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乐评 · · · ( 4篇 )
Earl Klugh:《Late Night Guitar》
有朋友让我推荐一张适合于在忙碌整天之后,能够在夜间放松心情的唱片。我想我能理解他的要求,现代人的生活压力早已让人不堪重负,当传统的奴役形式转变为现代化的物质压迫时,人们更渴望人性的解放及精神的自由-----虽然并不能如同梭罗一样在瓦尔登湖去盖个木屋!记得终生从未拥有一个永久住处的美国剧作家John Howard ...(0回应)
有朋友让我推荐一张适合于在忙碌整天之后,能够在夜间放松心情的唱片。我想我能理解他的要求,现代人的生活压力早已让人不堪重负,当传统的奴役形式转变为现代化的物质压迫时,人们更渴望人性的解放及精神的自由-----虽然并不能如同梭罗一样在瓦尔登湖去盖个木屋!记得终生从未拥有一个永久住处的美国剧作家John Howard Payne曾在他那首流传已久的民谣《家,甜蜜的家》中饱含深情的吟颂道:“家,家,甜蜜的家!天下没有比家更好的地方!”------这样抒发对家的情感,对于生活在民主体制中的他们来说当然是正常: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则确立,让人心生羡慕,特别是在对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的文化背景。司汤达在《红与黑》里讲,监狱里最大的不幸,在于犯人不能把自己的牢门关上,而在一个个人权利得不到合法保障随时有可能变成流离失所的难民的社会里,我真不知道到底是生活在家中还是在监狱,特别是前有名句“谁叫你生在中国”,后有实话“你们算个屁”!James Otis在有名的《限制搜查和扣押的要求》中写道:“一个人的房屋就是他的城堡,只要他安分守己,他在自己的城堡里就应当受到王子一样的保护。”把对家的论述从单纯的房屋提升到捍卫个人自由权利及法律根本原则的境地,真是让人由衷的倾佩,无怪能从这些闪耀着人类思想光芒的语句里能诞生美利坚这样的国家。Andrew Hamilton说自由是反对滥用权力的唯一堡垒,此话确然! 无论如何,不管家庭是监狱型社会中的单位,还是自由式社会中的堡垒,对于我们这样的百姓黔首而言,家里温馨的港湾至少可算是生存竞争日趋加大环境中休憩的码头,能够遮挡暂时的风雨。如友人要求所言,此时若再配上一张好的唱片,自然可算是惬意得乐而忘忧了。不过个人感觉而言,这样的要求提得颇有些无理------倒不是说这样的唱片不好找,而是这样的唱片实在是太多,的确难以决择,其难度相当于给你一大堆欣赏悦目的美女却只能让你挑选一位来做老婆,或在琅環福地琳琅满目的藏书中只能选择一本好书来阅读,又或如在你饥肠辘辘时端上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珍馐佳肴但却又从你面前溜溜的抬走,着实让人可恨。但还好知道这位朋友曾在大学里经常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下弹些夜曲,常常引出一些海誓山盟的风波,遂推荐Earl Klugh的《Late Night Guitar》,再加之这两天刚好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推荐同是黑人的Earl Klugh,也算是应景逢时吧。 非裔黑肤色人种在体育及音乐方面应该是其长项,别的种族虽然不能说是难以望其项背,但或多或少总是有些差距。例如田径场可以算是黑人的福音之地-----那流着牛奶和蜜的地方!代表不用多举,本届奥运会上的博尔特可谓是一例。及于近代音乐,更缺少不了黑人的灵性。从早期庄园的棉花田里收割着黑奴的歌声,到教堂里祈祷的福音,从密密西比河响起的内心乡土Blues,新奥尔良酒馆里彻夜嘈杂的JAZZ,到如今红遍全球的Hip-Hop,可谓是黑人文化的音乐盛典,虽然体育与音乐这两者之间看起来是风马牛不相及,但其核心都是一种节奏的艺术,黑人兄弟在这方面天赋之高超,刘翔的确难以企及,可谓是造物主自然的恩赐。但如果说到科学、政治、军事或是所谓的国粹,某些人士自然是扬眉吐气,牛气冲天了。而那知奥巴马在这次选举中横空出世,一举从移民的后代翻身从美国的总统,彻底突破了从“奴隶到将军”的局限,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但没有看见,反而还看到资本主义的特殊国情,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不过这也无足为怪,美国本身就是一个移民社会,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语种、不同文化的各族人群在美国的溶炉里进行着文化的碰撞,创造了人类历史上一个令人惊叹的文明奇迹。纽约的自由女神像上就铭刻着美国女诗人埃玛?娜莎罗其这样的诗句:“把你们拥挤土地上的不幸的人群,穷困潦倒而渴望呼吸自由的芸芸众生,连同那些无家可归四处漂泊的人们送来,我高举着明灯守候在这金色的大门”。不知道要有如何宽广博大的胸怀,才能写出这样的诗句?但唯一确定的是,总比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国粹好上万倍而不止。这种如同好莱坞电影一样上演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奇迹,对于怀有重大任务处心积虑批判西方社会的人士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棘手难题。当然,By the way,另外还有一个文明奇迹却最终以人民的奋起反对而在许多国家寿终正寝。 说到JAZZ,其实也是各种音乐文化相互交流的结果。欧洲音乐一向是已正统的古典见长,而我们也难以想象JAZZ的自由音符奏响在非洲大陆上原始的丛林中。正是在美国这个地方,传统与现代,古典与新潮完成了一次成功的融合,开启了现代音乐的前奏。而Earl Klugh,就是这风云际会当中的一员。这位JAZZ音乐界里大名鼎鼎的宗师级人物,早在七十年代就已出道。还是十几岁的小伙时就以精湛的技术及杰出的天赋逐渐吸引了众人的眼光。年纪还未满二十,就被音乐界里的红顶人物George Benson拖着去合作,出任唱片《White Rabbit》里的吉他手,就此一炮而红,乐迷们广泛注意到这位年轻吉他手的才气与技艺----不得不感叹那是一个民权解放、思想自由、众星云集的火热年代,娱乐圈还没有下流到靠艳照门之类的风波吸引人气,音乐界也没有泛滥到靠收买投票来内定排名,社会文化也不是无理取闹强调什么稳定及和谐。音乐、自由与和平的理念在诸多年青人心中燃烧,虽然还可能加上些大麻和迷幻剂。诸多弹着吉他的小伙与姑娘,靠着自身的实力脱颖而出,站在舞台上用呐喊吼出了这一代人的声音,在音乐史上写下自己浓重的一笔。而黑人文化,也在社会的权利抗争中,蓬勃发展起来。罗莎派克斯、小詹姆斯?法默、马尔科姆、小马丁路德金这些民权斗士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拓宽了黑人的生存环境,最终在这个种族歧视的国度里争取到法律保障的平等公正的权利。而自然,黑人文化也逐渐走入主流社会为大众所接受、认同。其中JAZZ更是受到普遍的欢迎,以至于后来被美国政府确定国家文化。接前所言,Earl Klugh经过与一些乐队的合作历练后,决意单飞,并在随后的岁月中,为乐迷们灌制了一张张叫好又叫座的唱片,《late night guitar》,就是其之中的佳品之一。 其实国内很多知道Earl Klugh,应该是从他与爵士键盘宗师Bob James联手录制的《COOL》,也就是被乐迷俗称为青瓜的这张唱片。这两位JAZZ界里的大师合作,其效果相当于被春晚封杀的陈佩斯与朱时茂,可谓是黄金搭档,带领了融合乐风的兴起。这张唱片音乐怡人,技术精湛,更以广告商的宣传语------出奇的靓声录音在当代唱片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不过,管他是王婆卖瓜也好,自吹自擂也好,可以肯定的是,这张唱片的曲风相当对位国人不温不火的口味,所以,在众多国内乐迷的唱片架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但可以欣慰的是,这张唱片还没有滥俗到像肯尼金的萨克斯一样,如同瘟疫一样蔓延在祖国大地,那段时间无论你去响何处,总是能听到从各处传来的《回家》的声音,如同某个年代在妇女同志中流行的踏脚健美裤,大众艺术的欣赏水平彻底让人崩溃。 言归正传,Earl Klugh虽是黑人,但在《late night guitar》这种唱片中弹出的声音,却感觉比白人还白人------不过在音乐当中来讨论种族问题,确实有些莫明其妙,就好像电影史上不能有黑白电影一样。整张唱片吉他的旋律伴随弦乐的舒缓,营造出诗情画情的氛围,忧伤的美丽夹杂着淡淡的哀愁,沉淀着逝水年华的忧伤,吉他仿佛拨动了人们的心弦,回忆起旧日岁月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时光如画,如影相随,旋律从耳朵穿透全身,再慢慢抚摩脆弱的心灵。这是临睡前黑暗的自由,城市中轻快的节奏,人随着夜一起沉沦,心随着乐一起放纵,还有什么方式的滥情更符合温文尔雅又时尚雅致的小资人士的审美要求呢?整张唱片基本挑不出有什么毛病,曲子优雅动听,旋律优美动人。无论你是想和老婆共渡浪漫时光,或者背着老婆与情人共度浪漫时光,这张唱片都是不错的选择。如果说非要煞风景的要在鸡蛋里面挑骨头,那我只能说是唱片中的歌曲太少。 总而言之,Earl Klugh的《Late Night Guitar》是不会让喜欢音乐的人失望的,其保证不仅仅来自于唱片商的广告宣传,更来自乐迷们的强力推荐,甚至于可以用宪法的地位来保证------反正也没有违宪审察制度,怕什么呢?而且根据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诸多事宜,恐怕也只是一个像样的摆设。再说像“音乐圣经”、“唱片圣经”这样滥俗的推荐书籍随处可见时,也没有看到教皇于人们的不敬而大发雷霆。所以,聆听这张唱片,我们已经有足够多的理由。换言之即使黑人兄弟身为农奴时,也拥有唱歌的权利吧?即使生活在专制暴政之下,人们也拥有聆听歌声的自由。不得不指出一个事实,王朝虽然频繁更换,但传诵于人们嘴上的歌谣历经岁月却依然保存------邓丽君的靡靡之音,恐怕要算一个例子。虽然我们离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还比较遥远------我的意思是,无论是向后比较还是向前比较,但主要是向前!但至少我们可以先学习黑人兄弟唱着民歌来表示意见,弹着吉他来声诉要求。对比美国黑裔的权利抗争过程可以看出,生而为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连唱歌的自由都没有。如果连歌声都不允许,那么大伙儿只能是作思想的哑巴了,我想奥巴马也绝计当不上今日的美国总统。但一想到史书上的国人不敢言,道路又目,我又感到窒息。芝加歌复兴诗人之父Abelardo Delgado曾写过一首诗歌《愚蠢的美国》,如果他出生在现代中国,我不知道他会写出什么。不过,写到最后,我愿意用美国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的《黑人谈河流》来作结束,原因无他,只是感觉听着Earl Klugh的吉他,品味这首诗歌更有感觉而已,但如果有人还觉得有其他的意思,那就不是我所管辖的范畴了: 我熟悉河流: 我熟悉像世界一样古老的河流, 比奔腾在人类血管里的血液更古老的河流。 我的灵魂已变得似河流般深沉。 我沐浴在幼发拉底河中,在晨光微明的时分。 我把小屋盖在刚果河畔,潺潺的水声诱我进入梦乡。 我观赏尼罗河,在河边建立金字塔。 我听见密西西比河的歌唱,当亚伯拉罕.林肯顺流直下 新奥尔良,我看见 它浑浊的胸膛在夕照中闪着金光。 我熟悉河流: 古老、苍茫的河流。 我的灵魂已变得似河流般深沉。 作者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outlawman&idWriter=3980657&Key=321354650
Goldmund:一种并不存在的音乐
若是把音箱里声音调节得小一些,可以说唱片中的音符都要化作远山上缭绕不散的氤氲了,隐隐约约,似有似无,但如果侧耳去仔细的倾听,却又发觉在那简洁到极致的旋律下却隐藏着铜铙清脆的回响,泛在空气中,如同一粒有质感的石头在水上开花,涟漪在明镜一样澄清的水面微微漾开,又终归回复到世界的寥廓寂静。 ...(0回应)
若是把音箱里声音调节得小一些,可以说唱片中的音符都要化作远山上缭绕不散的氤氲了,隐隐约约,似有似无,但如果侧耳去仔细的倾听,却又发觉在那简洁到极致的旋律下却隐藏着铜铙清脆的回响,泛在空气中,如同一粒有质感的石头在水上开花,涟漪在明镜一样澄清的水面微微漾开,又终归回复到世界的寥廓寂静。 倾听Goldmund的唱片有一种在寒春的时节看青苔润泽,听冷雨落檐的感觉,宁静而孤独,舒缓而柔和。所有的音乐向你倾注而来,但只洗却了尘世的铅华,抚平了心灵的燥动,让整个世界回归于简洁的本质,如同在广袤的原野上倾听风的天籁,一切遗忘于无声,如渐入黑夜前一束温柔的光芒,一切消散于无形,于彻底的寂静之中寻觅出自我的存在,在音乐中心甘情愿的沉沦,直到时间渐次放缓,往昔浮现于眼前,上演一幕幕已不可追寻的黑白画面。这种音乐是触摸泛黄的老照片上的颗粒感,让人忆旧,也是阅读抽屉中被岁月封藏的旧日信札,让人伤怀。 诗人里尔克在《秋日》中写道:孤寂好似一场雨。它迎着黄昏,从海上升起;它从遥远偏僻的旷野飘来,飘向它长久栖息的天空,从天空才降临到城里。孤寂的雨下个不停,在深巷里昏暗的黎明,当一无所获的身躯分离开来,失望悲哀,各奔东西;当彼此仇恨的人们不得不睡在一起:这时孤寂如同江河,铺盖大地……当倾听Goldmund的《Corduroy Road》这张唱片时,这首诗歌总是如潜台词一般,静穆的在脑海中浮现……夜雨照亮了街灯,送别离开了站台,沉默远离了喧嚣,陌生问候着往昔,一种并不存在的音乐,感动着一些并不存在的人,其隐秘如“此刻有谁在世上的某处死,无缘无故地在世上死,望着我”。或许音乐并非只是耳朵的故事,更多是心灵感受的延续,琴声响起,是时光悠扬的诉怨,倾听内心发出的隐秘的声音,是呈现于眼前寂寞而又迷离的生活。忘却束缚表达的语言,感受思绪漫游的无限,音乐的片断浮现着公园中落寞的长椅,叙说着一个城市的记忆,空荡的旋转木马上曾响起的欢声笑语,间隔着岁月的印迹。在雨季遗忘了的彩虹的颜色,在小径上消散的旧日的脚印,终在久违的陌生中发现曾经的熟悉,面对灯火璀璨夜,逝水年华时,是否感喟一声无奈的叹息?而当曲鸣曲终,人聚人散时,从自己心里流出,又流回到自己心里的,却依然是唱片中传来不变的旋律。 Goldmund,网络上查不到更多的信息,只知道真名为Keith Kenniff,从小就学习音乐,也曾用Helios的名字出过《Eingya》、《Ayres》、《Unomia》、用Goldmund的名字出过的唱片有《Corduroy Road》、《Two Point Discrimination》和《The Malady of Elegance》,Keith Kenniff的音乐应该说是很小众,执着自己的音乐理念并不趋跟于什么流行,但反而是这些商业主流之外的独立音乐,能保证自己的风格和出色的品质。比较遗憾的是Keith Kenniff的唱片目前手上只有《Corduroy Road》这一张,其余都难以找到,若拥有的朋友能够告之,那就不甚感激了------不过这不像是在写音评,而是在找唱片了。 作者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outlawman&idWriter=3980657&Key=30251740
吹口琴的牛仔------罗伯特.邦菲利奥
想必口琴,对于许多爱乐的朋友来说,是最为熟悉不过的乐器,小巧玲珑,方便携带,而且价格相比吉他钢琴等大件乐器来说,可谓是便宜之极,再加上操作又是极其的简单,所以,总能在各处发现它的身影,且不管水平如何,人们总会拿起来吹上两口,打发一下人生当中无所事事的时光,或庸懒、或无聊、或寂廖、或惆怅,当悠扬的...(0回应)
想必口琴,对于许多爱乐的朋友来说,是最为熟悉不过的乐器,小巧玲珑,方便携带,而且价格相比吉他钢琴等大件乐器来说,可谓是便宜之极,再加上操作又是极其的简单,所以,总能在各处发现它的身影,且不管水平如何,人们总会拿起来吹上两口,打发一下人生当中无所事事的时光,或庸懒、或无聊、或寂廖、或惆怅,当悠扬的口琴声回荡在夏日午后的宿舍,黄昏时分的操场,繁星夜缀的流光里,可又谓是倾心之极了。 最近就得到一张口琴唱片,但有着一张颇为俗气的封面-----香港维多利亚港湾夜景照,再加一个颇为俗气的名字-------《情迷夜香港》,心想着如果音乐也是如外观一样俗气的话,可真是烂俗到家了。不过还好,当动人的旋律从音响中即刻传出时,却顿感这张唱片非但没有一分俗的身影,而且可谓是不同凡响,抒情的口琴声从耳朵融入到心里,振动的音波化为岁月的涟漪,荡起微微的波澜,让人感今怀昔却是浮生若梦,回首日月蹉跎时分已是茫然,真如戴望舒在《过旧居》里所言“静掩的窗子隔住尘封的幸福, 寂寞的温暖饱和着辽远的炊烟── 陌生的 声音还是解冻的呼唤?…… 挹泪的过客在往昔生活了一瞬间。” 口琴的演奏者是Robert Bonfiglio,汉译为罗伯特.邦菲利奥,上网搜索了一下,才知道是演奏界里的一位大师级人物,五十年代出生在美国爱荷华,自从五岁时的圣诞节,在自己圣诞袜中得到一支口琴后,便已开始最初的练习,不过在其少年时代,则是学习的长笛,到17岁时觉得自己在长笛上进步不大,发展很有限,刚巧自己又迷上了口琴那动人的音色,于是改学口琴,在七十年代时,则专程离开家乡来到纽约,接受正规的培训,前期练习口琴的时间,每天长达于十二个小时,经过努力的耕耘后,在纽约曼哈顿音乐学院获得硕士学位。 聆听邦菲利奥的演奏,自然会被其深深的打动,他的乐风深情内蓄,悠然沉迷,其音色绵密宽厚,磁性俨然,引人入胜。演绎其各种抒情名曲来,寓情于静,恬淡从容,都显得“得心应口”,悠扬悦耳,自然展现出优雅迷人的味道。而一些旋律中所带着的淡淡的忧伤,直教人是惘然无常了。低沉时吟哦婉转,当真委婉生姿,高亢处亮如鸽哨,直可响遏行云,其音色高贵幽美、如仙似圣,简直是无与伦比!却又如骆宾王《在狱咏蝉》之佳句“吟乔树之微风,韵资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除了技巧出众,音乐令人陶醉外,邦菲利奥的每张唱片都有极出色的录音效果相佐,音色奇美,空气感更堪直比现场亲聆演奏了。 邦菲利奥有着在各大音乐风格领域间游刃有余的超凡能力,他既能和交响乐团合作演奏艰深的古典作品,又能轻松驾驭流行和蓝调音乐的风格,评论界对此赞赏有加。《波士顿环球报》把他誉为“口琴大师”,说“如果没听过他的演奏,就根本不会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美乐”。而《纽瓦克星报》也这样盛赞他的成就:“无论从哪个尺度来衡量,邦菲利奥都是一位令人击节赞赏的音乐家,他对口琴的贡献,就如同塞戈维亚对吉他的贡献一样大!”而《洛杉矶时报》更是直接,索性热辣辣地把他叫做“口琴界的帕格尼尼”。这样的赞扬,当然是来自于对其实力的肯定,事实上至他学习口琴淫浸多年至今,早已是炼得炉火炖青的技艺。而在其名满天下,功成名就的背后,当然则是非比寻常的辛苦付出。邦菲利奥吹出的音色可说是独一无二的,而且他演奏的音域也远比别人的宽阔。曾经有人问邦菲利奥是怎么样做到这一点的,他回答说:“其实很简单,最重要的就是勤于练习,我现在达到的本是人人都能达到的境界。只是一般的口琴家很少在技巧锤炼上下苦功,容易自满,仅仅把演奏视为例行公事,所以固步自封。我现在平均每天要练习4个小时,并且不断鞭策自己,时时寻求突破。如果有人愿意一天练琴48小时,那他会吹不好才怪呢!” 邦菲利奥的这张《情迷夜香港》,演绎的都是中国名曲,且大部份都是耳熟能详的邓丽君的歌曲,听他用口琴把这些脍炙人口的名典不温不火的娓娓道来,真是有陆放翁“小楼一夜听春雨,明朝深巷卖杏花”之心境。看看这些曲目:《小城故事》《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心深处》《诗意》《又见炊烟》,早已是传唱已久的老歌,如今用口琴来进行新的诠释,自然是别样的风味了,异常的风景了。除此之外,邦菲利奥另出的一些唱片,也是发烧友中的精品,如爱乐者常通用颜色名作为标记的《紫口琴》、《蓝口琴》、《黑口琴》和《白口琴》等,若问一些老资格的发烧友,想必这些唱片都是如数家珍的。 邦菲利奥的唱片,都适宜于在放松心境,休息心情的时候倾听,无论是夏日灿烂阳光斑斓树荫中的下午,还是在万家灯火通时的晚上,他的口琴都能把你带入一个往日时光的世界,就如同一位记者所描述的那样:向落基山脉延伸的平原,广袤而空寂,粗砾的沙土描绘著自然不经打磨的样貌。一列火车划过平原向远方驶去,如同一个孤身上路的过客……营火边,牛仔扶了扶帽子,掏出一隻口琴,歪著头吹起一段熟悉的旋律。婉转地,颤动著,对远方的思念袭面而来,冲淡了清冷的空气。他的眼神深邃幽然,有篝火的倒影跳跃…… 作者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outlawman&idWriter=3980657&Key=101422429









Bill Evans:爵士音乐中的印象派
Bill Evans:爵士音乐中的印象派 最早知道印象派,倒不是通过看画,而是通过读书。比如早期所接触的欧文斯通所著的《梵高传》,后来所看的毛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及印象派画家高更的自述《诺阿,诺阿》,以及在绘画技法上颇受印象派影响的画家吴冠中,也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印象派绘画在文革后对...(11回应)
Bill Evans:爵士音乐中的印象派 最早知道印象派,倒不是通过看画,而是通过读书。比如早期所接触的欧文斯通所著的《梵高传》,后来所看的毛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及印象派画家高更的自述《诺阿,诺阿》,以及在绘画技法上颇受印象派影响的画家吴冠中,也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印象派绘画在文革后对于中国画家的启蒙。这有点如张爱玲的话:“像我们这样生活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图画先在想像中出现,再在现实中接触,从而完成一次逆转的感官认知,这种方式如同把你蒙着眼罩转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再突然取下,一切不曾接触的东西便迅猛的映入眼前,倒是颇符合“印象”的定义。记得法国艺术史家丹纳曾在《艺术哲学》一书中谈到,艺术发展的风格与成就取决于“种族、环境与进代”这三个条件,并详细分析种族是艺术发展的内部动力,环境是外部压力,时代则是后天的动力。其实把这理论运用于印象派的起始发展中,也可说是恰如其分。众所周知19世纪以前的西方画坛,一直是古典主义画派占据着画坛的主流,而当欧洲文明发展到19世纪后,印象派绘画就顺时而生,主张艺术的革新,在题材上摆脱传统绘画对历史、宗教的依赖,在绘画方式上反叛了传统绘画的理论与形式,走出画室深入乡村田野及街头,最终在艺术上取得大成,并成功揭开了现代绘画的序幕,成为艺术革命的先驱。 说到印象派,倒不是独指于是绘画,比如说音乐,就有法国的德彪西、莫里斯.拉斐尔等可作代表。古典乐派节构严谨、对位精确、节奏清晰、旋律流畅。而在德彪西这里,就出现了不合于传统的切分音节奏,在音乐表现力上更为复杂,和声色彩更为丰富,在配器上也更显雅致。其实印象派可以说是从传统的古典文明进入到现代的工业文明在艺术形式上的一个转折,所以,不单于是绘画、音乐、在文学、电影上也各有运动在兴起。不过,今天所要谈的主角是Bill Evans,其它的就不过多论述了。 其实Bill Evans也用不着多讲,作为一代音乐的宗师,知道的是早已熟知,不知道的也有随处可供查阅的资料一大堆。个人感觉,这个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男子,初看之下不像是一个音乐家,倒是沉稳内敛的如一个知识分子,不过当他坐在钢琴旁边的时候,举手投足的姿势与专注神情中传递出的气质,会让你全然知道前面的猜测是一个可笑的错误。在意大利导演托纳托雷的电影《海上钢琴师》中,导演塑造了一个不能离开轮船的钢琴家,对于这位主角的台词是城市的边缘是彻底的孤独,而我想对于Bill Evans,他所不能离开的应该是钢琴,如果对于他也应该有台词,那么我想应该是钢琴的边缘是彻底的沉默。Bill Evans在性格上是一个谦逊自若的人,然而相对于后期在乐坛当中的显赫地位,可以说是夸张得不成正比-----如此看来老实人也有老天厚待的地方。从小Bill Evans就接受了严谨的古典钢琴教育,不过当收音机的广播里传出爵士的摇摆时,Bill Evans也很有兴趣跟随着演奏几段。在50年代的晚期,Bill Evans就在乐坛崭露头角,加入了河岸唱片公司开始录制唱片,从而开始他在音乐之路的摸索实验,他把德彪西和拉斐尔的演奏风格带入到爵士乐,在爵士乐的即兴中展现了印象派的朦胧与神秘,这对于当时的由黑人乐手所统领的爵士乐坛来说,是非常独特的乐风。而在59年与爵士之王迈克.戴卫斯在《Kind of Blue》的合作,则让他声名远扬,而且在这个明星荟萃的集体中,更加深了Bill Evans对爵士乐深层次内涵的理解,并促进了他个人乐风的形成。 离开迈克.戴卫斯的乐队后,Bill Evans与Scott LaFaro和Paul Motian组成了爵士三重奏,对于这一团体,很多乐迷至今仍固执的认为这一组合是三重奏的典范,至今没有任何人超越或是接近,可见他们在乐迷心中的地位。三个人灌制了许多精彩的录音,而其中代表之作就是爵士乐中的名盘《Sunday at the village vanguard》和《Waltz for Debby》,这两张唱片是61年在前卫村酒吧的现场录音------当然,如果不嫌罗嗦,我们也可以顺着文字的内容去逛一逛这个历史最为悠久的爵士酒吧,我想喜欢音乐的朋友也不会在意耽误这两分钟。前卫村位于纽约的艺术区格林威治村的中心地带,而格林威治村对很多人来说绝不应该是陌生的名字,在这里聚集着大批性格特异,离经叛道的作家、艺术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遍地的酒吧和艺术走廊变成了烟雾弥漫、充满通宵达旦派对的场所。震耳欲聋的音乐、艺术作品的展示、嬉皮士之间的会晤、短暂的爱情与牢不可破的友谊都会在这里发生。如果要拿国内的情况来作比较,稍早前圆明园的画家村可谓稍具有些形态,而现在的798只是披着一层蒙人的外壳。前卫村酒吧是爵士音乐的聚集地,唱片数量惊人,墙上挂满着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也吓人,诸多的爵士大师在这里轮番上场,登台献艺,引得诸多爱好者来此不疲,乐而忘返。据老板自述的生意经是:“一个酒吧的成功其风格很重要。一定要有独特的风格,并且一定要坚持下去,这样顾客即使不知道今晚谁来演出也会来你的酒吧,因为他们喜欢你的风格,相信你的品位。这条经验最终使前卫村成为美国最著名的酒吧,在美国音乐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这段话免费赠送给想开酒吧及已开酒吧的朋友------主要是实在对一些国内装腔作势装神弄鬼的恶俗酒吧实在看不下去了。 乱逛结束,回到正题,前面两张唱片的精彩不用多说,很多乐评都把其例入爵士乐的经典之作。据有些乐评所言,这三个人出色的表演应该是受到了酒精和药物的影响,演出带有迷幻的气息,是不是如此,倒也不必完全听信别人的话,自己听一下便知。不过若要推荐一张恋人们在酒吧时的背景音乐,《Waltz for Debby》的确是不错的选择。顺便提一下,Bill Evans也和很多乐手一样,有吸毒和酗酒的恶习,这不知道是当时的作派呢,还是风行的潮流,反正大都如此,就习惯就如魏晋时期的文人服食五石散。记得看1969年伍德斯克的纪录片时,两个老头因年青人吸食大麻而争执起来,其中一个情急之下激动的说道:“只要这些孩子没对别人造成伤害,有什么不能吸的呢,而且我看我们也应该吸上一口?”其观念之开放,心态的包容让我惊讶且感动------再次回到正题:在这张唱片的现场演奏中,Bill的钢琴不急不徐,随意而优雅,Paul Motian的鼓轻灵摆动,节奏温柔,Scott LaFaro的低音铺垫作背景,并不时弹出漂亮的华彩,这一不可思议的阵容与相映成趣的演奏可以说成就了唱片史上绝不可复制的经典,村上春树这家伙更是好评到唱片里的每一首乐曲都无懈可击! Bill Evans作为一个白人,对于JAZZ乐本质上的理解可以说于同时期的黑人爵士音乐家完全不一样,我想随便找两张唱片来比较一下,只要耳朵没有什么大问题这个结论就不难得出。他的演奏给人的感觉是不温不火,温文儒雅,如戴维斯所评价他为宁静的火焰,没有黑人音乐家的音乐里所带有的种族的印迹与生活的忧郁悲怆。这也可以解释他的音乐为什么可以得到从爵士乐、民谣、到古典乐迷们的广泛喜爱。相比于另一个我所喜爱的白人钢琴家Keith jarrett演奏时的张扬与外放,Bill Evans的演奏在感情上显得更为自省与沉稳,他可以说是用百分之六十的理性来演奏百分之四十的感情,在自由的乐风与不经意的乐句中通过淡淡的音符梳理着情绪的想像与松驰。这也是我为什么把Bill Evans称作爵士乐里的印象派的原因,他总是能让你在那不多的音符中感受到更多的东西。评论界曾毫不夸张地说:“Bill Evans对爵士乐发展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建立起来未来爵士乐钢琴演奏家的标准。”而村上春树谈及Bill Evans时也是一副推崇备至的表情:“Evans 在这些专辑里的演奏,堪称十全十美,我们可以清楚无比的看到人的自我(有着相当严重问题的自我)通过才华这个过滤器化为美丽的珍稀宝石一颗接一颗落往地面的情形。” Eric Bibb的吉他可以弹出乡愁,John Coltrane的小号可以吹出城市的迷离,而Bill Evans的钢琴,他可以给你下一场完整的雨。他的钢琴在节奏中追求刻画色彩与光影在瞬间的迷离变幻,用恬淡、典雅的音乐暗示或者提供一种意象或心境。在有些听起不太和谐的和声结构中,却演绎得得心应手。Bill Evans的钢琴可以说是弱音的,乐曲中的力度高潮大多只是短暂的闪现。在旋律方面,Bill Evans的演奏方式可以说是绘画中的“点彩派”,没有大段的旋律,只有一些互不连贯的短小动机的瞬间自由飘浮,其中变化多于稳定,仿佛明亮的色彩被自然的交错,正如德彪西所说,旋律的连绵进行从不被任何东西打断,而且永远不回复它的本来面目。至于乐队的整体方面,鼓,低音提琴与钢琴相互配合与补位,乐器虽然只有三样,但就如Bill Evan曾言:“让声音更丰富是必要的责任。”在三人之间精彩的演绎中,乐曲变得丰富而复杂,其效果如同一首诗歌覆盖着层层神秘的面纱,听众必须仔细的品味乐句的纹理,才能感知美妙的意境------不过这听上去有点像抽大烟。初闻Bill Evans的钢琴,感觉琴声并不很突出,随意得如同酒吧里黯淡的灯光,可有可无。但多听以后,才知道琴声重要得已是不可或缺,如同没有灯光就一片黑暗,后果是酒吧里的男女一片混乱。Bill Evans连续的指法,不经意的节拍,及灵活的变奏,造成他音乐的独特。他的双手在配合中弹出一些微妙和难于捉摸的东西:模糊的轮廓,朦胧的色彩,不易分辨的色调变化,可以说是音乐中的暗示与隐喻,总体传达出的印象与气氛,如莫奈的模糊、塞尚的奇异梦境、雷诺阿的美妙温柔、修拉的眩目精巧、高更的原始蛮荒,梵高的绚烂色彩。 Bill Evan死于1980,不过他的音乐却流传至今,我想这一点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值得庆幸的事,生命可以终止,音乐却没有休止符。而从另一层面上来说,音乐的流传,也可以说是他生命的继续。诗人艾伦.金斯堡曾在《嚎叫》中写道:“我看到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饿着肚子歇斯底里赤身裸体,黎明时分拖着脚步走过黑人街巷,寻找一针来劲的麻醉剂。”这种语句来形容Bill Evan的文雅有些不贴切,但对于爵士乐的喜爱,却是“垮掉的一代”共同的标志。就The Beat Generation字面上的意义说来,准确的翻译是爵士乐的一代。克鲁亚克和金斯堡就长期出没入爵士酒吧,很多作品就是在带着爵士乐的刺激下产生灵感而写出内心涌动着的情绪波潮和瞬息万变的意象,所以他们的诗歌或小说总是带着不拘形式的文风与率性而成的色彩,文字紊乱的如同酒吧里人群的叫喊与爵士乐手即兴时狂飙出的音符,所以我认为阅读他们的图书时放一张爵士乐的唱片更能体会其中的滋味。其实垮掉派的作家不仅是爵士乐的听众,而且还亲身参与到音乐中去,例如克鲁亚克的代表作《在路上》刚出版时,就录制得有一张自己诵读吟唱的唱片,而艾伦.金斯堡也曾参与众多摇滚乐队的巡回演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对于这些作家爵士乐像是毒品,上瘾享受并刺激着他们的创作,如库特•冯内古特这个声称自己是没有国家的人,或许只有一样东西能让他想起自己还是一个美国人,但不是护照-----而是爵士乐,由此可以看出爵士乐的存在对于他们的重要。所以,每当酒吧里响起Bill Evan的钢琴声,结束后仍能听到人们的掌声,电台也在不同的时段也常常播出着他的作品,他的CD也在由唱片公司出版,在唱片架上出售,作为钢琴家,他的演奏风格仍不断的有后来者模防与学习,而作为话题,Bill Evans也不断的被乐迷们所提及。这个冷静沉稳的人一向是躲在钢琴的后面,把人类情感最隐秘的思绪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里,他的钢琴就是他的教堂,人们在他的音乐中听到了真实的生活及至今仍在跳动的心脏。还有什么更好的待遇是音乐家可以想象的呢?我想这也足够了,没有多少人是会把自己的生涯演绎得像是乐谱,而Bill Evans却早已经演绎得像是一个传奇。 作者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outlawman&idWriter=3980657&Key=3453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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