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5篇 )
快不快乐,一直爱你
5月广州,6月内蒙,7月定了回一趟魔都,毕业一年,回去看看老友。东西南北,行程只差了一块,马上要补上了,欢喜不已。 西行的那个地方,典型的“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余见到你”。 草原的月亮下听着想象,天知道我居然可以完整的唱出哪儿与想象,可惜没有机会与场合炫耀给别人听。 七月还有几天,王菲要来我...(2回应)
5月广州,6月内蒙,7月定了回一趟魔都,毕业一年,回去看看老友。东西南北,行程只差了一块,马上要补上了,欢喜不已。 西行的那个地方,典型的“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余见到你”。 草原的月亮下听着想象,天知道我居然可以完整的唱出哪儿与想象,可惜没有机会与场合炫耀给别人听。 七月还有几天,王菲要来我在的城市了。满街都是她的宣传,地上的,空中的,似乎避不开王菲那件红色斗笠与绿色羽毛。 沿路风景如歌蜕变。我还是只在路上听花事了。和你暂别又何妨?音乐正欢乐。 又翻出98唱游版本的约定来看了,其实王菲这首歌的录音版感情很淡,只是我好爱那次唱游现场歌迷的互动啊。为王菲的每一个音的转换与延长而激动。 在广州的开场,王菲只是静静的开嗓,大家的尖叫是因为终于见到了王菲吧。那么远的王菲,其实不关我的事情。散场后我给你电话,你说就结束了吗。恩,结束了。你把她叫做过气天后,我默许了。我看过你笔下的王菲,你也是喜欢她的,只是闷骚的你不愿说。 约定,王菲是笑着唱的,陈奕迅是凝着一张脸唱的,王菲并不得意这首歌,而陈奕迅是把它当做经典在唱啊。我的旧爱新欢,都唱这首歌。 我想我不能对你说: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太重了。我可以是你的周末,可以是你的月季,可以是你的年轮,归结一切,我只能是你的过往。 你是我去年沉重时光的唯一轻盈,闭上眼时看到的世界。如果没有遇见你,日子会变得怎么样? 去年你要来,流氓如我,居然拒绝了。是怕与你相见吧,其实在一年之后,我还是那个普通得眼神里只有傻气,面容依旧混沌的人,我庸常,但当我喜欢你时,我把自己当做窦唯一样骄傲。 我喜欢你的无求无欲,你是多产的,丰富而又灵气的,是纯洁的天真的水流一样的。我喜欢你不够深,我不愿意改掉我的坏毛病。我会在看着你的普通眉眼时,想你的若即若离,你的傻气,你每一次让我生气,叫我怎能去爱,叫我怎能不爱。 那是怎样的感觉,让我缠着你,见面不语,心里欢喜。 还记得那个王菲的写手,他跟我说他每一次的感情。他跟我同岁,却经历了那么多,他说,喜欢一个人是不分形式的。如果依旧两地,我愿意跟你煲着电话,憋不住地想着,攒足着劲说肉麻的话,麻醉到我忘记害臊。 那歌手结婚了。那演员要离婚了,少女柳飘飘当妈了。用孩子来撑住世界,不管世界是否要倒下。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王菲?说她万次,她依旧简单的生活。外界的风浪都掀不动她。在有爱的时候,抛开一切繁扰,只剩下简单的快乐。 亲爱的,王菲可以把简单的一首誓言唱成我的神曲,因为她那时候真的爱着窦唯,所以她可以清亮的唱着, “天越黑心越累我看见你的脸,听著你说不出口的誓言,那一刻我发现我有天,经过你的身边找不到你的视线” 。 这与现实如出一辙的歌词,并不是她的预料,那只是她的调侃,幸福的人会忘记现实感,幸福的人会随意调侃幸福。你看,王菲也很傻呢。 亲爱的,我要来看你了,请记得我的好,我不够好,可是我愿意为你变。我相信志明与春娇的五天而恋,我相信一切甚至可以抛开时间与地点的真的爱恋。我喜欢你,昏头转向,跌跌撞撞。如果李亚鹏可以爱上王菲,那么我也能追到你吧,我会用尽我那所有的手段,你会受降吗 。。。
北京的誓言:don't break my heart
22岁的时候,王菲在干什么呢? 她刚来香港两年,跨越三千公里,从红都来到香江,学会了拗口的粤语。从所谓的北妹变成了靓女歌手。 22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学习。回来后她漫不经心地开启了属于她的时代, 而22岁的我,快毕业了。为着能去她长大与生活的那个城市,在努力着与选择着。 我当然不知道20出头的王...(7回应)
22岁的时候,王菲在干什么呢? 她刚来香港两年,跨越三千公里,从红都来到香江,学会了拗口的粤语。从所谓的北妹变成了靓女歌手。 22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学习。回来后她漫不经心地开启了属于她的时代, 而22岁的我,快毕业了。为着能去她长大与生活的那个城市,在努力着与选择着。 我当然不知道20出头的王菲在香港的最初经历了怎样的艰难。她是那个时候的港飘,在那样一个城市她能够挺立出来,简直是一个神话。就如现在的我们,所有的迷惘以及怨念,憧憬,在异于以往的环境中,无可奈何的滋生着。 我遇见过一个像王菲的女孩。她有着一样的大眼,狡黠而明慧,别人一直握不住她的想法与她下一步的生活。她总在飘忽,却总给你最实在的温柔。记得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她给我带来的所有安慰。话语或者文字,一切的点滴,我都记得。 我曾经忒真诚的对她说,看着你的生活我也很愉快,她说真的吗真的吗。笑的很开心很得意。她偶尔会耍点温柔,吓别人一跳,恼怒时也会弄点娇嗔,但是她一直是那么独立的人,从来不会隐于侩世。她自我的骄傲是那么盛气,却不凌人。 我真的很想告诉她,你承接了我的很多梦想,你一定不要改变自己,让我看见你的光芒,注视你不断延伸却未曾变向的轨迹,让我好好的祝福着你,让你的美丽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 她让我对北京的心仪加深了太多。北京真的是一个让我心驰的地方。这种表白我说了多遍了,都腻了。 那是个浪漫不死的城市,遍地都是汉子,满街都是死文青,比如当年那个抽着烟在胡同里串来串去,死活爱着一个摇滚歌手的王靖雯。 她在北京长大,在那儿叛逆,在那儿恋爱。在那儿结婚,在那儿写歌,在那儿做了一个幸福的女人。 这个世纪的头十年,一半的时间里,她出了三张唱片,办了几次演唱会;一半的时间里,她走进第二次婚姻,在非议与祝福中相夫教女,在期待与再期待中隐于家庭,偶尔在城市一角闪现,促成了部分歌迷的福分,稍稍满足了只愿一窥其貌的粉丝的小心愿。 她没有伟大到为了歌迷放弃自己的生活,所以很多人爱她爱到浓。也爱到不满与埋怨。 05年的时候,她在北京开始过着她平凡的生活。往回推去十年,这个大眼睛的女孩从香港跑回京城,在摇滚圈里混迹;她写着浮躁,唱着无常,在北方的九月撩起秋水,在原野里欣赏渺茫。 她的出世与入世,都是传奇。不是她自己的传奇,是我们眼中的传奇罢了。爱谁谁呢,过好自个儿日子就得了呗。 在北京的时候,她写了一首歌叫做誓言。她在里面唱:天越黑心越累我看见你的脸,听着你说不出口的誓言,那一刻我发现我有天,经过你的身边找不到你的视线。 这么直白的歌词我没有觉得哪儿好,但就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我经常拖着歌最后的长调,骑着车在坡上吼,声嘶力竭,快意尽兴。 誓言是早期的作品,那时候北京还有一支乐队叫做黑豹,他们写过一首歌曲叫做dont break my heart。 我最开始是在颐和园里面听到这首歌。这是与电影很贴合的一首歌。我忘记不了那些晃动的镜头与这首穿插在岁月里的曲子。爱的炙热,爱的盲目,直白的嘶吼出纯的感情,让置于那个时代外的我,很受感动。 99年日本武道馆,王菲在这首歌的前奏中跃上舞台,白裙飘飘。她抖着身体,嘴角肆意;唱到半途,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明眸皓齿的笑得很可爱,随后她解开外套,抛到身后,继续唱着“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 诱人的美丽 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 美妙的感觉(oh baby)” 她身后的一个男人,默默为她打着鼓,注视着她的背影,似乎也注视着他们共同的生活已经走进身后的影子。 大学的时候,我听了这个男人与这个女人所有的歌曲,听他们音乐里所有的爱,惆怅,哭泣,回首,洒脱,还有甜蜜。 在窦唯身边的王菲,应该是小女人十足,连傲气都转为一丝调皮。真的,王菲是双面的,迎合着太多人的喜欢。从不觉得她很冷,只觉得她是酷。女人的酷要高于男人的酷,因为男人对于女人永远的优雅而谦卑,这种气质让女人可以在依附男人的时候依旧保持着独立的思维与才华。 当两个酷的人碰撞到一起,除了创作火花般的作品,也就是产生一段铭心刻骨却不愿回顾的往昔罢了。 那时候的窦唯,应是任谁都会爱上。外貌沉默,声音极具爆发。在红磡的舞台上,他以一袭正装,直面与揶揄着这个剧变的社会。 多年后的窦唯,有了肚子,笑容明亮,眼神亲切。他回答着王菲的问题,客气而直观;他继续做着音乐,偶尔闹了点儿事,让外界一片嚷嚷;他的标签贴上了很多很多,但是他还是很多人的偶像,尽管他的身影总是湮没在一众中年男人的群像中。 一切一切,未曾改变。一切一切,却忘记最初的颜面。 王菲的歌曲告诉我要不在乎什么,要去爱什么,要去感受什么。 王菲,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余看到你。
谢谢你的岁月如歌
她是我喜欢的女生,一个觉得适合初恋的女生。 2004年,她在长沙开演唱会的那天,我跟父亲一起在湖边散步。我跟他说我喜欢一个歌手,她声音多么有特质,她是如何努力唱好听的歌曲,她多么的自然,她的歌曲多么温暖。我父亲听完笑着说:那你以后找一个这样的女孩子吧。 是的,那时候我也和其他男生一样,指着cd封...(5回应)
她是我喜欢的女生,一个觉得适合初恋的女生。 2004年,她在长沙开演唱会的那天,我跟父亲一起在湖边散步。我跟他说我喜欢一个歌手,她声音多么有特质,她是如何努力唱好听的歌曲,她多么的自然,她的歌曲多么温暖。我父亲听完笑着说:那你以后找一个这样的女孩子吧。 是的,那时候我也和其他男生一样,指着cd封套神气活现地对别人说这是我女朋友。朋友一笑了之,但我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短发女孩。 那年看她在节目上说喜欢的男生要会弹钢琴,我甚至跑去学了一段时间。这是她最喜欢的乐器。后来她在on the road里面短短的一段演奏,都让我聆听很久。 我知道你是无可替代的,你的歌陪着我走过整个少年时期的记忆。 那时候还是磁带的岁月,自己买的第一张专辑是自选集。这一辑的封面是我最喜欢的形象。你调皮的蹲着,笑的那么灿烂,大白牙,黑色的条纹裤。不施粉黛,自然美好。 那时的自己也值得怀念,安静而独立,不缺烦恼。 02年出leave,那时候你穿着黑色的背心,在冰地奔跑;很肆然,没有了害羞,只有坚强挺立的目光。 那时候你灿烂得能融化周围的冰冻,你的美丽也改变着我的心情。 8年以后,这个曾经的短发女生把头发留长,添了几分妩媚,但是脸上的笑容依旧淡然。她在上海演唱会上跳着热舞。她不好意思的说:我原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性感。 出道十年了,你当然已经蜕变。你早已经长大,虽然提起你我总会想起你的害羞,还有你说话语无伦次时候的掩嘴而笑。 我还会爱你的声音,也会爱你蓄起的长发,但是我爱不起以前的时光了。 喜欢你,整整十年。 2000年的12月,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演唱会,你在台北中正堂,穿着白色毛衣,把头发扎个小尾,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 你弹着钢琴,唱着“爱你很好,连风都知道,第一次心甘情愿不想逃。” 2004年,我在高三的那个暑假,在房间关着灯,一遍遍听着《很好》,听到一遍遍流泪。 十五岁的时候,some times love just aint enough是我认真学会的第一首英文歌,我笨拙的学着,天天哼着,直至有一天哼得很流利。 那时候,我跟别人比赛着如何念顺《直来直往》那段R&B。 我经常听着一个喜欢的女生唱爱从零开始。听着她唱,看着她目光里往日的凌厉一点点变成柔和。 2002年中考的那段时间,听heyjude,经常偷着哭,那一年的艰难现在已经习惯忘却了,但是忘不了自选辑中每一首刻骨铭心的旋律。 2003年的秋天,我听了一季的《相信》。 2005年,在岳麓山下学画的日子,那一天我在街道上走着,街上响起《遇见》的音乐,我抬头,看见街灯正在一点点亮起。 那个有点神奇的画面一直在脑海闪现,模糊而真切。 遇见你,一场意外,多场美丽。 2007年,我在大学操场上对着他唱天黑黑。唱的小声,却很用情。 任性和冲动,无法控制的时候,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 2009年,从他身边默默走开。看见他和她在一起的快乐。不难过。 只是听着《我怀念的》,会泣不成声。 谁懂我多么不舍得。 十年,静好岁月,你的声音绵长在我的记忆。 你是否会喜欢一个男生,他笑的很温暖,他见到生人后窘迫,他见到喜欢的人会紧张的说不出话。 他不优秀,虽然他一直没放弃努力。他在人群中一直很沉默。 那个男生已经变了,他不再羞涩,他见人大笑,他与众人聊天肆无忌惮,他很久没有再听你的音乐,他喜欢上了唱歌,但在k房从来不唱你的歌曲,因为他不愿意唱回以前的时光。 他变得急躁,想得到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越发健谈,却也越发沉默。 如果很多年后,你可能不再出专辑,你开一场不插电演唱会,那个男生一定会去。如果他会有个女儿,他会带着她一起,会对她说,这个声音是你爸爸年轻时最爱的声音。 看你的演唱会,去听你无可替代的声音;听你的回忆,听我的过去,听我整个年轻的岁月,听我一去不返的青春。 陪你走过十年,你已经而立,我已不再青涩。 祝你幸福。Stefanie。 谢谢你的岁月如歌。























沉默的大多数
昨天在微博上,传阅着窦唯的一段文字,看了之后觉得很熟悉,貌似窦唯所有被刊登过的话语都是这个调调。我没有中过窦唯的毒,从没有翻来覆去整日整日地听他的歌。但是一听总是会某种情绪上来了,不是轻松的,是胡思乱想,还是一种畏惧或依赖?我听窦唯,仿佛听他可循入无间,可以躲避掉一些东西。 他一直被标榜着作...(0回应)
昨天在微博上,传阅着窦唯的一段文字,看了之后觉得很熟悉,貌似窦唯所有被刊登过的话语都是这个调调。我没有中过窦唯的毒,从没有翻来覆去整日整日地听他的歌。但是一听总是会某种情绪上来了,不是轻松的,是胡思乱想,还是一种畏惧或依赖?我听窦唯,仿佛听他可循入无间,可以躲避掉一些东西。 他一直被标榜着作为一个精神高度来让别人称颂。他的活着是一种态度,无论是他的抗拒还是他的坚持。 以前读书的时候,每次在五角场逛完街回学校,总是选择骑单车,一路上灰尘扬起,我就大声唱着誓言。觉得誓言结尾的长调拖着,太有韵味了,其实誓言是写失去爱情的歌,爱的心焦力脆之后选择放手,但却是那么刻骨铭心。 今年六月,在北京的那个下午,我去了五棵松。我知道王菲再也不会唱誓言了,她穿着轻纱在舞台上笑着唱这首歌曲已经是八年前的事儿了。他们早已经爱过,早已经相逢一笑,只有我们这帮子人在这儿唏嘘在这儿怀念。甚至,用他们的音乐作为我们自己感情的纪念。 窦唯,可以俘虏那些骄傲女人的芳心,但也可以没有头脑地轻易去伤害她们。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有些作为与言语有多过分。没有人会推崇他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若你喜欢怪人,其实他很美。但因为孤独和敏感,而十分幼稚。以感情为例,明明是爱着,却不知如何呵护。 跟他一样,我不善与人交流,可以一开始热乎,却不懂得如何持久。 我是怪人,总无心伤害,却难以与别人合拍。 窦唯是歌手,有他的舞台,他的自成一派,台上不笑不多言,都是他的招牌。而我平凡如草芥,在音乐里面醉一回之后,我还是无法找到我的坐标。 离开学校后,被放逐到这个个性太多的社会上来。毕业之后人老的很快,我的目光已经混沌,面容不再明亮。在跌撞中前进,在飞机之后伤感,在被逼仄到无地自容之后汗颜。而窦唯的歌可以让我在窘迫之中感到安心。仿佛听他的歌可以汲取力量,骄傲起来。 开始听窦唯,不能避免地是从红磡开始的。红磡,是的,无论是一枚果儿还是一个荡女,无论是一个同志还是一个傻逼文青,无论是谁,很难不爱上红磡舞台上的窦唯,仅仅是那一刻的他足以。何勇在他旁边喊着笛子,窦唯,笛子,窦唯的时候,他虽然会意,却不理不睬,吹他的笛子,那一刻我看得哭了起来。是的,吹笛子的窦唯,那一刻他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从窗外开始彻底喜欢窦唯的,那个MV里面的窦唯,在黄色的山野之中撒野,跳跃着。不羁豪放,大自在也。 后来,我在黄昏里骑车,喜欢听出发和黄昏这两首歌,在那样的歌声里,平凡的景色也可以变的宏大,我听着黄昏里面窦唯的呓语,望着落日热泪盈眶 关于窦唯。我写不出对他的喜欢,写不下来,每一次想写点关于他的的东西,我就会想起那些个无法入睡的夜晚。那些晚灯下凝神的时段,其实不愿回想。 窦唯身轻如燕,穿着黑色的紧衣,轻巧一世,却洒下了宏大与沉重,我负上之后,难以雀跃。 记得去年年初自己拖着行李去广州,在火车上听Dont Break My Heart,听高级动物结尾处的鼓点,那时候,独自一人,却觉得心里笃定,什么都不怕。 去年在内蒙的时候,我在茫茫的草原上听艳阳天,听山河水,听浮躁,我才知道,所谓应景,是怎么一回事儿。 感情,工作,理想,反反复复,抓也抓不住。理想主义依旧是我最薄弱的命门。 希望某天,我可以不再衷于那些窦唯前期的歌,可以去喜欢暮良文王等,也许那时,我已不再混沌于生活,只在歌曲的自然之色中,欢享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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