夏日毒得像科莫多巨蜥的舌头,楼下的商业街吵得像飞机飞过。晚上楼下的小摊红红火火,只是经常被城管突袭围剿,至少见过小摊被粉身碎骨过3次。舍友那段时间恋上李志,动不动就放。鲁迅在《小杂感》里说:“与名流学者谈,对于他之所讲,当装作偶有不懂之处。太不懂被看轻,太懂了被厌恶。” 太懂了被厌恶?而作为厌恶者,一:好像我成了名流学者。二:如果是,那么我又成了被鲁迅厌恶者了。 另外一种情况:李志演出,说:“一年春天我从南京去杭州,看望一个朋友,住了几天,啊!感觉很好,于是便有了这首歌。”台下众人大叫:“女的吧。” 他不应。 有时候碰见不懂的时候,也确实挺烦的。 用阿Q的话说:大家互相瞧不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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